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场征集意见反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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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口岸办对市民意见建议进行了综合分析,梳理归纳,形成了中心类和协调类两类、12条概括性意见建议。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中心工作类七项
  1、关于“挖掘口岸资源,拓展口岸辐射功能,提高青岛口岸竞争力”建议
  办理情况:青岛口岸具有丰富的口岸资源。一是青岛海港口岸包括青岛港老港区、黄岛油港区、前湾港区三大港区及部分货主专用码头,拥有外贸集装箱航线100余条,连接世界上130多个国家和地区,每月航班600多个,世界排名前20位的航运公司均在青岛设立了分公司或办事机构。国际客货班轮航线通达韩国仁川、日本下关等城市,航线数量居大陆沿海城市之首;二是青岛空港口岸共有23家中外航空公司投入运营,拥有国际客货运航线32条,连接世界上13个国家和地区的20余个城市。青岛空港口岸已基本形成以日、韩为中心,连接东南亚,辐射欧美的区域性航空网络;三是口岸园区业态齐备,发展前景广阔。目前前湾保税港区一期已封关验收,青岛保税物流中心(B型)正式封关运营,我市园区业态还包括了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以及保税仓库等;四是按照“一湾两翼”的发展格局,董家口港区将建设泊位112个,港口设计吞吐量3.7亿吨,目前一类口岸开放工作已经起步,并正在积极推进。
  近年来,市口岸办按照“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着力围绕“一湾两翼”港口发展布局,优化口岸资源配置,完善大通关机制,提升口岸综合服务水平,着力构建与对外贸易相适应的口岸集疏运体系和“大口岸、大通关、大物流”的新格局,有效拓展口岸辐射功能,切实提高青岛口岸竞争力。
  下一步将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全力配合推进口岸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做好前湾保税港区相关工作,落实董家口港区一类口岸开放工作方案,促进港口基础设施与口岸配套实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同步建设,积极争取董家口一类口岸开放列入国家“十二五”口岸开放规划。二是加快口岸开放力度。突出抓好海港口岸新增涉外作业点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工作,使新码头建成后尽早投入运营;加强与内地空港的互动合作,大力发展内地城市经青岛至日韩的国际航线网络,构建良好的“中转”运作平台。三是进一步深化口岸大通关工作。积极协调口岸各有关单位改革通关模式,优化通关流程,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优化通关环境;推进黄岛通关中心尽早投入运营,将船舶联检和货物的报关、报检及港航服务实行集中办公,以改善口岸环境,提高青岛口岸的竞争力。四是加快促进口岸现代物流业发展。依托海港、空港、陆路三大物流资源,以各类园区为载体,努力打造口岸物流集散地。下一步,随着海关在特殊监管区一些新的优惠政策的出台和落地,市口岸办将进一步加大对口岸园区工作协调的力度,完善其各项功能,依托口岸优势,最大限度地释放口岸园区在我市经济工作中的作用,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五是继续深化区域通关合作。坚持政府牵头、查验单位、企业联手跟进的行之有效的合作方式,以资本为纽带,以强化海铁联运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与合作口岸的双向互动,畅通内地与口岸间的货运通道,巩固并拓展沿黄流域、中西部地区货源腹地,延伸我市口岸辐射和服务功能;加快推进空港口岸区域通关合作,进一步拓展以青岛为属地、以外省市空港为口岸的区域通关合作;强化与机场集团、相关航空公司的合作,优化口岸环境,大力发展内地城市经青岛至日韩的国际航线网络,提升青岛空港口岸的中转能力和辐射力、竞争力。
  2、关于“加强青岛口岸通关环境监督工作”建议
  办理情况:为进一步优化青岛口岸通关环境,提高口岸服务水平,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市口岸办于2006年起在口岸工作中引入了社会监督机制,聘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以及港口、机场、铁路和港航物流企业、外经贸企业的有关领导担任青岛口岸通关环境社会监督员,通过组织开展半年、年度工作测评;现场调研、明察暗访、组织召开与查验单位领导座谈会等方式对驻青口岸查验单位在口岸通关中的相关工作情况开展社会监督活动。其目的就是通过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口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口岸通关环境,促进和谐口岸建设。经过多年来的努力,青岛口岸社会监督工作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得到了各单位的重视和认可,青岛口岸通关环境也日益提高和改善。
