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场征集意见反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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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事局经过汇总,将相同或类似的意见建议整合,梳理出成型建议40条。意见建议集中反映比较突出的社会热点问题,主要涉及毕业生就业、有关机关考录、考试、有关工资与离退休、有关人才引进、职称评审等方面。数据显示,随着形势的发展,当前的社会热点,仍然是市民比较关心的焦点。市民就大学就业、职称评审、考试考录、工资与离退休等工作对市人事工作仍有新的期许。关于人才引进方面的两条建议列入2010年市人事局重点工作目标,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争取列入2010年市办实事,对职称评审、机关考录、机关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市人事局均进行了责任分解,敦促有关处室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建议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录制度,严把人才录用关口,进一步规范考录程序,进一步加大人才招聘考录的透明度,可以考虑在招录时引入旁听制度,设置公开举报途径,加强监督
  答复意见:几年来,我市公务员考录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断规范考录程序,加大考录工作透明度;尤其在近几年的面试过程中,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比如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员进入考场旁听已成固定程序,并且畅通公开举报电话,努力构建社会监督平台。今后,市人事局将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力度,使考录工作更阳光更透明。
  建议二:抓好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公务员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的整治,对不积极的不合格的人员加大监督约束力度,建设一支整体素质高、群众拥护的公务员队伍。
  答复意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大公务员队伍建设力度,健全公务员考核、监督等制度,有效提高了公务员工作效能,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为进一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新的一年,市人事局将结合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加强对公务员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的整治,努力建设一支整体素质高、群众拥护的公务员队伍。
  一是做好公务员退出工作。2009年,全市行政机关有14名公务员辞职,8名公务员被辞退。2010年要研究制定《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和《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2010年要抓好这两个新研究实施意见,畅通公务员队伍出口。
  二是推进公务员考核工作。随着公务员制度的完善,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直接与奖励、晋升、工资福利等挂钩。我市每年都有一部分公务员因考核原因影响职务、晋升工资晋级晋档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发放。按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除影响年度考核奖金发放和工资级别、档次晋升外,还要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连续两年不称职的将予以辞退。2010年,市人事局将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标准,健全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公务员平时考核力度,强化考核结果在工资福利、培训等管理环节的运用,充分发挥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激励作用。
  三是强化公务员效能监督。密切与公务员效能监督部门的合作,严格执行我市有关公务员效能投诉处理的规定,对受到有效投诉的公务员,严格按处理决定兑现考核结果。
  四是开展公务员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坚持一年一个主题,以系列活动为载体促进公务员作风建设。2010年,将以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为主题,开展公务员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引导公务员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建议三:建议进一步加强人才软环境建设,提高人才各项待遇,加快推进各类人才创业基地建设,为人才引进提供良好载体,加强与海外高校的对接,争取多引进重量级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为青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答复意见:我市一直非常重视引进人才软环境建设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别是近两年来加大了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优化引进人才软环境方面,2008年底出台了《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办法》,市财政每年拿出3000万元作为人才引进专项资金,推出了每项50万—200万的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扶持、每项30万—100万元的高层次人才科研扶持和每人30万、50万、100万元不等的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等鼓励政策。在家属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也制定了优惠政策,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2009年又出台了13项配套细则,增强了政策落实的可操作性。在软环境建设中,特别注重加强各类创业平台建设。2009年,全市建成17个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总面积16万平米、投入资金5000万元、入驻企业740家、总注册资金2.5亿元,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者1816人;制定《青岛市人事局与各区(市)共建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的暂行办法》,整合资源建成6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孵化总面积增加到80万平方米,入园留学人员企业120余家。分别在英、美、日等国家建立首批3家“海外引智工作站”。
  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方面,09年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全市共申报和实施国家、省及地方配套引智项目71项,获批资助经费290余万元。按照“突出重点、保证急需、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加强对紧缺急需技术管理类外国专家的聘请力度。全年新办专家证1065件,占全省总数60%以上,约有1300名外国专家来青进行短期指导和中长期合作交流、科研攻关。聘请的这些国外专家层次较高,基本覆盖了我市发展紧缺急需的各个层面。今年我市聘请的外国专家获国家“友谊奖”2人(全省仅5人),这也是我市首次同时有2名专家获此殊荣,受到温总理亲切接见并参加了国庆60年观礼。另有2人获省“齐鲁友谊奖”。
  2009年推出“300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在3到5年内,从海外引进300名急需的海洋科研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层次人才。通过设立“海外招才工作站”、开通网络引才快车道、开展国内人才“一联一”活动,加快推进“300计划”。2009年,引进外国专家1100余人,实施引智项目计划71项,争取国家经费资助290余万元,组织出国(境)培训;引进归国留学人员1011人,其中博士64人、硕士494人,均比去年同期增加50%以上;引进外国专家1300多人次,为历史新高;40多个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提交来青创业计划,项目投资总额7.2亿元,已有5个落户,计划总投资额1.1亿元,另有8个办理手续中,2个入选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扶持计划。
  以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相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市人事局主要打算:
  一、加大引进人才软环境建设力度
