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场征集意见反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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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粮食局对市民意见建议进行了综合分析,梳理归纳,形成了加强食品质量保障等10个方面的意见建议。一是有关粮食质量保障等问题;二是有关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等问题;三是成品粮油质量(包括添加剂、增白剂)的监管问题;四是有关粮食执法队伍建设等问题;五是粮食库存普查问题;六是关于粮食储备和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等;七是关于市场调控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等;八是关于粮食应急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等;九是履行行业管理职能,促进粮食产业稳步发展问题;十是关于加强廉政建设,杜绝有关漏洞,加大国有粮库的管理,防贪污、腐败,防投机‘盗霸’等问题。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有关粮食质量保障等问题
  办理情况:一是做好储备粮的质量和卫生监管。每年两次对储存中粮食进行执法检查。在粮食轮换期间,不定期对新入库和出库粮食进行随机监督检查,以保证储备粮的质量安全。
  二是做好入市前质量把关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认真做好入市粮食的事前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市民粮食消费安全。青岛市粮食局所属的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完成粮食执法所需的检验鉴定工作、信息咨询服务和标准推广的基础上,积极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负责对进入青岛市粮油综合批发交易市前的每批粮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目前质检中心每年检测10000批次以上,使市内居民口粮消费安全得到了保障。
  三是认真做好社会粮食质量和卫生检查工作。市粮食局每年不定期地对社会粮食企业的原粮质量和卫生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确保原粮质量和卫生安全。
  四是认真做好粮食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和安全预警分析工作。市粮食局近几年逐步建立了粮食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应急处置机制、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和预警分析机制。市粮食局每年与局直企业签订责任书,将粮食质量保障情况与经济利益挂钩。2007年市粮食局制定了应对有害原粮应急处置预案,统一了全市粮食企业质量档案,粮食经营者建立了索证索票制度。市局每年对收获中的粮食进行卫生和品质调查,以确实前期掌握我市的粮食质量和卫生情况。同时,每月对进入批发市场前的粮油质量检验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上报市政府,并在网上公示。
  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粮食质量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粮食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和预警分析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对储备粮、政府性用粮、社会粮食原粮质量和卫生的监管工作。三是加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青岛市粮油质量中心建设工作,充实检测力量,提升检测能力,做好卫生指标检验项目扩展工作,切实增强粮食质量监管保障能力。
  二、有关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等问题
  办理情况:一是严格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关。2004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实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必须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局)的许可,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一律予许可。市粮食局每年组织各区市粮食局,对已办理许可的业户的资格进行审核,严格落实了行政许可资格审核制度。日前,市粮食局的粮食收购许可工作已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入市行政审批大厅。
  二是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工作。近几年,市粮食局每年以专项检查为载体,组织各区市粮食局依法开展夏季和秋季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社会粮食流通统计专项检查工作,对违反粮食收购政策、扰乱收购市场秩序、不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有力地维护了粮食流通秩序,使我市的粮食流通秩序有序、通畅。
  三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粮食市场管理模式。积极为基层单位提供信息服务,介绍并推广了粮食经纪人做法,充分发挥了国有粮食企业购销主渠道和粮食经纪人协会的作用,引导和规范收购市场多元主体的收购活动,使我市的粮食市场活而不乱、管而不死。
  在今后的粮食流通监管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收购市场秩序和流通统计专项检查工作,加强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扰乱粮食流通秩序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充实粮食执法力量,并提升执法能力。继续推广农村粮食经纪人经验,进一步规范我市粮食收购市场秩序。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寓服务于执法中。
  三、成品粮油质量(包括添加剂、增白剂)的监管问题
  办理情况:一是根据市政府要求,青岛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对进入青岛市粮油综合批发交易市前的每批粮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出具产品质量合格报告,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目前质检中心每年检测10000批次以上,使市内居民口粮消费安全得到了保障。
  二是充分发挥粮油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粮油生产企业的行业自律。年初,协会组织全市主要面粉生产企业,公开向社会承诺了部份产品不使用添加剂。
  三是认真做好社会粮食质量和卫生检查工作。市粮食局每年不定期地对社会粮食企业的原粮质量和卫生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确保原粮质量和卫生安全。
  四、有关粮食执法队伍建设等问题
  办理情况:目前市粮食局、各区市粮食局执法队伍建设和粮食执法工作从无到有,取得了显著成绩,连续三年,青岛市粮食局被山东省粮食局评为粮食执法先进单位。但是,青岛市全市粮食执法工作总体上还在起步状态,还存在着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力度不大等问题,五市中仅有一市建立了粮食执法大队。为进一步加强粮食执法队伍建设,市粮食局目前已经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充实力量,市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已增加了人员。二是积极协调沟通,督促区市粮食局建立粮食执法大队。三是做好典型的宣传,深入开展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单位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我市依法管粮工作。近日,全省粮食执法工作现场会在即墨召开,总结、交流和推广了即墨粮食局的经验和做法。四是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增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能力。
  五、粮食库存普查问题
  办理情况: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今年四月份,我市圆满完成了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普查工作由于面广量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涉及到多个部门,不可能也不必要年年进行。通过这次清仓查库,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一些好的做法将坚持下去,做到粮食库存情况的执法检查常态化。目前我市实际上每年至少对储备粮进行2次检查,在今后,要继续加强这方面的检查,扩大检查范围,确保粮食储备数量真实、质量完好、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六、关于粮食储备和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