  因口岸通关环境监督工作运行时间较短,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需进一步完善,在下一步社会监督工作中,市口岸办将重点从提高口岸通关效率、依法行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维护港航后勤服务秩序等方面入手,切实把这项工作坚持完善、不断深化下去。将重点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和我市打造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加强对口岸社会监督工作的指导,出台《青岛口岸社会监督工作意见》;二是组织好半年、年度口岸社会监督网上测评,做好测评统计和分析;三是做好监督测评通报,将测评结果及时通报给国家口岸办以及驻青口岸查验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被测评查验单位,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四是做好对社会监督员意见建议反馈;五是组织做好日常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渠道;六是结合社会监督员换届工作,完善社会监督员结构构成,扩大监督覆盖面,兼顾口岸查验单位不同工作特点,对口岸查验单位进行全面评价。
  3、关于“对重点进出口企业进行走访调研,组织口岸查验单位做好政策宣讲”建议
  办理情况:服务于外向型企业是市口岸办长期以来一贯坚持的工作方针,并建立和完善了为企业服务、定期走访企业、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等工作机制,扎扎实实帮企业所需,解企业之忧,真正把为企业服务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做好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调整、充实了青岛口岸直通车服务队伍,根据今年市大企业直通车服务的要求,结合口岸实际,修改充实了大企业走访制度和口岸投诉、联动快速处理机制,完善了为大企业服务体系;二是建立了口岸企业联系点制度,强化了为企业服务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深入走访调研,了解企业需求及意见建议,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共度难关;同时加强口岸查验单位与企业的沟通,实行点对点、面对面的政策宣传,让企业随时了解查验单位的政策,受到了企业普遍欢迎和好评。今年以来,市口岸办深入口岸一线企业走访调研200余家次。三是协调口岸查验单位出台优惠措施,同时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如全球经济危机以来,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组织各查验单位出台应对举措40余条,组织大型政策宣讲会、推介会3次,全市近百家外经贸、航运、物流企业代表参加了宣讲会,受到了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好评。
  2010年,市口岸办将继续坚持口岸企业联系点、为企业服务和定期走访企业制度,协调口岸各查验单位出台新的举措;组织各查验单位定期走访重点外贸型企业,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新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口岸新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企业对新政策认知度。
  4、关于“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反映口岸的发展变化和工作中的各种动态信息,扩大口岸影响,树立口岸形象”建议
  办理情况:市口岸办的主要工作职能是协调,虽然工作涉及面广、业务性强,但因工作职能与广大市民直接关联的事情相对较少,因此不容易被市民所熟知,该建议也正是市口岸办重点关注并亟需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市口岸办重视抓好信息宣传工作,专门从中央驻青查验单位、行业协会、以及港口、机场、铁路和港航物流企业中指派信息员组建口岸信息员队伍,建立了重要信息报送、信息约稿、信息调研、信息员培训和信息通报、表彰制度。我办信息宣传工作主要通过五种渠道:一是政府门户网站,通过青岛政务网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信息、公文法规和机构信息等。二是通过部分新闻媒体刊登发布口岸工作重大事项、口岸大通关及口岸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2009年与财经日报社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将财经日报作为宣传口岸工作重要平台,2009年度各种新闻媒体刊登我办稿件50多篇;三是通过青岛口岸网主动公开有关信息。可以通过“青岛政务网”——“部门网站”——选择“市政府口岸办”进入市口岸办政务网站,也可输入网址http://www.qdkab.gov.cn/直接进入查询;四是编写发行《青岛口岸》刊物,此刊物为双月刊,属内部刊物,主要通过青岛口岸协会发至口岸查验单位和各口岸物流企业;五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口岸开放、国际航线开通等重大事项进行宣传。
