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市民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动员部署、组织专门人员精心办理回复,克服了时间紧、回复量大等困难。经梳理、归纳,市教育局将市民意见建议分成十类,分别是: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类、基础教育类、职业教育类、高等教育类、民办教育类、学校安全类、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类、教育收费类、教育综合类和其他类。总体看来,市民对教育关注的热点更多集中在教育均衡发展、推进素质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学前教育、农村教育等方面,据统计,上述问题占所有教育意见建议总数的90.3%,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市教育局结合2010年工作和正在制定的教育中长期规划,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对市民提出的长远性的意见建议,如加强薄弱学校改造、提高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新建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就学保障、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职业学校专业布局调整、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完善高校与我市经济社会互动合作、加大教育投入、干部与教师的交流与培养、加强教育督导、全力推进素质教育等,已经纳入局2010年工作要点。尤其是素质教育实施、推动教育均衡发展等问题,是近年来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仍将作为工作重点抓好推进。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体育工作的建议,市教育局已经多次研究,近期将出台新的初中体育考试办法。二是与个别工作相结合,不断推进。对市民提出的增加中小学生的科技创新文体活动时间,举办多种科技普及活动,增强学生科技创新的兴趣,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的建议,市教育局相关处室立即展开论证,初步计划2010年在全市中小学中举办青岛市首届科技节,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普及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科技创新兴趣和能力。对市民提出的对招聘教师中应加大对应聘者师德方面的考察的建议,并已经确定在今后招聘工作中,在考察应聘人员知识、能力的同时,将更加注重考察应聘人员的道德品质、性格和心理,把热爱教育、适合教育、德才兼备的人员选到教师岗位上。再如市民提出的加强薄弱学校改造、提高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等意见建议,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加大改造农村薄弱学校教育设施力度,积极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2010年将根据市民建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贯彻落实《山东省义务条例》为重点,加大改造薄弱学校的力度,重点改造农村薄弱中小学,保证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等各项目标按时按成,进一步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差距,提高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在市教育局2010年工作要点和今后的工作规划中,市教育局共采纳市民建议271件,其中教育均衡发展类152件、教师待遇类47件、学校安全类20件、教师培训与交流17件、职业教育类11件、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类11件、民办教育类8件、高等教育类5件。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类
(一)诉求类:
1.教师待遇。提高班主任待遇,教师的工资水平尤其是农村教师工资较低。建议不要利用双休日安排老师参与各种社会考试的监考,保证教师休息时间,从制度上保障法定工作时间。每年给老师查体一次,包括妇科和男科。
答复:关于班主任待遇。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归并,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具体标准按学校制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班主任津贴较原国家规定班主任津贴标准有较大幅度提高。
关于双休日监考。市教育局一直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办考。按照国家教育部和考试中心规定,各类国家教育考试,除普通高考固定于6月7至9日外,其他考试如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研究生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等,均安排在周六、周日学校空隙时间统一进行。并由各地教育部门所属学校承担考试组织工作。承担国家教育考试任务是各级各类学校的重要职责,做好国家教育考试相关工作是教师本职工作的重要内容。市教育局和招考办十分理解考点和监考教师的辛勤劳动,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提高监考教师工作待遇,给考点创造好的条件。个别教师确有困难,可以向学校提出,妥善解决。
关于教师查体。市教育局和各区市对教师的身体健康非常重视,通过调研发现,大部分区市能够组织教职工每年或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下一步积极争取体检政策,保障中小学教师的身体健康。
2.提高郊区教职员工的素质,应努力减少市区和郊区教职员工的差距及享受教育不公平的现象。
答复: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近年来,通过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加强市区初中学校建设、加大招生政策改革力度等措施,不断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2009年3月,市教育局起草并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青岛市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计划>的通知》(青政办字〔2009〕43号),明确提出全市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原则上,要求七区到2010年、五市到2012年基本达到省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结合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近两年市级财政已投入2000万元,重点改造五市薄弱中小学154所。结合加强市区初中学校建设,市级财政已投入2000万元,分两批共对市内四区10所重点加强的初中学校进行投入,扩大优质学校资源。我市近年来坚持在高中招生中推行直升生和指标生政策,规定所有初中学校直升生、指标生推荐的的比例相同,不向热点学校倾斜,并且对中途转学的学生提出限制,要求初中学生至少同一所学校连续就读两年方可具备推荐资格,稳定各学校生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改造薄弱学校的力度,市级财政计划继续加大投入,重点改造农村薄弱中小学,保证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等各项目标按时按成,进一步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差距,进一步缩小市区南北学校间的差距。
关于教师队伍建设。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近年来不断加大投入,开设不同培训项目,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教育理念、班主任工作水平、心理健康水平、实施新课程的能力等等。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提高教师综合素质是一项长期工作,也是教育中的重中之重。学校发展水平不平衡,一个重要方面是教师队伍水平的差异,要均衡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就要抓好教师队伍建设,通过优秀教师的流动带动办学水平的均衡。近年来市教育局积极推进教师的流动,如市南区近建立了名校长、名师的流动机制,市教育局每年选派500名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等,这些都取得较好的效果,目前正在研究区域内教师定期流动问题。
(二)意见建议类:
