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老龄办对市民意见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认真梳理、归纳、分类和提炼,归纳16条市民意见建议重点办理。其中,针对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和老年文体活动开展的8条,是意见建议最多的;其次是提高老年人优待标准,为老年人发放扶助金,有4条;其他为养老服务业、老龄宣传和综合性意见建议。综合性意见建议中,对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养老服务业发展、提高老年人的优待标准等都有所提及。可见意见建议中,建设老年活动场所、开展丰富多彩老年文体活动所占的比重非常大,这说明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后,更多的退休人员进入到社区,他们对精神文化生活有着强烈的需求,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变化带来的新情况调整工作思路,更加关注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为他们老有所乐提供更多的场所和条件。具体办理答复意见如下:
一、积极推动老年活动设施建设,多给老人提供休闲娱乐健身场所,多开展适合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二、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努力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精神生活需求。
三、立足我市老龄工作实际,继续开展以“主动维权”为核心理念的老龄工作,积极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充分发挥老龄产业促进会的作用,积极发展老龄产业,促进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目前我市社区体育休闲活动场所建设基本普及,并配备了体育活动设施。还整合社区资源,利用老年人的空闲住房,在房主自愿的前提下,成立了558处居家养老互助服务点。周围老年人自愿结合,区政府出资给每个服务点购置简单的文化娱乐用品。同时,还根据社区老年人实际需求,在135个社区建设了日托式的“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人娱乐室”。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年人休闲娱乐场所不足的矛盾。
2008年4月,全市15处博物馆、26处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统一免费对公众开放。暂不免费开放的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也继续给予老年人优惠。这些场所目前均增加了老年人文化活动的机会,丰富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近年来,青岛市一直在逐步增加老年体育文化活动场所建设。2005年,青岛市投入2340万元,对市老年大学进行改扩建,总建筑面积达到7300平方米。同年起,连续四年实施文化家园建设工程,市、区(市)两级财政共投入3.93亿元,对3684处镇、社区、村文化活动场所进行了改扩建,改扩建后的村、社区、镇文化活动场所平均面积分别达到100、200、300平方米以上。08年,市财政投入2200万元,在位于城区西部黄金地带的海边建成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的市老年体育活动中心,目前已投入使用。同时我市提出了打造“8分钟健身圈”的建设目标,争取利用几年的时间,使老年人更能就近享受到体育健身带来的快乐,让老年人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另外,我市的公共体育活动场所也对老年人开放,为老年人开展健身活动提供方便。
各区市也积极投入资金推进老年人休闲娱乐健身场所建设。
【市北区】对老年乐园重新进行规划建设,同时在青岛最繁华商圈内建设集娱乐、活动、购物、医疗、餐饮等于一体的老年人一条街,这在全市尚属首创。位于中央商务区的区老年活动中心也已基本竣工。
【李沧区】在已建有区老年活动中心和区老年教育培训中心的基础上,今年新建建筑面积分别为600、1600平方米的2处老年健身园地。投资80万元,建设设施一流的区老年门球活动中心。
【城阳区】在已建有5000平方米老年活动中心的基础上,区政府又投资1.4亿,建设百姓乐园,其中,老年活动中心投资6500万元,年底完成13800平方米的主体建设。此事被列为2009年城阳区9件惠民实事之首。
【崂山区】开工建设集老年活动中心、妇儿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等功能于一体的市民文化中心。其中老年活动中心投资3900万元,建筑面积7900平方米。
近年来,青岛市各级涉老部门和各老年社团以及社区居委会广泛开展丰富多彩、适合老年人身心健康的老年文体活动。09年,青岛市老龄办组织举办了开展了庆祝建国60周年文艺调演、书画摄影展大型活动,各区市涉老部门也结合重大节日和平时活动积极开展老年文体活动。2010年青岛市老龄办将组织举办青岛市老年文化艺术节,各区市涉老部门也将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老年文化活动。
目前,青岛市老龄产业促进会已经成立,有68个会员单位,为全国第一个市级老龄产业促进会,必将进一步促进老龄产业的发展。
五、多开展一些丰富的老人活动,可以社区为单位开办活动中心。
近年来,青岛市老龄办及各级涉老部门、社会团体广泛组织开展丰富的老年文体活动,城乡老年文体活动异彩纷呈。
08年成功举办了青岛市第三届“七彩华龄”文化艺术节,其中“唱出心中的欢乐”――七彩华龄广场赛歌会,“参与快乐健康和谐”――七彩华龄文体队伍大展示,“乐在家园”――七彩华龄社区大联欢,“爸妈眼中的奥运瞬间”――七彩华龄摄影书画展大型活动以及和丰富多彩的广场文艺展演、文艺专场演出、体育大展示、大型书画展览、曲艺、戏剧以及传统文化展演等各种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计划200多场次,给全市老年人送上了丰富的文化艺术大餐。10月举办了青岛市第19届老年运动会。千人太极拳、千人健身球、千人功夫扇、千人锣鼓表演,场面宏大,气势不凡,在全国也是绝无仅有,6000多名运动员,奋勇争先,豪气不减当年,丰富了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09年,青岛市老龄办组织举办了开展了庆祝建国60周年文艺调演、书画摄影展大型活动,各区市涉老部门也结合重大节日和平时活动积极开展老年文体活动。2010年青岛市老龄办将组织举办青岛市老年文化艺术节,各区市涉老部门也将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老年文化活动。
09年,青岛市老龄办加强了对全市老年协会组织建设的指导,并在城阳区召开了老年协会组织建设暨现场经验交流会,为下一步加强社区老年人组织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将进一步促进社区老年人活动的开展,为社区立足于自身条件开展以社区为活动中心的老年人活动发挥作用。青岛市各级涉老部门和老年社会团体将进一步加强对社区老年文体活动的指导,青岛市老年服务中心将组织七彩华龄艺术团等文艺团体在社区举办百场“七彩华龄社区大舞台”文艺演出,这些举措必将促进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也会为老年人带来更多的欢乐。