  一是落实优惠政策,提高人才待遇。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办法》及配套细则,支持高层次人才来青创新创业。提升对外国专家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研究出台《在青外国专家管理规定》等政策文件。
  二是以高校、科研院所、大企业集团和民营高科技企业为依托,加大国外高层次、高水平专家的引进力度。以我市重大工程、重要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有计划地组织50-100名左右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的高层次、高水平外国专家,以短期指导、长期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到重大引智项目的实施中去。做好全市项目计划尤其是重点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力争在国家和省资助项目数和资金数上比09年有一定的提高。
  三是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依托高新区、开发区和各级各类产业基地、创业园区等创业载体,继续与区市共建特色留学人员创业园。深入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力争用3—5年的时间,培养2000名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探索建立“人才特区”,实行更加有利于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探索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最佳模式和运行机制,破解焦点和难点问题。
  四是加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力度,研究出台《青岛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认真做好对现有的国家和省市三级引智示范基地的调研、审核和监管工作,发挥好引智基地的示范推广作用。加强对重点引智项目的跟踪调研,培育3-5家影响较大、社会效益较好的品牌项目,充分发挥引智项目的示范、引导和推广作用。做好国家友谊奖、齐鲁友谊奖的申报评选工作。
  二、加大从海外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力度
  一是向海外高校拓展“猎才”网络。加强海外一流高校所在国家的“海外引才工作站”建设,搜集海外高校人才信息建设“海外智库”;设立“海外专家论坛”,吸引海外高校专家来青举办和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开展“一联一”引才活动,组织已引进的留学回国人员引荐海外高校人才;开辟网络引才快车道,通过“中国留学网”等网站向海外发布人才需求,组织网上项目对接和人才招聘。
  二是举办大型海外人才交流洽谈活动。采取国外会场与国内会场相结合、现场洽谈与网络洽谈相结合的方式,在2010年举办1-2次大型海外人才交流洽谈活动,为我市单位与海外高校人才对接洽谈提供平台。
  三是建立“海外专家工作站”,探索灵活多样的招才引智模式。针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养不起”、“留不住”等问题,借鉴“专家工作站”的运作方式,尝试建立“海外专家工作站”。根据我市单位的具体项目需求,协调相关海外专家进站开展短期性服务。进站海外专家与需求单位按照双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灵活商定服务时间、方式、报酬等,无需再办理工作、落户手续,既减少了用人单位的薪酬成本,又减少了海外专家的时间成本,还解决了实际问题,一举多得。
  四是向海外高校加大引才宣传力度,打造青岛招才引智品牌。制作专题宣传片和手册,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青岛引才政策和良好环境,提升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感召力。
  建议四: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策透明度,保持政策连续性
  答复意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截至2009年底,市人事局先后在青岛政务网、人事政务网等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累计2500余条,其中2008年度发布630余条,2009年度发布580余条。市人事局从政府信息的制作、发布、执行到监督保障,形成了一套完备的工作体系,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领导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处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局构建起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点”,各处室为“线”,重点公共服务处室为“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完善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事项,将本部门承担的2项行政许可纳入市行政审批大厅集中办理;将非许可审批服务事项合并归类为4项;将100余项办事服务指南在网上发布。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将市人事局人事业务网上办理系统的100多项业务,进行了梳理和归并,推出便民“场景式”网上办公新模式,规范办理程序方便办理业务,促进了权力的透明运行。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如:针对重点、热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先后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中国人事报》、《青岛日报》等进行重点报道;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适时组织新闻发布会;积极组织参加“阳光政务热线”、“行风在线”、“在线访谈”等活动;集中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月”活动;编辑《常用人事政策法规选编》,收集相关政策性文件14大类、156件;09年度开展“人事政策咨询”志愿服务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解答问题300余人次;编辑整理“新出台人事政策摘录”,在《青岛日报》向社会集中发布,打造“阳光人事”。
  下一步,市人事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实施《条例》,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学习《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情况,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联动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确保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三是抓好网站建设工作。继续加强网站建设,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坚持实时更新。加强调研和分析,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丰富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抓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其他形式,包括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和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设立公共查阅室、政府信息公告栏等方式,积极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
  建议五:将在基层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人员列入2010年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专家授课等形式,使基层组织人事工作者得到锻炼提高
  答复意见:近年来,市人事局认真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要求,加大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2009年以来,加强全市人事系统干部培训,举办人事干部培训班,通过问卷调查、集中授课、座谈讨论、教学评估等形式,提高了培训效果。部人事司专门到我市调研人事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在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座谈会上我市的有关做法受到了部领导的肯定。
  在培训中工作中我们也感到,限于人员、时间等客观因素,系统干部培训的范围还比较窄,班次比较少,特别是面向基层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人员参训率相对比较低,为进一步做好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大面向基层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市人事局在2010年拟做好3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系统干部的培训体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工作模式,把系统干部培训纳入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以局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各处室、局属单位、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工负责的责任机制。市人事局组织人事处在抓好全局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的基础上,做好系统干部教育的规划计划、指导服务等工作。
