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标序号 |
目标内容 |
1 |
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广泛开展“歌颂祖国,赞美家乡”、“弘扬五四精神,发扬爱国传统”等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实施文明修身工程。加大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力度。深化课程改革,着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 |
2 |
继续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课外文体活动“2+1”工程,丰富和创新学生课外文体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全面提高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 |
3 |
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等基础能力建设,启动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创建工作;优化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建立国家、省、市、区市、学校职业技能竞赛联动制度。 |
4 |
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全面开展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集中改造一批农村薄弱中小学。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配备工程。 |
5 |
总结推广学前教育先进经验,加强农村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农村薄弱幼儿园的扶持力度。 |
6 |
指导、协调和推进在青高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等工作;加强对高校的统筹管理和协调服务,推进高校共建工作;规范民办高校管理,增强高校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 |
7 |
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就学问题。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住宿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中小学饮水设施更新工程。 |
8 |
继续抓好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农村初中校长轮训等专题培训。启动名校长培养计划。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名师培训计划;深入实施农村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程。继续选派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 |
9 |
认真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完善学校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演练,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和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防范和处置能力。继续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 |
10 |
建立完善“统分结合,分级实施”的学校督导评估机制和经常性督导制度。组织区市政府教育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综合督导评估工作,推动区市政府履行好教育职责。 |
11 |
以创建办学模式改革示范区、示范校为抓手,深化工学结合、集团化办学、双元制等办学模式改革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技能教学和就业指导,提高学生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
12 |
配合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青岛市城市中小学校校舍场地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完善管理制度,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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