六、增加企业个体运动场所,让他们退休后依然有所乐、有所用。
目前,青岛市各种民办的企业个体活动场所各类很多,企业、个体退休人员可以选择适合的参加。2008年4月,全市15处博物馆、26处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统一免费对公众开放。暂不免费开放的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也继续给予老年人优惠。这些场所目前企业个体老年人均可以参加。同时全市老年体育综合活动中心有548处、活动室3,070处(包括一室多用的)、健身路径1,412处,还有在建的老年体育活动中心170余处。市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建设作为市政府今年重点要做好的实事之一已经投入使用。有10个区(市)的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也纳入了当地政府“十一五”建设规划。总体来看,企业、个体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活动场所进行活动,而且各类活动场所中也有适合企业个体老年人的活动项目,同时鼓励社会企业个体开设老年人运动场所,这样可以更好的融入全市会老年人活动中去,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七、老年人活动中心在社区里比较薄弱,组织社区老人开展活动,老年人渴望走出去看看,由于自身原因,许多旅行社对老人出游有诸多限制条件。
老年旅游是集休闲、健身、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活动,适当的外出旅游可以有效地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可以说发展好老年旅游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的民生工程。目前一些旅行社基于老年人身体等原因对老年人初又设置了诸如年龄、身体健康证明、子女或亲属陪同等不同形式的要求,使部分老年人不能享受旅游的快乐。为更好的开展老年旅游,使更多的老年人享受旅游的快乐人生,青岛市老龄办与市旅游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七彩华龄”旅游工作的通知》,并向承诺为老年人旅游提供优质服务的十家旅行社授权使用“七彩华龄”品牌,同时市老龄办加强了对这十家旅游企业开展“七彩华龄”旅游活动的监督,为进一步推进老年旅游市场的扩展,为老年人办实事,旅行社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主题旅游活动,例如中日文化交流活动、七彩华龄幸福老人海南游活动、七彩华龄台湾游活动等,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参与七彩华龄旅游的老年人达到1000余人,为首次以七彩华龄为品牌的老年旅游开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青岛市老龄办下一步将积极开展老年旅游工作调研,协调有关部门,为老年人旅游提供方便。
八、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老龄工作日益活跃,事业发展不断突破,各项年度总工作目标圆满完成。建议加大惠老力度,建立长效老年精神关爱工作机制;立足我市老龄工作实际,以老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老龄工作为重点,继续加快推动是老年活动中心建设,推进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促进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目前,青岛市老龄办正在积极推进《青岛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的修订工作,其中涉及老年人优惠的项目很多,将进一步加大惠老力度,各区市也在积极推进惠老工作。同时将加强老年法规的宣传和执法检查,推进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下一步,青岛市老龄办、市文明办、民政局将联合积极探索建立空巢老年精神关爱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同时积极推进老龄基础设施建设,将老龄工作中心向农村转移。目前,有10个区(市)的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也纳入了当地政府“十一五”建设规划。市北区对老年乐园重新进行规划建设,同时在青岛最繁华商圈内建设集娱乐、活动、购物、医疗、餐饮等于一体的老年人一条街,这在全市尚属首创。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位于中央商务区的区老年活动中心也已开工。李沧区在已建有区老年活动中心和区老年教育培训中心的基础上,今年新建建筑面积分别为600、1600平方米的2处老年健身园地。投资80万元,建设设施一流的区老年门球活动中心。城阳区在已建有5000平方米老年活动中心的基础上,区政府投资1.4亿,建设百姓乐园,其中,老年活动中心投资6500万元,年底完成13800平方米的主体建设。此事被列为2009年城阳区9件惠民实事之首。崂山区开工建设集老年活动中心、妇儿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等功能于一体的市民文化中心。其中老年活动中心投资3900万元,建筑面积7900平方米。
九、已出台许多《老年人优待的规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可以根据事情与发展,不断修正方案,保障老年人合法受益。
目前,青岛市老龄办正在积极推进《青岛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的修订工作,其中涉及老年人优惠的项目很多,将根据青岛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惠老政策的出台以及有关的老年法规、结合青岛老年人的切实需求,不断修正方案,力争早日完成修订工作。
十、1.扩大社区老人活动场所,让老人有一个固定的地方实现老有所乐;2.加大投入,为社区配备运动文化设施,增加图书报刊数量;3.定期到社区进行讲坛,让老人增加养生知识。
(一)、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重视对老龄工作特别是基层老龄工作。《青岛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市内四区社区居委会各建一处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三区70%的社区居委会(村)各建一处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五市60%的村(居)各建一处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市老龄办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在新建小区配套建设老年设施的建议、意见,争取在就近社区或者在社区内建设互助式家庭活动室,为老年人就近就便活动提供便利。(二)、市老龄办将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配合社区文化大院、文化活动室建设,配套建设运动设施,采取流动图书室等办法,增加图书报刊数量,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精神关爱。(三)、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办好老年学校或老年课堂,开设老年人需求的有关养生等方面的课程。市老年服务中心定期开展养生课堂,市老年学学会的专业委员会也不定期到社区开展健康保健讲座并提供有关诊疗服务。鼓励没有上述条件的社区,采取邀请专家、保健医师等专业人员开展培训,增强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推动建设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发展。