1.关于加大教育投入的建议。一是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关注偏远或规模小的学校,加强农村校舍建设和薄弱学校的教育设施建设,集中改造一批农村薄弱中小学,完善配套农村小学的教学仪器。二是建议增加农村小学教师的编制,加大学校教育教学设施的经费,提高完善农村小学的办学质量。三是建议加大对东部及四方长沙小区等新建小区的教育配套设施投入,确保适龄儿童都能就近入学,都能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四是建议关注后进学校的教育问题,解决教育质量不均衡导致的择名校、择名师问题。
答复: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近年来,通过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加强市区初中学校建设、加大招生政策改革力度等措施,不断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2009年3月,市教育局起草并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青岛市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计划>的通知》(青政办字〔2009〕43号),明确提出全市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原则上,要求七区到2010年、五市到2012年基本达到省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结合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近两年市级财政已投入2000万元,重点改造五市薄弱中小学154所。结合加强市区初中学校建设,市级财政已投入2000万元,分两批共对市内四区10所重点加强的初中学校进行投入,扩大优质学校资源。我市近年来坚持在高中招生中推行直升生和指标生政策,规定所有初中学校直升生、指标生推荐的的比例相同,不向热点学校倾斜,并且对中途转学的学生提出限制,要求初中学生至少同一所学校连续就读两年方可具备推荐资格,稳定各学校生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从2008年起,在我市实施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配备工程(以下简称两项工程)。截止到2009年12月,市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黄岛6个区已提前1年完成两项工程的配备,其余区市的各项配备工作进展顺利。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改造薄弱学校的力度,市级财政计划继续加大投入,重点改造农村薄弱中小学,保证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等各项目标按时按成,进一步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差距,进一步缩小市区南北学校间的差距。
关于农村小学教师年龄偏大、素质不高问题。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正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主要包括:各区市将人员补充计划向农村倾斜,主要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调整人员结构,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的力度,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水平,增加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的规模,促进农村教师的发展。
关于东部新区教育问题。针对当前我市东部新区建设高速发展,公共教育发展滞后的问题,市教育局将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东部新区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抓好《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的实施,积极配合市规划等部门,以改善民生为目标,2010年完成青岛第二实验初中建设,开工建设长沙路小区配套小学,积极推动洪福山庄、海尔东城国际小区配套学校建设工作。目前,四方区新建小区配套学校的规划基本符合城市规划的有关规定,但相关配套学校的建设明显滞后于新建小区的建设。长沙路北片已建18个楼座,周边新建小区也正在建设过程中,但规划中新建的一所中学、两所小学却没有开工。四方区教体局也已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重视小区建设中教育设施配套滞后的问题,对新建小区配套学校、幼儿园的建设应进行统筹和监督,做到新建小区建设与配套学校、幼儿园建设"三同时"即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启用,真正建设符合省市规范化标准的现代化学校(幼儿园),以满足学龄儿童少年的就学需求。
关于择校问题。近年来,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现象,我市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高平台均衡发展为目标,通过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规范招生和学籍管理,创新体制机制,标本兼治,全市义务教育城乡间、区域间和校际间均衡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依法治教力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
2.关于加强教师培训与交流的建议。一是建议教育系统坚持每年每个学校有10—20%的教师在区与区之间、校与校之间互相轮岗。二是希望教师流动教学,随机分配教学资源;三是加大对教师的培训,让教师的综合素质有整体的明显提高。四是建议对农村和小城镇学校师资多倾斜。
答复:关于教师交流问题。市教育局鼓励区域内名师名校长定期交流,鼓励强弱校间建立手拉手友好学校关系,优势互补、携手发展。市南区和李沧区已做了很多试点工作。例如:李沧区与市南区建立了合作交流友好关系,定期进行教育教学研讨、教师教育教学经验交流。青岛四十九中与育才中学建立了友好学校关系。市教科研部门统筹规划,定期组织分学科、分课题的教科研活动,尤其关注北部学校的参与面。市教育局今后将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促进学校均衡发展。指导区市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力度。鼓励各区市创新思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城区教师交流工作,扩大名师名校长定期交流范围。重视发挥名师资源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继续开展“特级教师巡回讲学”活动,继续组织省、市级特级教师讲学团到农村中小学、偏远学校巡回讲学100场次。每年选派500名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等,落实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补贴制度。加大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职务评聘、评优倾斜力度,引导和鼓励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教。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原则上要有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目前正在研究区域内教师定期流动问题。
关于教师培训。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近年来不断加大投入,开设不同培训项目,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教育理念、班主任工作水平、心理健康水平、实施新课程的能力等等。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提高教师综合素质是一项长期工作,也是教育中的重中之重。
3.关于加快胶州湾北部教育文化事业发展的建议。加大对胶州湾北部已有学校资源的投入,优化北部城区教育资源,形成高新区教育高地。建议尽快由市教育局考察该地区高中学校资源的基本状况,拿出加快高中学校发展方案,加快该地区高中资源发展,缩小北部新城区高中教育与青岛市区和城阳城区的差距,解决高新区新进人口子女的入学难问题,争取及早将该地区高中学校建成青岛北部新城区区域性名校,支撑北部新城区建设;建议青岛市与城阳区协调该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发展,尽快落实绩效工资改革,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待遇,缩小北部新城区与城市区域义务教育阶段的城乡差距,优化义务教育资源,使该地区学生能够享有优质教育服务,打造高新区新的教育品牌;建议积极发展高新区职业教育,除了加快山东省轻工业学校的专业结构优化外积极引进与高新区规划项目相关的职业技术学校,加强对高新区发展的专业人才的发展,为“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提供人才储备;建议及早落实高新区大学城项目的建设,发展高新区高端人才战略,推动高新区大学城成为青岛地区高校整合的新起点,提高青岛在国内城市中高校教育的发展;建议鼓励高新区民办教育特别是民办高校的发展,借当前教育厅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民办教育和改变民办教育发展思路的东风,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国家级民办教育的基地,形成青岛市新的教育品牌,解决青岛市当前民办高校办学分散,无法形成合力的现状。