  二是搞好重点培训班次的组织实施。在建立健全培训工作体系的基础上,坚持以服务中心为原则,探讨建立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专题培训班次,抓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培训,特别是结合机构改革实际,要在提高干部服务于科学发展、应对复杂局面、依法行政和总揽全局的能力上下工夫。
  三是规范培训办班管理。在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坚持以能力建设为主,强化经常性培训。结合实际,制定《内部办班管理办法》,明确计划申报、办班审批、经费管理、办班备案、证书发放等,强化局内各处室、各局属单位培训办班的管理监督。统一管理局内处室开展的业务培训,加大基层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并协调相关处室将学员参训情况纳入学时登记。
  建议六:事业单位越来越庞大,人越来越多,应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解决人浮于事的现象
  答复意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事业单位作为在计划经济下建立并不断完善起来的产物,其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与当前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要求相比明显不相适应。
  针对这一状况,近年来,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的部署要求,我市在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一是规范程序,把好人员进口。实行凡进必考,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做到规范程序,明确权限,保证公开透明,从源头上加大稳控力度。二是按岗定责,加强聘用管理。通过科学设置岗位,加强聘用管理,引入竞争机制,打破身份界限,破除职务终身制,营造出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三是积极构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体系,用法规制度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强化对事业单位在用人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使我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机构庞大、人浮于事、缺乏活力等现象将得到进一步的解决。
  建议七:建议提高事业人员职级待遇,对在党政机关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应享受通信补贴。
  答复意见:2006年7月1日,按照《公务员法》要求,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我市进行了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同步,对公务员津贴补贴进行了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统一归并为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原公务员通信补贴项目已不再执行。
  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问题,下一步,市人事局将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施绩效工资,进行规范。
  建议八:部分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收入是否可考虑提高。
  答复意见:按照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在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积极稳妥解决好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问题。
  建议九:控制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是好事,但应根据财务管理不一样采取不同政策。如自收自支单位。为提高积极性。创造更好效益,建议适当放开工资总额限制。
  答复意见:在事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额管理,是政府调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基本政策规定要求,也是规范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的必要手段。对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下一步将按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有关政策规定,不断进行探索完善。对于此建议,市人事局将在今后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中认真考虑。
  建议十:不断协调处理好各区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不断缩小各区市工资收入差距。
  答复意见: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各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所需经费,由各区市财政承担。目前,我市区市之间经济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因而造成了不同区市,尤其是五市与青岛市区之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出现了一定的差距。对于此建议,市人事局将认真考虑,不断加大政策指导力度,综合协调好各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
  建议十一:希望市人事局对转企的事业单位退休政策尽快落实,让广大职工放心。
      答复意见:按照市政府[2008]第45号会议纪要精神,市人事局已完成了列入享受纪要规定待遇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对于经审核可列入范围的在职人员,现已将档案工资封存,将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即可按规定办理待遇兑现手续;对于现已退休的人员,也已经基本完成了待遇核定工作,有关单位可按规定办理待遇兑现手续。今后,凡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由单位按规定随时办理待遇兑现手续。对于本人待遇的具体办理情况,可向本单位查询,也可咨询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电话:85911289)。
  建议十二:改进工作方式,加强监督,保障考试合法利益,真正做到“阳光考试”,加强对人事考试网的建设,充分完善信息内容
  答复意见:1、根据人事考试最新的发展要求和安全建设标准,加强对报名确认、考试组织、证件办理等各个环节的研究,采取多种措施,改进服务手段、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法和内容,着力营造和谐的人事考试环境,实现人事考试服务的新突破。
  2、继续加大各类人事考试过程中组织监督、系统监督、和权力机关监督力度。尤其是公开招考等社会影响较大的考试组织过程中,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确保考试“阳光”运行,维护人事考试的公平公正。
     3、完善和改进人事考试信息平台建设,拓展网络服务功能。改版现有网站,使网站的内容更丰富、布局更合理、查询更方便。逐步推进基本资料的信息化建设,为广大考生提供方便。
  建议十三:公务员采用“凡进必考”方式非常好,但是能否在“考”的形式和内容上做科学的考证。死板的书面知识考试“应试教育”相吻合,岂不扼杀非书呆子“精英”?
  答复意见:首先感谢您对公务员招录工作的关心支持,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公务员招考按管理权限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您所提问题市人事局会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
  建议十四:应合理安排考录人员的工作岗位。变“单向组织安排”为“组织安排与双向互助沟通听取意见”相结合,让新进人员能在最合适和擅长的岗位上发挥最大作用。
  答复意见:招考职位是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定,应聘者符合《招聘简章》所明确的报考条件、资格的,从本人能力和水平的实际考虑,自愿选择报考岗位,并通过严格考聘程序应试,应能发挥个人的能力和作用。对被录用的人员,在试用期期间不适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建议十五:有计划的对干部进行交流、轮岗,激发活力。