十一、加强老年人活动场地的建设,帮助老年人参加有益健康养生的文体活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社区老龄工作的重视程度逐年加强。《青岛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各区市新建或改扩建一处以上具有一定规模、档次和示范带动作用的综合性、多功能的老年活动中心;街道(镇)各建一处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市内四区社区居委会各建一处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三区70%的社区居委会(村)各建一处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五市60%的村(居)各建一处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目前,市南、四方、李沧、城阳、崂山、胶州、胶南、莱西区(市)级老年活动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市北、黄岛区级老年活动中心正在紧锣密鼓建设中。街道(镇)、社区(村)级老年活动场所也与日增多,市区部分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建设了老年活动场所。老年体育辅导站点遍布社区,老年文体活动不断深入开展,每年老人节期间都举行遍布全市的丰富多彩文体活动展演,吸引了众多老年人参加。各级文体组织都欢迎和支持老年人参加有益健康的文体活动,但与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将继续做好《青岛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督促落实,向市政府提交关于加大老年活动场所建设的建议,为老年人更好的颐养天年做出努力。
十二、随着经济发展,我市养老事业从层次内容需求上不断变化的,建议市老龄办,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努力推动我市养老服务资源整合和综合效能的发挥,推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升我市养老业服务整体水平,打造相关行业服务品牌,塑造政府良好工作形象。
为适应我市老年人口快速增长的形势,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2009年4月青岛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9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相继出台了9个配套实施文件,下一步将从重点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加快推进机构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机构的管理等四个方面,整合我市养老服务资源,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的发展。具体目标是到2012年,全市城乡新增机构养老床位1.2万张,床位总数达到3.3万张,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3张;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困难老年人达到1万人;市内四区社区普遍建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或“社区老年人娱乐室”,在自愿的独居老年人家中设立“社区养老互助点”4000个;三区五市镇(街道)普遍建有老年人服务中心,90%农村社区拥有老年人活动场所。
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剧,老年人对养老服务需求内容档次的丰富和提升,现有的养老服务已无法满足不同需求、数量巨大的老年人的需要。老龄办将依照职能,积极探讨,开拓创新,做好新形势下的老龄工作,推动包括养老服务业在内的老龄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十三、针对当前老龄化趋势凸显,空巢老人逐渐增多的现状建议进一步采取措施健全老机制
(一)、逐渐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包括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即每个老人基本生活费要有保证
(二)、从社区做起,建立社区医疗服务体系,发展社区卫生事业,社区医生对片区老人定期巡视。完善养老配套服务,“空巢老人”提供更多服务,如:呼叫服务、钟点服务、餐饮服务、文化娱乐等
(三)、利用社会资源,让民间组织参与到社区建设和服务中来。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入,要规划建设不同档次的老年公寓、福利院、养老教师的工作时间时间长,护理院,满足不同收入家庭的养老需求。
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老龄工作,先后出台了《青岛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规划》、《青岛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前“十一五”规划正在按计划推进中。下面将上述几个问题归类回答如下:
1、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社会养老保障包括城镇职工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两部分。
一是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我市于2006年出台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2006]92号文件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青政发〔2006〕42号)。对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保险基金的征缴与管理、养老金调整机制、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规模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为20%。截至2008年底,已有178万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每年按10%比例递增,2009年月平均养老金达到1386元。
