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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业务职能工作目标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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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序号

目标内容

1

开展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继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谐民族社区、楼院和“五好清真网点”创建活动;举办全市第五次少数民族文艺汇演。

2

协调有关部门一起做好民族企业调研、帮扶工作;做好现有民品企业监管、服务工作;向省民委申请新的民品企业。

3

对市伊斯兰教协会的管理和服务力度;协助市少数民族联合会、经济发展促进会做好相关方面工作。

4

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利用互联网宣传宗教政策法规。编制宗教政策法规宣讲课件,送课上门,在各级党校和区市党政干部中系统进行一次宣传教育。印发韩国文字宗教法规宣传材料,面向韩资企业、韩国人进行一次宗教法规的宣传。

5

举办宗教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制定宗教行政执法工作手册。依法处置境外宗教渗透活动。

6

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在民族宗教界开展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举办民族宗教培训班。

7

指导尚未成立少数民族社团组织的区市尽早成立少数民族联合会。

8

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合理设置宗教活动场所。菩提寺和于姑庵完成主体工程,东部新建一处基督教堂,争取今年内完成选址和规划工作。

9

开展流动少数民族人口调研及服务管理试点工作。

10

全面开展“四型”宗教团体创建活动,对宗教团体领导班子进行民主评议,以建立健全议事规则为重点,加强班子建设。开展争创全国和谐寺观教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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