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工作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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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市民朋友的支持下,市公积金中心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坚持便民惠民,积极开拓创新,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现中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成为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充分发挥了个人住房资金积累机制的作用。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职工按月缴交,政府给予税收优惠,资金和利息全部属于职工,职工在购建住房时,可提取账户资金。截至10月底,全市当年共收缴公积金 46.79 亿元,完成全年目标36亿元的130%;当年共有近18.4万名职工提取公积金31.77亿元用于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住房消费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
  (二)为中低收入职工购建住房提供了低利率贷款支持。公积金贷款因其利率远低于商业贷款,成为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贷款的首选。截至10月底,全市当年共向2.1万多户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48.08亿元,放贷金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23亿元的209%,户均贷款额22.7万元。住房公积金制度极大地满足了中低收入家庭低成本购房融资需求。
  (三)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住房公积金放贷运作产生的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和扣除公积金中心的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截至10月底,全市实现增值收益2.75亿元,预计全年实现3.11亿元,预计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8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提供了重要资金支持。
  二、关注民意,利民政策推陈出新
  (一)公积金缴存“控高保低”政策落到实处。为维护制度公平,避免出现高收入者公积金畸高、低收入者公积金过低的“马太效应”现象,出台了公积金“控高保低”政策,明确了月缴存额上下限。2009年全市公积金单方最高缴存额为1941元,最低缴存额七区为38元,五市为31元。
  (二)公积金提取条件不断放宽。为更好地满足职工购房资金需求,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不断放宽提取条件,增加了提取次数,统一了本地、异地购房的提取要求,增加了职工及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和职工失业等提取公积金的情形。
  (三)公积金缴存范围不断扩大。为充分维护低收入职工合法权益,出台了相关政策,将自由职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明确了这部分人员公积金开户、缴存、提取以及贷款等具体条件和要求。
  (四)公积金贷款条件持续放宽。为应对金融危机,进一步放宽了公积金贷款条件,将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至40万元,延长了贷款年限,降低了贷款门槛。该项新政大幅降低了职工购房成本,截至10月底,共有近12000个家庭受益于该项新政。
  (五)公积金还款方式日益丰富。在等额本息和一次性结清还款方式的基础上,又推出了提前部分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年内还将推出公积金还款期限变更业务。目前,借款人可根据家庭收入和还款能力灵活选择还款方式,申请缩短或延长借款期限。
  (六)公积金贷款对象不断扩大。一是将异地缴存公积金但在本市申请贷款的职工纳入贷款范围,二是针对无法办理住房抵押登记的拆迁安置房,推出了置业担保贷款业务,将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职工纳入贷款范围。
  (七)开展了公积金立法调研。积极搜集国内公积金立法相关信息,广泛开展社会问卷调查,完成了《修改<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调研报告》,为完善我市公积金政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奠定了基础。
  三、扩面优先,制度活力不断增强
   (一)明确重点。由于非公有制企业人数众多,且存在建立制度的单位和人数少,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多,职工缴存比率低的现象,为此,我们将非公有制企业作为公积金制度扩面的重点,集中力量,全面催建。
  (二)拓宽投诉渠道。目前职工可通过现场、电话、网站、政府信箱、市长公开电话等方式投诉单位不缴少缴公积金的行为。截至10月底,受理投诉案115件,追缴到位公积金3800多万元。
  (三)强化宣传。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十周年大型宣传活动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让职工明白建立公积金制度是单位的法定义务,是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职工只有缴存了公积金,才能享受到低利率的贷款支持。通过宣传,增强了职工自我维权意识。
  (四)纳入考核。将公积金扩面工作纳入部门考核,实行新增开户职工人数与部门收入挂钩,较好地调动了扩面工作的积极性。
  通过一系列举措,截至10月底,全市当年新增开户职工72600多人,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
  四、惠民便民,服务效能不断提高
  (一)开通公积金网上业务。通过登陆公积金网站,单位和职工即可足不出户,办理公积金开户、变更及借款申请等业务,大幅降低了单位和职工的业务办理成本。
  (二)发放公积金联名卡。职工手持一卡,即可享受公积金查询、提取、还贷、提现、消费等多项服务,同时,借款人只需一次申请,即可享受到每年自动划付两次公积金用于还款的服务。截至10月底,共发卡近36万张。
  (三)组建客户服务中心。开通96557服务热线,统一解答职工咨询,受理职工查询,服务的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完善公积金查询方式。开通了短信、网站、查询折、柜台、联名卡以及96557服务热线等多种查询方式,职工查询更加便捷,查询成本大幅降低。
  (五)创新公积金服务举措。一是建立了公积金中心领导班子接访机制;二是加大了经济适用房销售现场贷款服务力度;三是全面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和引导应急服务等多种便民举措。
  五、规范管理,住房资金安全完整
  (一)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建立了资金拨付和贷款发放三级审核审批制度、岗位责任及追究制度等,严格执行重要事项和大额资金拨付的集体决策制度,确保决策科学透明。
  (二)强化信息系统控制。充分发挥业务系统对制度执行和流程运作的刚性约束,开发使用公积金电子监察系统,对业务系统和业务运作实行双重二次监控,资金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加强贷后催收工作。全力做好贷款催收工作,我市公积金贷款逾期率始终保持0.02‰以下,远低于建设部1.5‰的要求。
  (四)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群众以及建设、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截至目前,我市公积金未出现一笔资金风险。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仍需加强。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相比,我市仍有近29%的职工尚未建立公积金制度。今后将通过争取立法、借鉴经验、加强执法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制度扩面工作。
  (二)套取公积金问题较为突出。目前,社会上出现部分不法分子出于利益动机,为职工制作虚假材料,套取公积金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今后将通过与房产交易部门、人民银行等联网,实施房产和住房贷款信息共享等方式,甄别职工购房和贷款行为真假,予以解决。
  (三)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2009年在公积金贷款高峰期,营业大厅一度出现职工排队等候时间过长等问题。今后,将着力完善服务应急机制,提高员工综合技能和业务熟练度,并进一步推广小额支付、联名卡及网络平台的使用,分流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妥善解决业务量大增、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