答复:关于基础教育。针对市民提出的加快胶州湾北部教育文化事业发展的建议,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对该地区高中教育资源加强调研,结合高新区发展适时推出高中学校发展的方案,通过采取引入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学校管理,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逐步缩小胶州湾北部新城区与青岛市区的差距。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署,青岛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正在进行中。
关于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根据市民提出的建议,为切实加强高新区职业教育发展,今后市教育局将从以下两方面采取措施,切实提高该区域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一是指导协助高新区管委会搞好职业教育规划建设。结合青岛市职业教育发展,指导高新区管委会合理规划、加快发展高新区职业教育,积极引进与高新区规划项目相关的职业技术学校,加强对高新区所急需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人才的培养,为“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提供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二是建设青岛市职教园区。结合全市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初步设想在高新区选择一块区域建设青岛市职教园区,将青岛市部分职业学校进行合并后迁往园区。目前该项工作正在项目论证和前期准备阶段。
关于高等教育。(1)关于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我们将积极协调驻青有关高校,配合高新区加快推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和人才优势,加强与高新区在产学研结合、大学生创业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协助推进高新区与驻青高校战略合作协议。
(2)关于民办高校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全面提高民办高校教育教学质量。坚持规范管理与鼓励扶持并重的方针,指导各民办高校强化内部管理,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资源整合,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基础教育类
(一)诉求类:
1.教育教学质量。青岛开发区高中学校少见的教学质量差,希望政府高度重视。
答复:近两年来,开发区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提高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市教育局将与开发区教体局一起,研究、改进高中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入学升学。建议将城阳、崂山的学生纳入市内四区,允许其在中考时报考市内四区的高中学校。
答复:我市现行的教育管理和财政投入体制是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的高中学校由市统一举办、规划和管理;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胶南市、胶州市、即墨市、莱西市、平度市各自为独立的办学区域,高中学校由相关区市举办、规划和管理。在这种体制下,高中学校的办学规模都是按照区域内的人口及生源情况进行规划和设置的,即高中学校首先是保证所服务区域内高中学生的就学。目前,市内四区高中学校仅能够容纳市内四区招生任务,无接收取其他区市学生的能力。
近年来,市教育局在接收其他区市学生方面积极努力,不断探索。如在青岛十七中举办了福彩致明班,每年面向城阳、崂山、开发区和五市招收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40名,实行“五免费”的优惠政策;青岛二中地处崂山区办学,占用了崂山区的资源,从2008年开始,每年面向崂山区招收50名高中生等。
3.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流感管理的建议。近期,中小学生感冒发烧现象严重,有时一个班级就有十多个生病请假的,而且这种现象轮番出现,有的还反复发作,这样既不利于学生的身体健康,也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建议教育部门能够像有些高校一样,加强管理,避免孩子在学校交叉感染,让孩子们能够健康的学习,让家长安心的工作。
答复:根据国家课程安排,各学校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在相关的课程中安排传染病防治等相关内容的讲座,同时每年对全市校医进行业务培训,并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不同内容的传染病专题讲座和宣传教育。针对近期感冒等流行的特点,我们将加大对学校的督导和检查,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切实落实好防控措施。
4.关于学前教育问题。(1)建议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使其能享受到与中小学教师相同的待遇。(2)建议规范幼儿园收费,对各类幼儿园情况进行一次统计调研,根据档次,计算出合理的收费指导价。加大幼儿园建设的步伐,多建设一些面向普通家庭的幼儿园。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管理,价格涨上去了,相应的配套及教育也要跟上,让家长感觉到物有所值。(3)公办幼儿园获得较多的政府补贴,给上公办幼儿园的孩子额外增加了补助,对上不了公办幼儿园的孩子不公平,建议把这种补贴平均到每个孩子身上,统一补贴7岁以下孩子的家庭,现在上公办幼儿园的孩子必须上亲子园,费用很高,建议查处这样行为。(4)建议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中,目前幼儿园收费过高,很多家长无力承受。
答复: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一样作为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是教育事业不可缺少的部分,幼儿园教师的辛苦工作,为我市基础教育奠定了良好基础,对全面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现阶段,由于学前教育属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大多属于自收自支单位,幼儿园收费是学前教育发展、幼儿教师工资、保险福利所需经费的主渠道。单位性质不同、经费来源渠道不同是造成幼儿教师的收入水平与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教师收入水平还有一定差距的主要原因,这一问题引起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学前教育规模大、数量多,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努力、理顺管理体制。市教育局将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建议国家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进一步提高幼儿教师待遇,早日实现幼儿教师与中小学教师享受同等待遇。2008年12月,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出台文件,规定从2009年1月起改革我市托幼园所收费政策,允许社会各单位举办的自收自支幼儿园按成本核定收费标准,并报市物价局备案。自收自支幼儿园的收入水平有所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工资收入也会有所增加。
自2000年以来由于我市一直没有调整一、二、三类托幼园所收费标准,托幼园所收费标准低,学前教育经费严重不足。许多托幼园所的收费用于工资发放都不足,只能维持较低的办学水平。托幼园所的发展经费缺额,出现了入不敷出的状况,导致幼儿园发展不平衡。目前如果再减低托幼收费标准,许多幼儿园将将难以维持下去。2008年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我市出台了《关于我市托幼园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价费[2008]287号),将原来托幼园所按照类别收费调整为按照性质确定收费标准,规定由政府财政拨款举办的托幼园所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由社会各单位投资举办的托幼园所,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办园者可根据办园成本和市场情况自行确定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文件同时规定,由政府财政拨款举办的托幼园所,招收低保家庭子女入园所收费减半,并予以优先保证。