  2010年度,市口岸办将继续加大口岸信息宣传力度,研究探讨新的宣传途径,拟通过青岛财经日报等新闻媒体开通“口岸直通车”栏目,搭建市口岸办、中央驻青查验单位和企业之间互相沟通交流的信息宣传平台。以进一步扩大口岸形象力,树立良好的青岛口岸形象。
  5、关于“扩大口岸开放力度,抓好海港口岸新建码头泊位的对外启用”建议
        办理情况:扩大口岸开放是我办的基本业务职能,也是一项中心工作。抓好口岸新建码头及早对外启用,是口岸工作重点也是难点,由于口岸建设的快速发展和查验单位的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很多,协调难度很大,码头建成后不能及时开放使用已成为全国口岸城市普遍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扶持企业生产经营,避免口岸资源闲置浪费,市口岸办致力于抓好海港口岸新建码头泊位的对外启用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口岸管理有关规定,市口岸办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青岛港口开放范围新建码头泊位的工作意见,对海港口岸新建码头泊位的对外启用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针对新建码头对外启用困难现状,协调查验单位联合出台《青岛海港口岸范围内未开放码头临时接靠国际航行船舶审核程序》,并按此办法批准新建码头的临时对外启用;对尚未完全具备对外启用条件的海港口岸新建码头泊位,及时协调口岸查验单位,采取“一船一议”方式保障码头企业及早开展对外接卸业务。从2006年起,市口岸办克服各种困难协调解决了久拖未决的前湾三期7个泊位、招商局1号泊位、丽东物流2个液化泊位对外开放;2009年,市口岸办组织协调查验单位做好对招商局、青岛港集团等共6个码头泊位对外启用工作,使已建成码头及时投入了运营。
  2010年,市口岸办将加大口岸开放工作力度,致力于做好海港口岸新建码头泊位的对外启用工作。一是做好年度新增涉外码头泊位开放计划申报工作;二是协调口岸各查验单位,征询对新建码头泊位对外启用的意见和建议,并指导码头业主做好对外启用前期工作;三是严格按照“统一设计、统一规划、统一投资和同步建设”的原则,突出抓好海港口岸新增涉外作业点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四是加强与省口岸办的协调配合,及时办理具备对外启用条件的码头泊位的对外启用验收工作,使新建码头建成后能及时投入运营。
  6、关于“协调口岸各检验单位,完善口岸通关服务机制,创建高效、快捷的通关环境”建议
  办理情况:完善口岸通关服务机制,开展“大通关”工作,优化口岸环境是口岸工作的基本职能,也是市口岸办一直重点抓的工作。大通关建设涉及到海关、检验检疫、边防和海事等中央驻青单位,是一项涉及面广、关联度高、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多年来,市口岸办致力于做好口岸大通关建设,积极协调口岸各查验单位创新口岸通关查验监管方式,着重从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入手,进一步完善和再造通关流程,改革通关模式,优化通关环境。如进一步扩大国际航行船舶在港“零待时”范围,协调口岸各查验单位本着“监管有效、方便进出”的原则,积极试行新的船舶监管模式,深入推行了“属地报关、口岸验放”、“多点报关”、“属地报检、口岸放行”等便捷通关措施。特别是在2009年度,市口岸办组织口岸各查验单位出台了大通关“十件实事”。一是成功实行了海、空港“多点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打破了海、空港货物通关地域限制,允许企业自由选择报关地点,为企业提供了便利;二是扩大了口岸区域大通关范围,将区域大通关领域拓展到空港口岸;三是成功推行了空港口岸入境旅检现场通关流程再造,缩短了旅客通关验放时间,改善了通关环境,实行了人性化服务;四是开展了出口通关无纸化改革试点,提高了通关效率;五是建立了青岛海港口岸国际邮轮通关保障工作机制;六是出台了《关于在青岛奥帆中心建立“移动口岸”工作制度的意见》;七是启用了口岸电子监管快速反应系统,提高了货物通关效率;八是实施推行了担保通关政策;九是积极推进扩大国际航行船舶在港“零待时”实施范围。目前“十件实事”已基本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0年,市口岸办作为口岸“大通关”的牵头单位,将结合当前经济形势,继续探寻制约通关效率的约束瓶颈,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各口岸查验单位制订相应措施;协调各查验单位正确处理好依法把关与服务经济的关系,强化为企业服务的意识,积极探索和改进口岸监管模式,简化通关手续,加快通关速度,让守法企业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便捷,并取得扎扎实实的效益;协调查验单位出台适应于黄岛口岸与特殊监管区域之间的通关模式,将现有的“转关”模式改为“直通式”,进一步改革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通关成本,让进出口企业实实在在地受益。
