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担负着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服务性业务较多,从低保救助到五保供养,从结婚登记到养老送终,从孤残儿童照料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到推进基层民主,从烈士褒扬到优抚对象的抚慰,从退役安置到军休干部服务,从区划调整到地名管理等,共有68项。需要我们直接提供服务的老人126.7万,低保人群和低保边缘人群15万,优抚对象3.5万,军休干部6000多人。一年来,我们市、区、镇(街)三级民政干部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践行“亲民躬政,播撒爱心”的服务理念,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的大局,认认真真为广大市民朋友做了一些实事。下面,我向大家做一汇报。
一是困难群众的生活有了明显改善。
市委、市政府非常关心困难群众的生活,今年10月份提高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内四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增加到350元,农村由每人每年1500元增加到18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2400元、1600元增加到3600元、1920元。城市低保金已在10月底前按新标准全部发放到低保户手中,第四季度的农村低保金也在11月份按新标准发放到位。截至目前,我们共为城乡低保对象72297户、128946万多人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亿5千万元,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大病医疗救助得到落实,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9283人次得到医疗救助,救助金额达到1291万元,救助人数同比增长529.2%,救助金额同比提高490.9%,实现了应救必救。“一户一策” 的帮扶救助措施,帮扶城乡低保户4500多户实现就业,累计有1000多户彻底脱困,努力实现应帮尽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水平有了提升。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安排1470万元福彩公益金资助,新建改建平度市灰埠镇、莱西市河头店镇等财政相对困难镇(街)敬老院39处,新增加五保供养床位3357张,努力达到五保老人愿住全住。
今年,进一步完善了防灾减灾制度和机制,完善了青岛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立了青岛市自然灾害专家评审组、灾情信息员队伍, 编制了救灾应急实用手册,与市人防办、地震局、消防局等相关部门一起,运用《家庭防灾必读》手册,对各区市10万户居民进行了防灾减灾技能培训。至今,我局推荐的防灾减灾示范区已达7处。
召开青岛市慈善大会,表彰了为慈善事业做出贡献的优秀企业、个人和优秀慈善工作者,组织开展了“慈善一日捐”活动,筹得善款1300余万元,支出善款1000余万元,使5万户特困家庭受益。截止11月底,共销售福利彩票12亿多,提取公益金4.2亿多,其中青岛市留取1.8亿多。
二是老年人和孤残儿童福利事业有了新进展。
在市领导和各部门的支持下,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并制定下发了有关养老管理服务的9个配套文件,搭建起了我市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行业化管理的运行体系和制度框架,也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养老院120家,其中民办103家,占机构总数的86.3%。今年新增养老床位1700张,全市达到1.3万张。开展了“关爱父母家家行”活动,动员社会务界为广大老年父母做了一些实在事,在社会上弘扬了敬老、尊老、爱老的良好风气。
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100名孤残儿童被国内家庭收养, 158名接受手术康复治疗的儿童,已有110名孩子被美国、加拿大等多个国家家庭收养。对于不能自立、难以独立生存的残障儿童,先后实施了城市分散寄养、城市社区集中寄养、城市爱心家庭寄养等多种模式,250多名寄养在家庭中的孤残儿,得到有效康复。
在胶州张应镇建成青岛孤残儿童工疗康复中心,建筑面积18000余平方米,能够满足500多个孤残儿童开展康复等活动。为适龄孤残儿童提供康复、特教、技能培训及成年后的就业等服务,创造了孤残儿童“生活在家庭、教育在社区、康复在机构、就业在社会”四位一体的成长环境。
三是在建国60周年时,使共和国的功臣们的生活得到更好的保障。
近年来,累计投入福彩公益金1500万元,为2500户革命老前辈修缮房屋,今年为在乡1000位“三老”优抚对象修缮了危漏住房。将1471座散葬烈士墓请到了烈士陵园集中安葬,使烈士的英魂得到了安息。
今年的退役士兵4170人全部得到妥善安置,安置率达到100%,自谋职业率达到85%。通过公开考试、公开选岗安置277人。要求政府培训的1650名退役士兵,培训率达到100%。举办退役士兵就业洽谈会,500多名退役士兵踊跃参加了招聘会,120多家企业提供岗位3000多个。接受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1019人,累计为6000多位军休干部落实了政治和生活待遇。
优抚标准进一步提高。2009年10月1日起,国家、青岛市和区(市)三级财政共增加财政资金2000余万元,较大幅度地提高了我市近34000多残疾军人、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烈士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其中,残疾军人抚恤金提高15%,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3400元,城镇和农村烈士遗属抚恤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8660元和548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在国家每人每月提高70元的基础上,我市再提高50元,总计每人每月提高120元,使在乡复员军人平均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420元,每人每年5040元。
双拥工作扎实有效。军地联席办公会议确定的保障部队海上演习期间海域清理、解决驻青部队军官住宅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供暖等21个问题,已办结20件,办结率为95%。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庆祝海军成立60周年多国海军活动各项保障工作,得到军地双方的高度认可。
四是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上了新台阶。
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加快了城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的速度,今年,我市又有80个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达到300平方米以上,超额完成7处,达标率由去年的67.5%提高到87.3%。我局推荐的黄岛区成为全国首批“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七个示范单位之后,市南、市北、四方三区又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推行社区居委会“十项”服务承诺,使社区服务内容更加精细和丰富,满足了居民不同服务需求,受到了广大社区群众欢迎与好评。
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市基层社会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全市各类社会组织积极投入“关注民生、服务社会”系列社会公益活动,市南区服务于心理疏导方面的“文博汇”等现代“服务型”社会组织, 市北区的“社区联合会”等“便民型”社会组织,四方区的“同乐会”等“参与型”社会组织,李沧区的“协调理事会”等“治理型”社会组织,在满足社区居民物质、文化需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全年办理婚姻登记7.2万对,出具证明4.8万件,登记合格率100%。为100余对新婚当事人举行了新颖的“婚礼式颁证仪式”,引导社会向着健康和谐的婚俗方式发展,受到广泛好评。
殡葬改革成效明显。新建、改建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共92处,节约土地2300余亩。
应当说,过去的一年各级民政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带着感情做工作,认真扎实地为广大市民办好事、办实事,人民群众从中得到了实惠。但是,我们深知,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离市民对我们的需要还有一定的距离。一是尽管我市养老服务事业有所发展,但与老龄化进程加速、社会养老需求不断增长的形势还有一定距离;二是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虽然加快了,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社区服务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考虑青岛的经济发展水平,农村社会救助自然增长机制、城乡临时困难救助制度应当提上日程。
针对以上问题,2010年,我们打算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探讨发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有效途径,着力培育一批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典型示范点,全面提升城乡养老服务水平。
二是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意见》的要求,在服务组织、服务机制、服务内容上狠下功夫,使广大社区居民热爱社区、投入社区活动、参与社区治理,共筑社区和谐。
三是落实《青岛市农村五保供养办法》,完善各项社会救助规范化的制度,积极探索提升农村社会救助水平的路子,全面提升全市城乡社会救助水平。
2010年,我市民政工作将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省市委对改善民生的部署,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积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实惠,为构建和谐青岛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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