目前,我市2249所幼儿园中只有30余所是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仅占1%多一点,其他幼儿园全部是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单位。下一步,将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发展学前教育的路子,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各类幼儿园举办亲子园是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实施托幼一体化工程的具体措施,并取得了成功经验,提高了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和婴幼儿看护人的教养水平,各幼儿园的亲子教育已经纳入到了幼儿园的总体管理,是入园幼儿的重要组成部分。
5.学生减负问题。(1)减少各区中学生之间的升学成绩攀比之风。各中学下到区教育局之后,各区局都下大工夫抓升学质量,有的区推出“赶超市南区”、“决不让一个尖子生流失到别的区”的措施,期中期末都以各种名义统考,然后算分、排名,教研员都在教研会上发布各高校成绩。因此区教育体育局给各中学加压,各个学校在教师加压,教师在给学生加压,结果是学生早上7点到校,中午也辅导,晚上还要以各种名目上课、补课,初三有的要到6点半以后,学生身心疲惫不堪。同时老师还得自愿加班加点,心理负担重、精神压力大。这真是盲目的措施,这根本不是我们发展教育的初衷,业不符合教育规律。(2)高中晚自习管理混乱需要加强,建议老师对各班一对一管理,另外学习的各项任务应该公开透明。(3)加强学校课程管理,不得随意调课换课,被调整的课程应该及时补充,适当增加音乐,体育等有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科目。(4)学校中考试太多,报名太烦,例如:周考、月考、期中、期末考试,学生排名、老师排名;时间精力都放在这上面了。
答复:(1)自山东省素质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市教育局积极贯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规范办学行为,加强了对全市中小学规范课程、课时、作息时间和作业量的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下一步,将在总结前面的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继续努力,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违规办学行为一旦查实,绝不姑息,不断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同时将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出台的《山东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9〕19号),提高教研员队伍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2)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7〕20号)的要求,高中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2点,学生自习时间不分配到学科。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高中晚自习管理符合省规定要求,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高学生素质。家长如发现哪个学校存在问题,欢迎举报监督,市教育局和学校将采取措施保证晚自习质量。
(3)课程是把教育目标和教学实践结合起来的桥梁,是培养目标的载体和实现培养目标的手段,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对国家规定的课程实行刚性管理,任何人都无权随意增删课程和调减课时,更不得随意增加考试科目的课时,也不得随意减少非考试科目的教学时间。开齐、开足、开好课程,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最基本的要求,严格执行课程设置方案是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底线。目前,我市的课程设置方案是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制定的,音乐、体育课程的课时数都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发现学校违规,欢迎举报监督,市教育局将严肃查处。
(4)目前,我市在中小学全面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最近省教育厅出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鲁教基字〔2009〕18号),对学校组织考试行为做出明确规定,下一步我市将落实省教育厅文件,严格考试管理。不准学校以考试成绩给教师和学生排名次。同时提高教师队伍水平,提高师德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6.择校问题。市南区湛山小学收取择校费。
答复:外地孩子只要符合青岛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我们都做了统一安排,免收费。根据《青岛市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基础教育工作实施细则》(青教通字[2007]87号)规定,2009年我们市南区教体局共安排了600余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家长如果需要协助解决问题和困难,可以跟市南区教体局教育科联系。联系电话:88729255。
(二)意见建议类:
1.素质教育。一是建议在中小学教育中,加强学生心理素质和德育方面的教育,多加入一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如孝亲敬老、兄友弟恭、勤俭节约、谦虚礼让等内容,由专人将本地风情编成教材,并引入课堂,使学生热爱家乡了解家乡,增加文言文的学习及实践,开设国学课、武术课和软笔书法课,使学生都有一个健全的人格,良好的心态,健康的身体和较强的学习能力。二是建议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加中小学生的科技创新文体活动时间,举办多种科技普及活动,增强学生科技创新的兴趣,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三是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防止校园暴力,增设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咨询网站,每所学校都应设立心理咨询机构。同时要鼓励学生与老师沟通,逐渐转变对心理咨询排斥的观念建议。四是建议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尤其是青少年生殖健康和传染病防控教育。五是建议加强中小学生的社会公共道德教育。六是建议硬性统一调查中小学上学时限,避免学生睡眠不足。
答复:(1)加强传统文化教育。今后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开好传统文化的必修地方课程,并切实保障课时。二是继续多种形式开展对中学生的民族传统文化教育,让青少年了解传统节日习俗,深切感受民族文化。三是继续认真组织“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主题教育月活动。组织各学校以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为重点,密切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集中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活动,引导学生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市教育局将加强学生实践课程建设和管理,重视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开好写字课,在有条件的学校开设毛笔书法学校课程,更好地保证学生全面发展。