  办理情况:为了确保我市粮食安全,去年以来,根据我市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的要求,进一步充实了粮油储备,优化了品种结构。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市本级增加了4万吨原粮储备、3000吨花生油和3500吨应急面粉储备计划。市和区市两级地方储备总量充足,储备粮品种结构明显改善,质量良好。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全市粮食储备库“四无”粮仓达到100%,省级示范粮库数量已达6个,占全省总数的24%,数量和管理水平位居全省首位。大力改善仓储条件,推进储备粮库建设,明年夏粮入库期间,可完成市级库三期工程;继续推进区市储备粮库建设,建成了与储备规模相适应的区市级地方储备中心库,可基本实现储备粮集中存放、统一管理要求。
  七、关于市场调控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办理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落实国家惠农强农政策的部署和要求,粮食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全力以赴做好粮食收购和市场供需平衡工作,稳定粮食价格,今年我市粮食收购实现新突破。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累计收购粮食85.5万吨,同比多购29.3万吨,增长52%。其中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小麦38.9万吨,托市收购量位居全省前列。全市粮食库存充裕,供应充足,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粮食收购促进了农民增收。按照全市平均收购价格测算,今年收购粮食同比增加农民收入较大,确保了国家保护性收购政策落到实处。加大了粮食主要品种市场价格监测力度,密切关注市场动态。
  八、关于粮食应急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办理情况:全面完善了应急机制,应急处置能力有了新的提高。按照全市处置突发事件应急要求,完善了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机构。应急粮油物资储备全部到位。依据粮食应急预案,完成应急保障加工企业和供应网点的重新认定和审核,并进行动态监管。2009年组织了青岛市食用油保供应急演练和市级储备库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九、履行行业管理职能,促进粮食产业稳步发展问题
  办理情况:一、积极扶持和引导粮食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培植龙头企业,提高骨干带头能力。以培育粮食骨干企业为重点,充分利用政府对企业的有关支持政策,发挥我市现有粮食加工行业企业已经形成的规模、市场、技术和品牌资源优势,以资产为纽带,择一批条件较好的骨干企业,着力做好企业资源整合、集约化发展的文章。提高质量意识,争创粮油名牌,培育粮食知名品牌,提高粮食行业现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企业效益。充分大力提升我市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通过实施人才战略、推进技术进步和加强创新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创新为核心的综合竞争能力。依托龙头企业搞好粮食深加工产业的延伸发展,增强粮食在下游产业链中的转化增值能力。引导龙头企业加强与行业内中小型加工企业、上游购销龙头企业间的配套协作,形成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紧密的产业链,带动粮食产业整体发展。指导行业协会做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建立和完善行业公平、有序竞争机制。
  二、以建立现代粮食物流体系为目标,加快培育区域性粮食物流业。加强与上游粮食生产环节的合作,扩大粮食订单生产和订单收购业务,加快粮食基地化建设,通过发展和完善粮食物流体系,掌握区域内商品粮源,控制粮源流向,引导区域外粮源向我市流动,从而确保我市粮食供需平衡和粮食安全。
  三、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要求,加强我市粮油工业企业信息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对其生产经营情况的监测,发挥统计和监测在粮食宏观调控、行业指导中的作用。
  四、加强与上级部门、发改委、农发行等部门沟通,拓展服务渠道,积极为企业发展争取各方面政策,为项目企业搞好协调与服务。
  十、关于加强廉政建设,杜绝有关漏洞,加大国有粮库的管理,防贪污、腐败,防投机‘盗霸’等建议
  办理情况: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粮食局党委长期把其作为促进粮食事业持续发展的关键工作来研究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细微精良”品牌被授予青岛市机关名牌和服务名牌称号。全国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做法先后两次在全国、一次在全省会上交流。我局积极探索反腐倡廉新途径的做法在《中国粮食经济》上发表,《加强廉政建设健全监督机制推动粮食事业科学发展》的调研报告获得全省粮食系统纪检成果研讨会一等奖。
  下一步,市粮食局将积极采纳市民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七届四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国有粮库管理力度,积极营造粮食系统清正廉洁的氛围,推动粮食事业的科学持续发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担负起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努力使党风廉政建设与粮食发展同规划、与粮食工作同部署、与经济工作同考核。着力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努力做到既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粮食事业健康稳定发展。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继续围绕“大粮食、大流通、大市场、大产业”的发展理念,落实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制度,完善保障粮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粮食行政权力运行监控制度、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监察制度,以及反腐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同时加大对违反制度、破坏制度行为的问责、查处力度,严格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人,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加强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监督、效能监察,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切实做好政策储备粮、军供粮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大粮食质量监管力度,严防有害有毒粮食流入市场。同时积极推动信息化监督网络建设,构筑立体、广域、共享的电子监察“防火墙”,提高电子监察水平。四是加强服务管理,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通过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加强规范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市行政服务大厅粮食行政审批窗口示范作用。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把“细微精良”打造成机关名牌,并将该品牌内涵延伸到企业,发展为粮食系统服务品牌,实现上下联动,树立粮食系统的新形象。继续通过粮食局纠风网、监督电话、局长邮箱等途径,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评议监督,从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五是加强专项治理,落实党中央“扩内需、保增长”的任务。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活动,重点对市级储备库三期工程、市粮食物流中心等项目深入检查,做到提前介入、全程监督,保障工程项目顺利施工、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和公开透明,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得到落实,确保政府投资和扩大内需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同时,加强对国有粮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杜绝空仓套取补贴、挪用粮食专项资金等违法乱纪问题发生。六是加强案件查处,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势头。重点查办粮食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在储备库三期工程和粮食物流中心建设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扰乱粮食流通秩序的案件和在粮食收购许可管理工作中违法行政、违规收费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