  答复意见:《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交流、回避有专门规定,国家对干部交流、轮岗将出台单项法规来规范这项工作,市人事局将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会同组织部门,进一步做好干部管理的科学化。
  建议十六:本市招考的公务员等岗位应向本市市民倾斜 缓解本市大学生就业压力。
  答复意见:对您的要求市人事局表示理解,但公务员招考工作是面向社会,按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公务员招考不能设置地域性条件。本市市民与外地报考者,在招录条件、资格上是同等对待的。
  建议十七:提高基层公务员提拔任用力度,增加人事考试中基层工作人员的比例。
  答复意见:首先感谢您对公务员提拔任用工作的关注、支持和关心,您所提出的问题市人事局非常重视,专门进行了研究。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我市从去年开始着手拿出相当比例岗位设置“具有基层经历”的条件,一批年富力强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应考者充实到公务员岗位上发挥作用。今后市人事局将不断探索和完善人事考试机制,提高基层公务员提拔任用力度。
  建议十八 :放宽干部招聘年龄等不合理限制。
  答复意见:《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招考的年龄有明确限定,市人事局在组织招考时,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来设定年龄条件。
  建议十九:适当增加事业单位自主引进人才的权利。
  答复意见:近年来,我市努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积极为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做好相关工作,并专门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自主引进所需人才。但事业单位引才方案应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要加强对进人方面管理,有计划引进高层次专业紧缺人才。
  建议二十:既要引进全能型人才,也要致力于引进在某一领域,某一专业有特长的高科技人才。
  答复意见:近年来,我市注意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多元化要求,将引进高级知识型人才与高技能型人才并举,注重引进领军型专业人才,积极构筑“充满活力的区域性人才高地”。
  一是对引进高级知识型人才与引进高技能型人才,统一政策和待遇。2008年底出台的《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办法》,将“具有3年以上担任世界500强或国内500强企业经营管理领导经历的人员”、“市级重大项目、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且能突破科研关键技术或核心部件制造工艺的高技能人才和其他急需、特需人才”均列为我市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并且规定引进“国家级教学名师”、“大师级文化艺术名家和知名人士”与引进“长江学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同样优惠政策,引进“获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出在奥运会或世锦赛上夺得金牌的运动员的国家级教练员”与引进“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山东省“泰山学者”享受同样优惠政策。另外,2009年出台了《青岛市引进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特需人才入市落户实施细则》,对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特需人才的落户制定了优惠政策。
  二是注重引进领军型专业人才。近三年来,我市共引进本科及以上人才96527人,其中博士1295人,硕士、副高职称和高技能人才12851人。全市人才总量已突破90万,在全国城市中位居第七位。其中涌现出一批高精尖人才,如:青岛建设集团特聘院士欧进萍,中国海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院长、“长江学者”尹衍升,国家海洋局一所博士生导师、留美博士后、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王小如,青岛大学光电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主任、“楚天学者”、博士生导师卢朝靖,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信芯之父”战嘉谨,留法博士、市立医院副院长池一凡,青岛金王集团总裁陈索斌,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高彦臣等。一批具有全局视野和长远眼光、综合分析和决策能力的企业领导者,具有较强组织能力和执行能力的管理人员,具有研发创新能力、熟悉尖端技术的科技专业人员,技艺精湛、作风过硬的技术工人和掌握农业先进技术的农村实用人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下一步,市人事局将继续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时把握各类人才的需求,制定新的优惠政策,在努力满足各个领域的多元化需求的同时,注重在关系经济和民生的重点领域、蓝色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以及我市确定的重点、新兴产业方面,做好急需、特需和领军型人才引进工作,为青岛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贡献。
  建议二十一:针对青岛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急需人才做好统计,围绕“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围绕调整产业结构,相应做好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
  答复意见:近年来,我市人才队伍建设的取得了不俗的成效。据统计,2006—2008年,我市共引进本科及以上人才96527人。其中,博士1295人,硕士、副高职称和高技能人才12851人。引进国外专家1800人次,引进、接收海外留学人员2000余人。引进人才的总量和高层次人才数量均超过“十五”期间“111”引才工程五年的总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座谈会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会议精神,2009年3月,我市召开人才引进工作推进会议,首次提出并启动“300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即在三到五年内,从海外引进300名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海洋科研等产业的高层次优秀人才。面向全市征集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在高层次留学人才集中的美、英、日等国家和地区建立“招才引智工作站”,通过“中国留学网”、“中国留学英才网”“全球留学人才网”等现代网络传媒,面向全球发布招贤纳才的公告,公布人才需求信息,征集创新创业项目,举办国际网络招聘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围绕“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在人才引进、使用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环境,促进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
  1、做好青发【2008】19号文件配套制度和实施办法的落实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办法》(青发〔2008〕19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我市建设蓝色经济区,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新型文化产业的区位和政策优势,打造高层次人才引进“新高地”。落实好引进高层次人才在住房、落户、子女上学、科研经费资助等方面配套优惠政策,支持各类高层次人才来青创新创业。
  2、健全引智业务政策法规,加强引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外国专家工作准入、优惠政策、专家证管理、医疗保险、出国(境)培训、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等方面配套的政策法规。健全引智项目工作信息库,实现资源共享、动态管理,为蓝色经济、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新型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完善的引智公共服务体系。
  3、不断加强引智项目的宏观管理和微观服务工作。一是大力实施“急需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重点围绕社会事业、公共发展以及新兴产业、产业集群发展、传统产业升级等领域,加快引进一批我市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目前,各项人才需求统计工作已经展开。二是加大对蓝色经济、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新型文化产业等领域引智项目的宏观管理和微观服务。对上述领域项目,争取列入国家重点引智项目和专项重点项目的支持;三是加大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跟踪服务,加强蓝色经济、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新型文化产业引智需求调研、引智政策宣传和引智成果总结推广,达到以调研促进工作,以服务带动宣传,以调研增强服务,进一步提升引智成效。