(2)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为培养中小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我市通过整合资源,建成了青岛市中学综合实践中心和少年科学院,对中小学生进行学工教育和开展科普活动,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中学生学工实践活动得到了国家、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少年科学院举办的“头脑奥林匹克竞赛”在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另外,还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了学农实践。下一步,市教育局将组织中小学生深入开展学农学工实践,不断提高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进一步加强改进科技教育活动,举办多种科技普及活动,初步计划2010年在全市中小学中举办青岛市首届科技节,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普及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科技创新兴趣和能力。
(3)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中小学生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我们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改进中小学生德育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学校思想道德教育的主阵地作用。督促中小学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小学生守则和规范,在遵循学生认知规律的基础上,积极拓宽德育渠道,改进德育方法,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组织中小学校认真开展以凸显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传统美德、革命传统教育、创新精神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弘扬和培育中小学生的民族精神。指导积极开展有效的青春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增强他们正确认知自我、调控自我、适应环境的能力。二是发挥家庭教育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指导中小学健全校长接待日、定期家访、家长会等制度,使家长与学校取得共识,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合力。推进家长学校工作制度化、课程化和科学化,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并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三是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健康成长。加大对校园网络的监管,及时掌控BBS、博客、播客等栏目的运行状况,通过各种技术手段防止不良信息上网,积极塑造绿色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建立健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不断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渠道和空间,开展形式多样的、生动活泼的网络思想教育活动,形成网上网下的德育合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认真落实《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我市已经心理健康教师队伍作用,发挥各中小学备备的专(兼)职教师作用,利用学校心理资讯站,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4)加强学校健康教育。目前,我市学校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在相关的课程中已安排相关内容的讲座,以学生的青春期健康教育需求为出发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有重点地进行专题青春期教育活动,以及相关的青春期性健康教育知识讲座等。市教育局每年对全市校医进行业务培训,并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不同内容的传染病专题讲座和宣传教育。今后,将加大对学校的督导,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5)进一步规范学校作息时间。《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作息时间的通知》(青教通字〔2008〕13号),对全市中小学作息时间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对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下一步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中小学规范课程、课时、作息时间和作业量的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个别违规学校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中学生八小时睡眠问题基本得到保障。
2.关注全民健身。近几年的民生健康调查数据均显示,目前中国青年人的体制逐年呈下降趋势,虽然政府部门大力发展全民健身活动,但鉴于目前生活现实压力的大环境下,多数中青年人缺乏体育锻炼,中小学生体育教育也往往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从小基础没打好。当前我市全民健身是一项很好的措施,建议将体育指标项目考试象学习得分一样,设立体育考试指标,纳入到学生毕业考试中,提高基础体育的重视程度,在保护学生身体安全的前提下,多提倡户外运动。
答复:根据中央和省的部署,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青发〔2009〕2号)中关于“体育考试要坚持日常测试和集中考试并重的原则,不断完善体育考试的形式、内容和方法,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素质评价和中考中的分量”的要求,市教育局结合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拟于近期出台新的初中体育考试办法。体育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考核评定与升学体育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过程管理考核内容包括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大课间与课外体育活动等;升学考试项目由原来的长跑、实心球、篮球定点投篮、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和仰卧起坐(女)等几个项目,扩展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所有项目。
3.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是个系统工程,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与高中阶段学习方法的指导,养成与衔接研究,使我市各个教育阶段有机的,科学的,合理的配合起来,促进教育课堂教学改革,推动我市素质教育发展
答复:市教育局将继续加强高、初、小的教学衔接工作,在多个领域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4.关于小学生入学问题的建议。取消学龄前儿童严格按照8月30号出生入学的规定,应依据儿童全面评测水平为入学标准,并结合年龄情况给予入学。
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小学入学时间为9月1日。因国家法律和山东省地方行法规均对入学年龄做出明确规定,我市只能严格按规定执行。
5.外来人员子女就学。采取措施解决外地务工人员的子女教育问题,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建议开办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