  7、关于“组织口岸单位开展创建文明口岸活动”建议
  办理情况:共建口岸文明工作是口岸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多年以来,市口岸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通关效率、建设一流口岸为目标,深入开展“让口岸更和谐、让服务更文明”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创建活动,青岛口岸连续被评为省级文明口岸,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一些可喜的成绩。
  下一步市口岸办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青岛文明口岸先进评比表彰办法,提高工作的规范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共建指导,结合当前口岸重点工作,出台年度口岸文明共建工作意见,指导各单位开展共建活动;三是拓展口岸文明共建范围。针对我市口岸园区快速发展的情势,将保税港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口岸物流园区单位纳入口岸文明共建范畴;四是加强共建文明口岸工作机制。组织开好季度例会、加强日常联系,加强各单位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五是加强窗口单位监督工作。通过组织检查考核、组织社会监督员日常监督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共建文明口岸窗口单位建设,以进一步突出典型示范作用。
  (二)协调类五项
  1、关于“积极协调查验单位,加强对出入境人员、物品、设备,尤其是进口产品的检验、检查力度,把好关口,维护好我市的口岸安全”建议
  该建议是协调类的,为此市口岸办积极与青岛海关、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了沟通联系,办理情况如下:
  青岛海关为了促进青岛市外经贸发展、维护良好的口岸通关秩序,多年来一直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查验工作力度,严把国门、服务地方经济。通过设定并动态调整查验比率,实施集中查验、非侵入式查验、电子派单查验等举措,逐步建立了机制较为健全、流程较为顺畅、管理较为科学、操作较为规范的查验作业模式,查发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于市民代表的建议,青岛海关将结合自身工作认真思考,下一步将进一步开展风险分析,更加科学合理设定、调整查验比率,加强对重点商品和高风险企业的查验工作,更好地履行好“把关服务”的职责。
  严把口岸安全是法律法规赋予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责,2009年山东检验检疫局认真履行把关职责,在全省系统开展了“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执法把关取得明显成效。2009年,全省系统传染病监测体检89544人次,发现各种病例29487例(其中艾滋病11例);对19460架次出入境飞机、23149艘次出入境船舶实施卫生除害处理;共检出进口不合格工业产品87.5亿美元,同比提高4.78个百分点;共检出进口不合格农副产品61亿美元,比去年同期提高6.56个百分点。共从11102批入境农副产品中检出疫病疫情、致病微生物和残留超标等问题,同比增长81.64%,疫病疫情等问题检出率为22.11%,比去年同期提高10.9个百分点。
  2010年,驻青检验检疫机构将切实加大执法把关力度,进一步加强口岸卫生防控、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和重点敏感商品检验检疫监管,不断提高不合格商品、疫情疫病、有毒有害物质检出率和有害生物截获率,降低出口产品国外通报率,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门安全和人民健康安全。
  2、关于“为了避免有偷逃关税收的行为,积极协调海关,对不守法企业实行‘来料加工保证金台账’的办法,对守法企业给予一定的宽松优惠”建议
  因该建设属于海关业务范畴,为此市口岸办与青岛海关进行了联系沟通,办理情况如下:
  市民代表的建议非常好。实际上,海关已经实行了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就是根据加工贸易企业的海关管理类别(AA、A、B、C、D类)实施不同的保证金台账管理。对AA、A企业,实行台账空转或不实行台账管理,不征收保证金;对B类企业,对其备案进口的限制类商品实行保证金台账50%实转,即按进口料件应征税款的50%征收保证金;对C类企业,实行100%台账实转管理,即按进口料件应征税款全额征收保证金;D类企业取消加工贸易资格。实施该制度,促进了加工贸易企业守法经营,对维护良好的加工贸易经营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强化管理,抓好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好、执行好。