  4、创新引才模式,建立人才需求模型。一是对蓝色经济、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新型文化产业领域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用人单位进行深入调研,针对具体项目、具体岗位的需求,摸清其引智需求的结构,有针对性地引进海外专家、海归人才,搜集人才项目信息。二是加快“海外引智工作站”建设步伐,明年争取在海外一流高校所在国家均设立“海外引才工作站”;重点聘请海外留学人员、华人担任工作站负责人,将引才对象重点放在符合我市发展需求的国外专家、留学人员上。
  二、为蓝色经济区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新型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完善的人才智力服务
  1、加大市场化配置人才的力度。一是充分发挥人才市场的品牌作用,完善有形市场、网上市场、报纸市场、电视市场、人才猎头、代招代聘、外出招聘、校园招聘、信息张贴招聘、人才整体配置“十位一体”的市场配置模式,多样化满足蓝色经济区建设,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新型文化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二是充分发挥全国大中城市人才联盟、半岛八城市等区域性人才合作组织的作用,依托人才信息交流平台,有针对性地组织“人才招聘团”到国内人才集中的城市和名校挖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多渠道引进人才,促进人才队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总量不断增大、结构不断优化。三是全方位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坚持以市场配置为主体,抓住中小民营企业这一主要渠道,积极开辟涉海、临港产业、服务业、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等就业新渠道。四是依托市高校毕业生市场服务平台,加强同驻青高校、涉海、临港企业和服务业的联合,围绕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开展小规模、分行业、多样性的就业招聘活动,不断增加招聘会场次,提升招聘会质量,通过发挥市场化配置的主渠道作用实现工作目标。
  2、为蓝色经济区建设,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新型文化产业发展的专家及专业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一是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标准、程序,探索建立以业绩、能力为导向,符合人才发展特点的职称评价模式,促进年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二是调整业务流程,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在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计算机报考、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方面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推动海洋领域、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发展壮大。三是积极做好海洋领域驻青单位专家服务工作,积极组织海洋领域的两院院士为蓝色经济区发展献计献策,供领导决策参考。协助驻青高校、科研院所的高层次人才做好成果转化、项目推广等,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3、进一步做好公共人事服务工作。一是市人才市场继续拓展“公共人事部”服务内容和服务领域,为蓝色经济区建设,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新型文化产业发展相关单位提供以“体外人事部”形式的人事劳动事务全包服务,使企业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企业经营中去。二是推进《人才国家公信进程证书》工作进程,全面提升人才择业诚信度。三是继续完善人才素质评价体系,为蓝色经济区建设,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新型文化产业人才的引进与使用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充分发挥市场化人才中介的作用,有重点地培育部分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人才猎头机构,使之成为蓝色经济区建设,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新型文化产业人才引进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
  建议二十二:向市政府建议出台提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待遇的政策措施,让他们有经济、社会地位,避免优秀人才,尤其高科技人才都去挤“考公”这一独木桥,造成人才浪费。
  答复意见:近年来,我市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着力点,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不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环境,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环境。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人才工作十分重视,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开发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等二十多个人才工作方面的政策,进一步完善了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政策环境。尤其是《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办法》(青发〔2008〕19号)将成为近期指导我市人才引进工作的纲领性文件。2009年10月,《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评价认定实施细则》等十三个相应配套实施细则出台,为青发〔2008〕19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提供了详细的政策依据。
  2、政府每年划拨专项经费用于人才引进。截至目前,共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发放安家补贴5100余万元。其中,对引进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连续3年发给安家补贴5万元/年。引进的博士生导师,连续3年发给安家补贴3万元/年。引进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连续3年发给安家补贴2万元/年。引进的国内博士,连续3年发给安家补贴1.5万元/年;引进的海外留学博士、硕士,连续3年分别发给安家补贴2万元/年,1万元/年。
  自2009年起,对引进到我市工作落户的优秀人才,两院院士发放安家补贴100万元,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等相应层次人才发放安家补贴50万元,省“泰山学者”或相应层次人员发放安家补贴30万元。
  这一政策的实施,对我市人才引进工作和人才的留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对此项政策的执行反映良好。认为该政策突破了过去只在市属单位才能享受相关政策的限定,将受惠范围扩大到了驻地在青岛的单位,真正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大青岛、大人才的观念,进一步优化了人才环境。
  3、落实住房,切实解决引进人才困难。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国土、规划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建立周转房租住制度,多渠道筹集租赁性房源,分期分批定向租赁给引进的无住房优秀人才使用。同时鼓励有自用土地且引进优秀人才较为集中的单位,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进行集中建房。对符合青岛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其它条件的,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单位发放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市财政给予补贴。这些做法的目的,分层次保障、多渠道解决引进优秀人才的住房问题,增强我市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4、搭建高层次人才工作平台。在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和专家工作站,积极吸纳国内外优秀的博士生和各类专家入驻创业,有效地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对进站开展科研工作的博士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在继续做好人才引进和使用工作的同时,下一步,市人事局将不断完善人才使用机制,以适应经济和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对人才的需要。
