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业务职能工作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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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序号

目标内容

1

制订市政府2009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坚持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立法协调会,开展立法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修改工作;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2

完成森林公园管理、民用建筑节能、安全生产、近岸海域环境保护、旅游、城市中小学校校舍场地管理等6件地方性法规送审稿的审查修改及报送工作;根据情况适时做好精神卫生、河道管理、湿地保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价格监测、城市绿化管理、城市排水管理等8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查修改和送审工作。

3

审查修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农村五保供养、信息化等6件政府规章送审稿。

4

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制定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开展评查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证件信息系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重点目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推进重点镇和中心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

5

受理200件行政复议案件的申请,确保案件100%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受理和复议决定;办理市政府作为被告和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办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事项谈判、合同审查、民事诉讼等法律事务。

6

制订2009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制订我市贯彻《决定》实施意见;筹备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和基层依法行政现场会;制订年度市政府法制讲座计划;开展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等课题研究,编辑发行四期《依法行政》刊物,办好政府法制网站;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开展复议诉讼法律制度宣传。

7

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机关梳理、分解和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条款,规范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

8

改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和条件,组织制订市政府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意见,提高行政复议能力。

9

开展新一轮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10

建立政府立法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说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