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标序号 |
目标内容 |
1 |
开工建设市内四区雨污水主、次干管共计260公里,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 |
2 |
完成新增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市内四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0%。 |
3 |
建设污水管网23公里,完成6000吨/日的污水提升泵站主体工程。 |
4 |
更换城市供水管网65公里,实施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5万户。 |
5 |
开工建设环胶州湾天然气输气管网和进入市区第二条输气管道。 |
6 |
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建设,建成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工程、西后楼建筑垃圾临时处置场工程,开工建设小涧西填埋场污水处理工程。 |
7 |
修编《青岛市给水专业规划》、《青岛市排水专业规划》。 |
8 |
开工建设市区10万立方米/日海水淡化工程。 |
9 |
完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理顺监管程序,落实监管职责;完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 |
10 |
开展优质服务年主题活动,在窗口服务单位建立“四个机制”,提高12319服务热线、“润万家”、“泰能”、“暖到家”、“排水畅通惠万家”品牌信誉度、美誉度,完成12319特服号码在青岛所有县级市的开通,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质量。 |
11 |
建立管理、巡检、应急处置三位一体体系,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健全管线联动巡检机制,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和抢修资源库、各类事故处置案例库,保证市政公用设施、管网安全稳定运行。 |
12 |
成立工程建设管理协调办公室,组织对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质量监管,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民生活、市容和交通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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