答复:市政府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努力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地学生同等接收教育。2004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免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借读费,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以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以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能够切实保证教育质量,真正实现与本地学生同等接收教育。从全国各地工作经验看,专门的农民工子弟学校从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教育管理和教学质量各方面,都无法达到公办学校整体水平。2007年,我市出台了规范性文件《青岛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普通教育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工作。市、区市两级政府努力扩大教育资源,各学校积极挖潜,尽最大力量接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今后,我市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努力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新建住宅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规范新建住宅配套教育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丰富教育资源,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通过新建学校或改扩建学校等方式,缓解人口密集地区学生入学安置压力。二是在坚持以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民办教育资源,建立和完善多渠道接收模式。三是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管理,进一步规范其就读行为。有针对性地加强教学研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四是在坚持学校教育主渠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区的教育作用,培养家长对孩子教育的意识,提高其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和家庭育人的合力。
6.高中免试入学。建议取消中考。
答复:义务教育阶段,我市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今后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依法治教力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
从2004年开始,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4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基厅[2004]2号)要求,取消了中考,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并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努力探索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多元评价、多元录取的做法,给学生减负。
三、职业教育类
(一)诉求类:
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不合理:一个专业多所学校同时设立,招生时学校之间抢生源,助长不良风气,建议设专业应由政府有关部门协调一个专业只能由一所学校设立,集中优势力量,培养合格有用人才。
答复:目前,我市职业学校专业结构已经基本形成了与全市产业结构相匹配的局面,但也存在着部分专业设置不科学,有的专业内涵不明确,专业设置的调整赶不上经济结构调整速度等问题。近期,市教育局将与市发改委、市劳动局、市经贸委联合出台文件,对全市职业学校专业进行调整,力争用2-3年的时间解决这些问题。
(二)意见建议类:
1.教师职业技能培训。一是建议从企业中聘任有实验经验的工程师,职业学校的讲座老师,给职业学校的学生教一些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这样学生到企业就业后,能尽快适应企业要求,这方面政府可给予受聘任的工程师一定报酬。二是建议加强企业和学校有机综合的职业技师培训,
答复:(1)目前,我市部分职业学校的模具、数控、机电等师资紧缺专业已经从社会上聘请在职或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学校兼职任教。2007年,教育部出台了《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我市职业学校也在实施相关工作。针对市民建议,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加强职业学校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技能教学质量,弥补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不足的问题,为培养急需的现代化技能型人才提供保障。拟出台“特聘教师兼职计划”,由政府每年拿出专项经费补贴,推动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06〕11号)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近年来一直坚持在做,但由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外部环境不够好,企业对职业教育理解支持不够,教师到企业的挂职实践安排比较困难。另外,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编制比较紧,教育教学任务比较重,抽取人员有一定困难。下一步,市教育局将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企业需求,灵活调整教学计划,对课程设置、校本教材、教学模式、方法和手段等进行配套改革,提高我市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的专业技能,搭建中等职业教育和企业共同发展的平台,拉近课堂教学与企业生产实践的距离。
2.学生实习与就业指导。加大对职业教育支持力度,采取订单式培养形式,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和适应实际工作的能力。
答复:近年来,市教育局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方针,面向市场、面向企业,探索形成了以“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职业教育集团化”、“双元制”等为代表的一系列成功模式,订单培养已经成为职业学校特别是其中的工科专业的重要培养形式。下一步,将出台文件,将“订单培养”作为我市“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重要内容,针对社会和市场需求,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适应企业要求的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双方签订订单培养协议,采取企业冠名、企业买单、设立企业助学金、奖学金等形式,对学生实施量身订制培养,实现对口就业。通过订单培养,将有效提高中职学生的就业率和适应工作的能力。
四、高等教育类
(一)诉求类:大学生就业。200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出现了就业困难的局面,市政府也下发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并采取措施促进毕业生就业,但至今仍有不少毕业生未就业或岗位不稳定。当前,2010年毕业生马上也就要就业了,新一轮的就业竞争就要开始了。如果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话,必然会产生出很多社会影响。
答复:2009年,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文件精神,协助各高校加强就业(创业)教育指导教师培训,组织召开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现场观摩会,会同有关部门举行大学生创业大赛和创业典型巡回报告会,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关于毕业生心理问题,市教育局将在指导高校加强就业服务基础上,同步加强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大对毕业生群体的心理干预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咨询活动,帮助毕业生调整心态,顺利落实就业。
(二)意见建议类:
1.关于发展我市哲学和人文社会科学教育和研究的建议。建议我市能够积极争取省里的支持,大力支持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等驻青高校的哲学和人文社会学科的建设,使其能够发展成为真正意义的综合性大学。
答复:我市加强与海大、青大合作,加大对两校哲学和人文社会学科建设的支持力度,服务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市教育局、市委高校工委、市委宣传部及市文化局等部门将协调探索建立奖励机制,开展面向一线,贴近高校的学术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高校人文社会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2.关于大学生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的建议。建议政府部门应带头接纳实习学生,制定相关政策,保护学生实习权利;建议政府投入,培育扶持一批学生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基地。加强对青岛的大学毕业生,特别是未就业大学生的就业培训,关注该群体的心理健康和生存现状。