  1、进一步做好青发【2008】19号文件配套制度和实施办法的落实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办法》(青发〔2008〕19号)文件精神,落实好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在住房、落户、子女上学、科研经费资助等方面配套优惠政策,出台《青岛市人才特区建设实施办法》,支持各类高层次人才来青创新创业。
  2、创新人才分配激励制度。不断推动人才分配激励制度的创新,扩大事业单位分配自主权,建立和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分配制度,事业单位在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量基础上,依据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可实行岗位工资制、结构工资制、项目(课题)工资制、协议工资制以及年薪制等多种形式自主灵活的分配办法。
  3、建立和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以市场、社会、业内和出资人认可为依据,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做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用先进的评价手段,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
  4、建立多元化人才奖励体系。建立政府奖励为导向、
  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力量奖励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奖励体系,对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表彰奖励。规范政府人才奖励,逐步加大奖励力度,褒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
  5、积极引进“载体”,打造人才创业平台。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院校和科研机构来青建立分支机构,增强青岛在人才吸纳和培养方面的能力;着力吸引世界500强和国内知名企业来青投资产业,合资创办企业,设立办事机构和研发中心,以此为载体加快各类人才的引进,促进青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加快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和毕业生实习基地的建设,吸纳国内外高校优秀人才入驻创业,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
  6、完善引进人才跟踪机制,建立人才流失报告制度。定期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跟踪调查,了解他们发挥作用情况以及工作生活中的困难,通过沟通协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减少人才流失。在全市建立“人才流失报告制度”,用人单位对于有流失意向的高层次人才,要及时向市有关部门报告,说明流失的原因以及补救措施。市有关部门积极帮助解决有关困难,以求人才的稳定。对于留在本单位确有困难的,可以协助调整到本市其他单位工作。
  7、创新人才市场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消除制约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发展的政策性、体制性障碍,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的进出口与市场紧密衔接起来,不断扩大市场招聘选拔的范围。
  建议二十三:加强人才市场建设,建立面向全社会的统一的人才供需网络体系,全面提升人才市场核心竞争力,使人才市场作用在力度和深度上见成效。
  答复意见:1、人才市场体系建设日趋完善。我市历来重视人才市场建设。1993年5月成立了青岛市人才市场,随后,又经省人事厅和国家人事部批准,相继成立了省级的山东海洋人才市场、国家级的中国青岛企业经营人才市场和中国青岛大学生就业市场。1998年,在各区市、驻青高校以及卫生、教育、职教、经贸等行业成立了各具特色的专业人才分市场和行业人才分市场,并在全国最早实施了集团化管理。目前,已拥有了7个区、2个县级市、4个行业、3所高校共16个人才分市场。
  在实行人才市场集团化管理的基础上,通过统一流程、统一标准、统一服务,将分市场按照自身优势和特点定位为软件、计算机、营销、工民建、高新技术、经贸、卫生、教育等人才专业分市场,形成了人才市场的联合舰队。覆盖城乡,涵盖行业和高校的全市统一的人才供需网络体系日趋完善。
  2、人才市场成为人才资源配置的主渠道
  目前,市人才市场拥有山东路人才大市场和海尔路人才市场两个运营场所,面积1.2万㎡,带有电子楣板的标准摊位300个,可同时容纳500家企业招聘。在传统招聘方式的基础上,又创新了整体人才配置的市场化人才配置模式,该模式将摊位招聘、报纸招聘、电视招聘、网络招聘、猎头招聘、校园招聘、代招代聘、外地招聘、市场内张贴信息招聘、为大项目和部分企业整体配送人才等10种方式集为一体,其良好的招聘效果深受社会各界认可。其中,报纸招聘、电视招聘、猎头招聘、人才整体配送四种招聘方式发展迅速,报纸招聘已占招聘业务的70%以上份额,深受企业青睐。目前,市场平均每年可供7万余个(次)单位入场,提供66万个(次)岗位,交流量在全国城市中位列前五名。
  3、业务结构日趋合理,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
  近几年,市人才市场围绕社会和市场需求,着力“转方式,调结构”,不断开发有科技含量的服务新产品,全力提升人才市场的核心竞争力,逐步实现了“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强”的发展局面。发展方式逐步科学,业务结构日趋合理。截至目前,市人才市场已拥有近20项服务项目,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式的人才服务体系,在全国同行业名列前茅。其中报纸招聘、市场化人才培训、电视招聘、人才猎头、管理咨询、企业公共人力资源部服务、人才评价体系、人事诚信调查、职业生涯规划等有一定难度和知识含量的业务,已占人才市场总体业务比重的50%,在全国城市中比重名列前茅,部分服务产品在不断创新中凸显了强劲的市场竞争力。
  在2009年第三届中国品牌节上,市人才市场凭借几年来的品牌影响力以及完善的人才服务体系,在众多参选单位中脱颖而出,当选“品牌中国金谱奖——人才服务行业冠军品牌”称号,成为全国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人才服务机构。这是市人才市场继2005年荣获“中国人才市场最具竞争力品牌”、2006年荣获“和谐中国·全国荣誉示范单位”称号、2007年荣获“中国人才市场最具影响力领军品牌”、2008年荣获“中国人才市场惟一标志性品牌”之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建议二十四:加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等人才服务业的培育和管理促进区域人才交流合作,切实提升服务功能,规范运营行为,优化审批服务功能,加强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答复意见:一是优化审批服务,促进交流合作。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实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分类和属地就近的原则审批。积极扶持和培育本土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采取合资、合作等方式加强与外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交流,有重点地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二是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运营行为。按照“谁受理,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区(市)两级的层级监管体制,一级抓一级,落实监管责任,实现扁平化、网格化、无缝隙管理。加强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违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惩戒和退出机制,有效规范运营行为;三是加大扶持力度,统筹培育发展。结合市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快我市现代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统筹制定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行业标准,通过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其积极争创各类品牌,培育行业不断发展壮大。
  建议二十五:在引进人才的同时要着重培养已有的人才,建立“人才培训超市”办好全市各类人才的进修班