  3、关于“积极协调海关,合理简化进出口业务的审查报批程序,规范进出口秩序,方便进出口业务办理,优化口岸环境”建议
  答复意见:市口岸办与青岛海关进行了联系沟通,办理情况如下:
  近年来,为了支持外经贸发展、便利企业通关,青岛海关从自身职责出发,相继推出无纸报关、网上支付、多点报关、分类通关等多项改革措施,积极创新通关模式,大力提高通关效率。目前,已实现了企业网上申报、网上付税、海关计算机系统自动审核放行;省内企业还可以自主就近选择报关地办理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手续,实现自由通关。这些措施,减少了通关环节、简化了通关程序、降低了通关时间,为企业节省了通关成本、提高了通关效率。特别是2009年7月,青岛海关在省内开展了分类通关改革,对申报出口的报关单通过计算机进行分类管理,彻底改变了过去所有报关单“平均用力”的监管模式,出口通关时间由改革前的37.2分钟降至6.3分钟。下一步工作中,海关将进一步巩固发展改革成果,不断加强通关作业建设,优化通关作业模式和流程,简化通关程序,规范管理,更加便利企业办理通关手续,优化口岸环境。
  4、关于“积极推进山东电子口岸建设”建议
  办理情况:市政府早在2002年就把“整合相关信息资源,建立统一的口岸信息平台”作为青岛口岸大通关的重要支撑和重点工作,2004年5月,省政府和海关总署在青岛签署了《合作建设山东电子口岸备忘录》,确定双方在“青岛电子口岸”的基础上共同组建“山东电子口岸”,市口岸办多年来一直将山东电子口岸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山东电子口岸建设工作。
  根据省政府有关会议纪要要求,目前,山东电子口岸运营公司已进入筹建阶段,我办正着手电子口岸运营公司选址等前期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力以赴推进山东电子口岸建设,争取早日建成发挥作用。
  5、关于“做好口岸甲型H1N1流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防止疫情从口岸传入和扩散”建议
      办理情况如下:2009年5月初,面对突如其来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市口岸办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将口岸防控工作作为第一责任和首要任务,第一时间迅速行动起来,开始了一场阻击甲流疫情、保卫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战斗,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坚持科学应对,做到联防联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根据中央和省市的防控部署,严防死守御病毒于国门之外是甲型流感防控工作初期的首要任务,市口岸办和检验检疫部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立即在空港、大港和黄岛三个口岸片成立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了联防联控机制和重要事项督查等一系列制度,立即启动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检验检疫部门在口岸各通关通道安装了红外线体温检测仪,设立了隔离室,启动了入境人员填报监控申明卡和健康状况提前申报制度;机场检验检疫和机场海关加大录像监控、“一机两屏”查验等工作力度,机场海关启动了“旅客仓单追溯”系统,把国际入境防控关口前移,提前预报,提前分析,提前把关;大港、黄岛海关严格做好了进口货物、集装箱查验工作。空港口岸实行登机检疫,对来自高发病地区的航班旅客实行三次体温监测,黄岛、海港口岸实行了锚地检疫,对来自疫区的旅客和船员实行两次体温监测,三个口岸加强应急职守,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自甲流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口岸共查验入境旅客近100万人次,查验航空器近8900架次,查验船舶近12000艘次,处置后送发热病人近350人。通过口岸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在口岸构筑了将疫情御于国门之外的铜墙铁壁,当甲流在我国其它城市迅速传播时,我市直至6月14日我市才发现第一例输入性病例,甲流在我市传播前为我市市民能及早注射甲流疫苗争取了时间。2009年7月10日国务院口岸组第四督导组来我市检查,对我市甲流口岸防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目前随着甲流疫情在我市的扩散,我市甲流防控措施随之进行了战略性调整,口岸防输入已不再是当前甲流防控的首要任务,但口岸防控工作绝不会松懈,市口岸办和检验检疫部门将一如既往实施既定的口岸甲流防控方针和策略,全力保护我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