二是关于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我市于2004、2005年先后出台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青政发〔2004〕4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各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青政字〔2005〕119号)。被征地农民实现了即征即保。我市推行了新农保工作以来,截止2009年9月末,新农保参保人数67.1万人,为16.5万人发放了养老金。
本届青岛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到2010年农村适龄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60%,到2012年农村适龄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5%”、“继续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范围,五年内扩展到所有村庄”的目标。目前,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正在制定中。届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不低于55元/月。
2、医疗保障制度
2004年我市农村全面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7年出台了《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对基金筹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金的管理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在医疗保险上实现了城乡居民全覆盖。参保职工住院最高可报销29万元。截至2008年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95万人,原无医保的5万余名城镇户籍老年居民全部纳入社会医疗保障范畴;全市共有449.07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9%。至2010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城镇职工医保平均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平均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
2006年《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退休参保人员老年医疗护理纳入社区医疗保险管理的试点意见》(青劳社〔2006〕46号),将退休参保人员老年医疗护理纳入社区医疗保险管理试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老年患者实行家庭病床管理。截至2008年底,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92个,市内四区街道覆盖率100%,七区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
3、养老服务
青岛市《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1)居家养老目前的工作重点是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对市内四区居家养老的困难老年人给予购买养老服务。困难老年人是指:60岁及以上城镇“三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依靠)老人、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及城镇“三老”(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优抚对象。其购买养老服务标准是:为生活半自理的困难老年人购买服务每人每月不少于45个小时;为生活不能自理的困难老年人购买服务每人每月不少于60个小时。有4500名困难老人享有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为社会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等各类服务。未来3年,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困难老年人达到1万人。市郊三区财政出资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
(2)社区服务重点发展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互助点、社区老年人娱乐室为主的社区养老设施。截至2008年底,全市有894个社区养老互助点、209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老年人娱乐室,为老年人提供了包括图书阅览、文体活动、棋牌娱乐、健身康复在内的养老服务。其中,市北区推出了为孤寡老人,享受低保、低保边缘的空巢和独居老年人助老配餐服务,“三无”和困难高龄老人也享受较大幅度的优惠;免费为2300余名独居的困难老人安装了“和谐通”应急呼叫器,接收终端24小时有人值班,遇到紧急情况或需要服务时,只要按下按钮就可与管理人员联系。四方区养老服务中心对社区内家中临时无人照料的老人提供的托老服务,解决了许多家庭的燃眉之急。市经贸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实施的青岛市“家政服务工程”约3400人接受培训,包括养老护理、医院陪护、家庭清洁、烹调、家电使用等多项知识和技能,可以为社区家庭及老人提供钟点或长期服务,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
按照有关规划,到2012年,市内四区社区普遍建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或“社区老年人娱乐室”,在自愿的独居老年人家中设立“社区养老互助点”达到4000个。
(3)机构养老。按照国际惯例,老年人群平均有5-7%的老年人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基于这种需求,我市规划到2012年全市范围内养老机构床位总数将达到3.3万张,较2008年新增1.2万张。截至2008年底,全市养老机构119处,床位11470张,其中企事业单位、民营和个人办的养老机构占86.5%。市内四区建有老年公寓98家,床位9217张,市内四区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5张;五市三区养老服务机构21家。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达75.1%。农村敬老院176家,总床位数10361张,其中镇级敬老院122家。