答复:(1)完善学校实习和社会实践制度。市教育局将协调指导高职院校特别是民办高职院校加强学生实习和社会实践的教学和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完善实习和社会实践相关制度,配套保障措施,确保教学实习对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积极发挥青岛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作用。发挥实训基地理工类资源和师资优势,依托基地区位特点,建立并完善定期沟通协调合作机制,搭建高校学生实习实训平台,为大学生实习实训提供有力保障。
(3)发挥我市高职协会的作用,统筹整合高职院校实习实训资源,加强校级交流和合作,提高学校实习实训场所的综合利用率。
五、民办教育类
(一)诉求类:要加大对社会培训的监管力度,由教育牵头,联合多部门加强对托管辅导班,校外辅导班的管理。加强对无证经营的托管所的管理,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就联合相关部门坚决取缔。
答复: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市教育局加大依法管理力度,不断提高民办学校办学质量。一是严格年度检查,清理整顿民办学校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大对民办非学历学校专项督导检查力度。三是加大督导评估力度,引导民办学校依法规范办学。四是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广告的查处力度。
2009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内四区小学生学校托管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09】107号),在市内四区全面实施小学生学校托管工作,明确了小学生托管的性质、任务、内容和要求,解决了部分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看护的难题。目前,市内四区全部小学均按照《通知》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实施了托管。下一步,我市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小学生托管工作:一是不断提高学校托管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学校托管制度,丰富学校托管内容和形式,形成具有青岛特点的学校托管工作模式。二是不断加强和推广社区托管。借鉴上海、深圳等地的经验,积极推广市南区湛山社区的做法,在全市具备一定条件的社区积极开展托管工作的有益试验和探索。三是加强社会托管班的监管。积极创造条件,研究制定社会托管机构的卫生标准、消防标准,市政府将组织由教育、工商、公安消防、卫生、物价和街道等部门依据行业标准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整治,对托管企业、个体工商户作全面摸查、清理整治。五市三区的学生托管工作参照青政办字【2009】107号文件执行。
(二)意见建议类:
扶持社会力量办学 ,多为社会培养人才。
答复:近几年来,民办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我市鼓励扶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坚持鼓励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不断提高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推动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778所(不含中等非学历试办学校),其中:学历教育学校100所(内含中小学82所、成人中专12所、高校6所)、非学历教育学校678所(内含高等非学历高校58所、中等非学历学校620所)。全市民办学校共有教职工3.21万人,全年招生培训51.43万人次,现共有在校生32.6万人。全市民办学校资产总值达48.19亿元。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鼓励扶持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民办教育。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关注、鼓励民办教育的发展大好局面。一是出台法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2008年12月27日,《青岛市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经省人大通过,并于2009年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该《办法》的实施,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形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互相竞争、共同发展的良性格局,推动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完善对民办学校的管理,2009年上半年对全市民办学校教师现状进行了全面摸底测算;在借鉴国内其他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会同市法制、劳动、人事,拟定了《青岛市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教师实施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办法管理细则》,力争尽快以市政府名义。
六、学校安全类
(一)诉求类:
农村学校校车管理。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答复:现胶南市、胶州市、崂山区已经开展政府投资的校车运营,规范校车管理,清除社会违法车辆,确保农村等偏远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但是,部分地区仍然存在大巴、面包车、手扶拖拉机、三轮车等不符合校车标准的社会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针对这种情况,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教体局联合当地交通、公安、安监等执法部门,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二)意见建议类:
1.开通市区学校校车问题。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车接送孩子上下学现象日益严重,不仅造成孩子中间产生攀比心理,还造成上下班和上下学冲突交通严重拥堵。建议推行校车制度,每天集中地点发校车,不仅解决交通拥挤问题和家长时间紧张问题,还培养了孩子的自立能力,还能够节能环保。
答复:为解决学生上下学时段交通拥堵问题,规范我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市政府市领导要求,市教育局已经开展调研,并已形成初步方案。
2.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交通、治安、饮食卫生的整治,构建和谐校园。
答复: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在市综治办的牵头下,市教育、公安、卫生、文化等部门每年都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包括饮食卫生、游动摊贩、网吧、娱乐场所等等,取得了明显效果。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构建和谐校园。
3.学生安全教育。建议加强中小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答复: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目前共建立应急预案327个,安全工作渗透到位每个细节。同时,每年开展中小学应急演练、安全宣传月、交通安全、寒暑假安全教育及防溺水、防中毒、防踩踏等多项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并开展全市中小学校舍、宿舍、食堂、微机室、实验室、消防器材及通道等设施安全大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全年还提前做好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教育系统突发事件预警预测分析,并结合季节特点和教育系统动态,印发相关安全文件通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措施,防范于未然。
4.学校安全管理。建议不要轻易组织数千人的春游秋游活动,存在安全隐患。强化校领导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落实责任,建议尽快出台中学校园学生安全管理条例。