  答复意见: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和对人才培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对促进人才培训工作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市人事局在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的同时,对相关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也非常重视。近年来,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任务要求,根据全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和公务员个性化、多样化的培训需求,市人事局积极实施分级分类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措施,进行按需培训,在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公务员队伍的能力和整体素质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我市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方面,为帮助各岗位、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及时更新知识,增强专业技能,市人事局积极拓展培训渠道及培训方式,广搭培训平台,竭力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一是从满足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综合性知识的需求出发,每年确定一个公需科目培训主题,组织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大规模学习。近几年来相继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电子商务、高新技术与产业发展等培训,每年参训人员都在万人以上。二是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专业技术人员的不同培训需求,从2006年开始,每季度举办一期 “四新”(新知识、新技能、新理论、新方法)讲座,有针对性地聘请不同专业领域的国内权威专家授课。通过上网发布通知的方式,组织全市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身需要报名,免费参加学习。目前,已举办服务外包业发展及对策、海洋科技发展趋势与最新进展、金融危机下的中小服务企业投融资与发展等专题讲座12期。三是借助不同主管部门和行业机构的专业优势,以联合举办高级研修班的方式,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升专业技术水平。近几年举办了旅游经济发展与管理、数字电视技术应用、现代商贸流通、粮食及畜牧业技术发展等20多个专题的高研班,为不同专业领域的技术人才提供了学习培训机会。四是充分发挥26个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上的积极作用,每年鼓励他们在多领域开办专业知识培训班,满足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多样化的培训需求。我们定期在网上公布各基地的备案班次,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己的行业、专业需求,自主选择培训课程,类似于一种培训超市的形式。参训人员考试合格的,还可登记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作为职称评审时的重要依据。每年参加这类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近10万人次。
  同时,为提高政府工作整体效能,市人事局还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如对新录用的公务员,我们主要从提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入手,每年举办初任培训班;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主要从提高胜任领导工作的能力和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入手,每年举办1-2期任职培训班。同时,市人事局还每年适时举办军转干部培训班,帮助转业干部尽快熟悉机关工作,实现角色转换。此外,根据我市市情、政府部门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开展大规模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近年来连续开展了基本素质能力、MPA核心课程、奥运奥帆知识和应对危机、核心能力培训等专题培训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
  下一步市人事局还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公务员队伍提出的新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培训工作水平。一是在认真总结以往培训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查找不足和问题,不断改进培训工作,促进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将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围绕改进培训方式及提升培训效果,开展理论研讨和专题调研,集思广益,研究探讨符合青岛实际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方法。三是进一步加强培训需求调研制度的落实,根据不同人才的培训需求,进一步增强培训课程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建立健全培训师资库,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实践网络培训方式,发挥网络培训不受培训地点、培训时间限制的优势,为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实现各类人才按需培训提供有效平台。
  建议二十六:将帮助大学生就业政策做实,扎扎实实推进这项工作,而不是树几个典型,走走形式就完了。
  答复意见:为避免虚假信息和所谓“被就业现象”,市人事局始终坚持各项数据的实名制统计。投入专项资金开发了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将从市招办获取的所有从我市考出的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作为基本数据,从根本上解决了信息统计不全的问题。各区市深入街道社区,入门入户,不论在青岛还是在外地就业,逐一落实,登记信息,做到了全覆盖,无遗漏。市人事局坚持以目标督查考核为手段。一是明确目标责任。年初,市政府就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2009年9件市办实事之一。4月8日,在全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市领导与各区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二是健全组织机构。我市成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成立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区市也相应成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加强绩效考核。出台了《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强化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一周一统计”、“工作一月一调度”的制度。2009年12月底,对12区市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了集中考核,有利保障了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建议二十七:不断提升人事部门人员素质、服务水平、办事效率,改变个别人服务意识差的问题”
  答复意见: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努力提高大家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意识。结合机关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社会公德教育,不断提高所属人员的责任意识。
  二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开展定期培训、“岗位练兵、争先创优” 和日常考核等活动,不断激发大家的学习热情,进一步提高所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三是深化政务公开,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推行便民场景式网上办公模式,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人员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整体形象,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大奖惩力度,努力树立人事部门良好形象。
  建议二十八:教师职称评审遵循“空岗补缺”原则,此项规定不够合理和科学,严重打击了一线中老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由于大多数学校中高级职称已满额,致使已达到中高级职称评聘条件的中老年教师没有名额申报,只能慢慢等,熬“空岗”。 
  答复意见: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标准问题,原国家人事部和原省人事厅有明确规定,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1:3:6,原山东省人事厅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优化结构、配置合理的要求,制定了我省不同行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各地市没有制定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的权限。