未来3年,对养老机构建设,无论是政府投资,还是引导社会力量投资方面,《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均做出了规定:
一是对政府投资建设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开办补助。2012年前,由各区市政府通过投资新建或利用现有资源改建等方式,建设500张床位的养老服务机构,每处规模不低于200张床位,用于保障本辖区内低收入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市财政按照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补助。其标准是:2010年前、2011年前、2012年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市财政分别按每张床位12000元、8000元、5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是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开办补助。2012年前,市财政重点资助各区市由社会力量投资新建500张床位的养老服务机构,每处规模不低于200张床位,用于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市财政按照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补助。其标准是:2010年前、2011年前、2012年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市财政分别按每张床位8000元、6000元、5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三是对经民政部门审批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运营补助。市民政、财政等部门每年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实行等级达标评定(镇和街道中心敬老院除外),对经审核评定服务质量高、收费价位低、服务设施好的中低档养老服务机构,每接收一位青岛户籍老年人,市财政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助。
四是对经民政部门审批成立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优惠待遇。
十四、对60岁以上老人发放扶助金
广大老年人是家庭和社会的宝贵财富,应该受到政府、社会和家庭的关怀和爱护。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老龄事业发展,不断出台政策,采取措施,加大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力度。
一方面,对于企业退休人员,自2005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连续5年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使目前我市每名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达1386元。近期,国务院又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决定从明年起,再次将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提高10%,彰显了从中央重视民生、关心老年人的决心和力度。
另一方面,对于广大农村老年人和城镇中没有社会保障的老年人(简称“无保”老人),一是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在五市全面实施“新型农保覆盖普通农民计划”。 截止去年底,五市三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员63.6万人(包括五市被征地农民参保29.1万人),其中缴费人员46.4万人,参保村(居)1102个,领取养老金人员15.3万人。二是继续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做到被征地农民“先保后征”,参保率达到100%。三是采取积极措施,重视解决城镇“无保”老人的社会保障问题,继前年7月1日我市实施了《青岛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城镇约3万“无保”老人纳入了医疗保障范围后,近期,市委、市政府又计划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试点,拟将解决城镇“无保”老人和农村老年人享养老保障问题列入明年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试点完成后将在全市铺开。
第三,对于城乡低保家庭,市委、市政府不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提高保障标准。从今年10月1日起,再次大幅提高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增加到350元;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1500元增加到1800元;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2400元、1600元增加到3600元、1920元。
第四,对于高龄老年人,市委、市政府在1997年,就制订和实施了为全市百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制度,2003年市政府又实施了为全市百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生活补贴制度,同时规定为全市百岁老年人每年“老人节”每人发放200元过节费;2006年又开始实施了为全市城乡20余万80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150元体检补助费制度。同时,各区、市结合各自的实际也相继为辖区百岁老人、长寿老人实行了发放生活补贴制度。其中,黄岛区为辖区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生活补贴,并为全区70岁-79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了150元的体检补助费;崂山区、城阳区为辖区内9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费;胶南市、胶州市、莱西市为辖区内百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另外,据不完全统计,单去年一年,全市共有1815个村(居)为21.5万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费6137.2万元。
