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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门“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工作纪律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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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市政府部门“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确保活动结果真实、准确,现制定如下工作纪律:
  市政府各部门:一是严禁弄虚作假,进行各种方式的拉票活动。包括向各区市和下级对口部门提出评议的“特殊”要求,进行私下宴请、赠送礼品等非正当活动,授意市民代表虚假投票等。二是禁止进行夸大工作实绩,隐瞒存在的问题,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广告式”自我宣传。三是严禁对举报人员进行刁难或报复。如果出现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除进行通报批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外,取消当年目标绩效考核评优资格。
  各区市和组织活动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一是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得提前泄露市民代表的名单和测评结果。二是严禁暗示或授意市民代表进行虚假评价,纵容代填测评票等。三是严禁修改测评票,隐匿或擅自销毁原始测评资料等。四是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禁止出现错发、漏发测评票及回收与发放测评票数量不一致的问题。
  监察部门和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活动实行全过程监督。除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外,还要采取抽查的方式,随机访问市民代表,调查了解活动组织中是否存在违规现象、是否受到其他因素影响投票等问题。同时,加强责任追究,对违反活动纪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严格追究相应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党纪、政纪处理。
  市监察局和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电话:85911697、85911598。
  青岛纠风网举报网址:http//qdjf.qingda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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