  建议二十九:建议放宽评定职称的一些条件,增加专业技术岗位,逐步取消名额限制,应划定一定条件,符合条件的人全部可评上,而不是因为有名额限制,造成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以此激励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进取心。
  答复意见: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职称评审的政策要求,职称各系列按照级别划分都有相应评审通过率的要求,职称评审是个“优中选优”的过程,目的是为了把最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出来,从而真正发挥出职称评审在人才选拔工作中的导向性作用,因此职称评审并不能实现申报人员100%的通过。
  建议三十:加大对职称评审工作的宣传力度。最好有宣传资料,使职称评审工作公开透明
  答复意见:今年以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高度重视职称评审政务公开工作,专门在青岛日报、青岛晚报上整版刊登了“职称工作政策100问”,还通过政府金宏网、青岛人事政务网等网络渠道及时公开相关政策和工作动态,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加强对各单位的业务培训,更好的推动职称工作的公开透明化。职称评审工作是一项严肃的人才选拔工作,在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中,市人事局都按要求邀请了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高质量。
  建议三十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应根据每个单位具体情况而定,灵活掌握
  答复意见:根据国家和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政策要求,各级事业单位的相关岗位要严格按省相应行业指导意见进行设置,市一级人事部门在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上没有制定政策的权限,只能严格按省相关政策执行。
  建议三十二:09年全球金融危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异常严峻,建议人事部门加强校企合作促进高校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安排大学生去企业参观学习,采取多种形式让企业负责人与服务企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进行交流;加大校园招聘力度,吸纳广大企业尤其是社会知名度高的企业举办招聘会。
  答复意见:2009年我市坚持把市场配置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加大市场招聘的工作力度,全年举办各类招聘会927场次(其中包括与各驻青高校联合举办的校园招聘会50余场),招聘单位3.8万家次,提供岗位45.5万个次。通过人才市场有70.2%的人实现就业。建立了231家见习基地,共吸纳5643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2010年将继续加大市场招聘力度,加强校企合作,新建见习基地100家,促进毕业生与企业间的交流和学习。
  建议三十三:加大校内就业辅导工作,加强大学生毕业就业引导,人事局应组织相关专家到高校实地为学生讲解毕业,就业流程上的注意事项,讲明各地的政策,让学生在就业的路上有更清晰的认识。
  答复意见:2009年全市开展了“大学生创业税收政策咨询会”“创业指导、项目推介进校园”“创业助我行”“大学生创业税收政策咨询站”等多项创业政策宣传活动。加强创业指导培训。组织专家教授、创业成功人士分别到驻青高校举行巡回创业报告,联合10所驻青高校举办了联通杯“就业新势力”大赛活动。举办免费创业者培训班,举办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实战演练活动,积极组织女大学生参加创业就业培训,共培训高校毕业生1200余人。2010年市人事局将重点加大大学生培训力度,将培训向校园内的在校大学生延伸。市人事局将有关就业流程和各地政策在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并不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加以宣传,印刷了《就业服务指南》,免费为毕业生发放。
  建议三十四:建议对高校在校生,在校期间去对口企业事业单位实习锻炼制度(建议从大学二年级开始),提前培训学生的实践工作能力和择业方向,也方便需要人才的企业因大学生无实际工作经验而错失机会。
  答复意见:市人事局已经制定2010年工作计划,将就业见习制度向高校在校生延伸,使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到企业见习享受到政府的见习补贴。2010年全市将完成见习大学生8000人的目标。
  建议三十五:关注不同层面的大学生就业问题, 重点解决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关注外地留青学生就业情况,多考虑往届生已就业又失业的人员安置问题,提高女大学生就业机会,发挥妇女优势,给妇女提供一些发展平台。
  答复意见: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对象是近三年的高校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生,但兼顾派遣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同样享受所有的优惠政策和参加各类招考的权利。市人事局对于外地生源毕业生采取的一直是符合落户政策无条件接收的原则,只要有单位接收,符合落户政策,不设置任何障碍。每年青岛市接收外地生源毕业生都在2万人以上。我市人事系统联合市妇联,为女大学生举办创业就业培训班,利用市巾帼创业园,组织女企业家进行一对一帮扶,帮助女大学生自主创业。在全市举办的各类招聘会上,禁止出现性别歧视的招聘需求,最大限度的促进女大学生就业。
  建议三十六:现阶段“”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待遇与其所负工作已不相符,希望能提高他们的待遇。
  答复意见:2009年12月市人事局下发了《关于调整“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服务期间补贴的通知》,文件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调整“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服务期间的补贴。一是生活交通补贴要参照本区市街道、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二是社会保险补贴要参照本区市街道、乡镇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确定。
  建议三十七:加强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力度,制定大学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扩大毕业生就业机会。
  答复意见:2009年政府加大了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市级财政拿出1000万元用于建立“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500万元用于支持创建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目前全市已建成17个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总面积达16.3万平方米,投入资金近5000万元,已入驻企业740家,扶持基地内创业者645人,带动就业2846人,年内营业额9472万元,利税325万元。全市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占到2.4%,比年初统计增加了2.1%。我市出台的创业扶持政策和建立的创业孵化基地,已经开始发挥作用,自主创业的氛围在逐渐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初步显现。2010年市财政局要进一步发挥现有孵化基地的作用,增强孵化基地扶持大学生创业和和吸纳毕业生就业的功能,提高单位面积创业企业营业额和税收比例。进一步创新政策体系,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实现孵化基地集团化、产业化发展。力争2010年使创业者人数比09年翻一番。
  建议三十八:减免大中专毕业生档案无单位接收的人员的档案管理费
  答复意见: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的要求,我市从2009年起就已经免除了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管理费。
  建议三十九:建立大学生人才网,便于用人企业与大学生更好了解。
  答复意见:市人事局已开通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依托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为毕业生提供信息服务、签约就业、档案查询等全方位服务。
  建议四十:如今人事局下发文件规定,走“工程系列”的人员,英语考试合格证书,须是工程类,但据说有人拿着综合类英语合格证书也能把材料报到人事局职称办,请给予解释
  答复意见:据今年省里的职称工作意见,工程类职称申报要求职称外语为理工类,我市在工程系列职称申报工作中,是严格落实省的政策要求,没有一名持外语综合类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工程职称的申报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