总之,以上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广大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解决。但是,我们也看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的财力所限,广大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水平还不是很高,保障范围还不是很广,大幅度提高老年人的保障水平还不是很现实。但我们相信,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必将进一步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不断提高广大老年人的养老保障水平和生命生活质量。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老年人家庭(包括子女在内)都立即行动起来,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共同担负起养老、助老这个不容推卸的历史责任,努力使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度过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
十五、对一百岁以上老人待遇好,但是对九十岁、八十岁、七十岁等这样的老人体现的不足,也应该让他们受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广大老年人是家庭和社会的财富,应该受到政府、社会和家庭的关怀和爱护,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一直以来,青岛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爱护广大老年人,不断出台政策,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对广大老年人的优待标准。
一是市政府为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补贴情况。市政府为全市百岁老人发放生活补贴制度开始于1997年,在《关于向全市百岁老人发放定期定额生活补贴的通知》(青政办发〔1997〕14号)文件中,规定为全市百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制度,2003年市政府又为全市百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生活补贴制度,同时规定为全市百岁老年人“老人节”每人发放200元过节费;
二是各区、市结合各自的实际也相继为辖区百岁老人、长寿老人实行了发放生活补贴制度。其中,黄岛区为辖区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生活补贴,并为全区70岁-79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了150元的体检补助费;崂山区、城阳区为辖区内9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费;胶南市、胶州市、莱西市为辖区内百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
全市村、居集体为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情况。据不完全统计,单去年一年,全市共有1815个村(居)为21.5万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费6137.2万元。
三是2006年,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建立80岁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制度的通知》(青民福〔2006〕115号),每年投入3000余万元,为全市城乡80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150元体检补助费。
四是,对于其他年龄段的老年人,按照2003年市政府出台的《青岛市老年人有待规定》,凡是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到医院就医优先,到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就医,急诊、初诊、复诊的普通挂号费(专家门诊除外)半价优惠;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老年人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70周岁以上的农业户口老年人凭优待证就医,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大型医疗设备(彩超、CT、磁共振)检查费和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床位费、治疗处置费、常规检查费、透视费、手术费及“120”急救车费,由个人自负部分减收5%;老年人凭优待证,进入公园免购门票。进入收取门票费或进山费的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和文化宫、俱乐部、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一律实行半价,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老年人凭优待证到影剧院观看日场影视片(不含大片)和在法定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乘坐青岛至黄岛间轮渡的购票费,实行半价优惠;火车站、汽车站、港口客运站的售票处应当设置老年人优先的标志,候车(船)室应当设置老年人专用座椅,车(船)上应当设置一定数量的老人席。老年人乘坐上述交通工具时,优先检票进站、上下车(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实行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各级法院对涉老案件应当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等等。
十六、加强舆论宣传,在全市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爱老的浓厚氛围。
近年来,我市老龄宣传工作建立起了集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方式于一体的立体宣传网络,老年生活报是专门面向老年人的报纸,青岛电视台开办了《七彩华龄》专题栏目,电台开办了《牵挂》、《家的声音》等专题栏目,在青岛传媒网开通了“七彩华龄网”。今后,市老龄办将更好地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大力弘扬尊老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十七、建议各区设立一处老年卡办理处,解决办理周期太长的现状。
老年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一张,到户口所在地的区老龄办就能办理。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取消7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老年证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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