答复:为确保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消除安全隐患,教育行政府部门要求中小学在课余和节假日原则上不要组织大型的学生活动,如确需组织班级规模以上的大型活动,必须向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批准。对组织数千人的春游秋游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原则上不予批准。根据近几年全市中小学上报的春游秋游请示,学校部署的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应急预案健全,规避了隐患风险。关于出台条例需要一定审批手续,市教育局将开展工作调研。
七、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类
(一)诉求类:
1.教师素质。对开发区的小学教师先进行素质教育,我们把孩子交给你们,老师也不能拿孩子的学习要挟家长;教师队伍出现的腐败现象愈来愈严重,如明目张胆的有偿辅导,吃饭、收礼等现象败坏了教师队伍形象,希望教育部门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监管。
答复:我市一直严格要求广大教师恪守师德,加强学习,提高素养。为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教育局决定2010年1月至7月,在全市开展师德师风建设集中教育活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规定。要求各学校根据自身实际,结合各级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制定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规章制度,用制度约束和规范教师的行为。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师德师风的监督检查和惩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处理问题。
(二)意见建议类:
1.校长队伍建设。加强校长轮岗制,教育行政领导要懂业务,不能外行领导内行。
答复:关于校长轮岗制。按干部管理权限,市教育局党委负责局属单位校级干部的管理和任免,各区市负责本区市所管辖中小学校校级干部的管理、任免。市教育局党委没有对各区市所辖中小学校长的管理和任免权限。
市教育局党委一直坚持实行局属学校校级干部交流制度。1999年下发了《关于加快委属学校干部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大交流力度,并明确了交流的形式、条件和纪律。结合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2007年又下发了《局属学校校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在局属学校实行校级干部交流制度,对交流的范围、交流的重点等进行了规定。近年来,市教育局党委每年在局属学校领导班子调整中对校级干部都进行适度交流轮岗,每年涉及校级干部交流轮岗的都不少于20人次,特别是在2006年7月的调整中,涉及党政主要负责人交流15人,占党政主要负责人总数的1/5—1/4之间。在校级干部交流轮岗过程中也同时兼顾校长的资历、知名度、办学情况和学校在社会和同类学校中的影响等各方面情况。
关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选拔。按上级相关规定,机关公务员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选入:面向全市统一招考,在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选调,面向基层公务员考录,调任等方式。前三种方式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不设专业限制。一直以来,市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教育行政领导的业务建设,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和办法:一是有计划地进行业务培训。每年制定机关公务员培训计划,举行教育行政干部暑期读书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办法,委托山东师范大学举办教育管理硕士学位班。二是一直坚持选派没有学校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到学校挂职锻炼。从2008年开始,建立了基层学校和局机关年轻干部相互挂职锻炼的制度,挂职人选由局党委会研究确定。三是机关公务员、教育行政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每年年初确定、公布调研题目,深入学校全面了解基层情况。四是从局属学校选派校级干部到机关任职。有计划地从基层学校调任基层素质较好,有比较丰富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熟悉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校级干部到机关任职,承担一部份工作。促进了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的优化。
2.教师队伍建设。农村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存在严重的老龄化现象,阻碍了教学的合理进程,建议加快新老交替,多为学校配置一些年轻文化水平高的教师提高教师的整体水平。
答复:农村小学教师年龄偏大、素质不高问题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正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主要包括:各区市将人员补充计划主要用于农村学校,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调整人员结构,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的力度,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水平,增加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的规模,促进农村教师的发展。
3.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教育教师爱岗敬业,让教师成为传授学生知识的主体,而不是家长;加强对师德师风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将有关制度公开,教师守则上墙,以便于监督;治理教师上课不全讲,课后收费再作补习的不良行为,严格查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
答复: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市教育局历年来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在教育制度不断深化改革的形势下,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培养和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十分重要的,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市教育局决定2010年1月至7月,在全市开展师德师风建设集中教育活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规定。要求各学校根据自身实际,结合各级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制定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规章制度,用制度约束和规范教师的行为。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师德师风的监督检查和惩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处理问题。
市教育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推进师德建设。深入开展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目标,以“学规范,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为主题的师德建设活动,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新修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保证学习时间,落实活动措施,确保活动实效。把三月、九月份作为师德建设教育月,深入开展教师“爱心助学团队”志愿服务和“创建教育服务名牌”活动,引导广大教职工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潜心育人,乐于奉献,努力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创新师德教育形式和师德考核监督制度,完善师德激励约束机制,大力选树师德先进典型,努力提高师德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各区市、各中小学要在“师德教育月”期间,开展中小学教职工“学规范、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大讨论和师德演讲比赛。教师节期间,以区市为单位组织优秀教师事迹报告团巡回报告,举行全市新教师宣誓仪式。
八、教育收费类
(一)诉求类
1.治理学校收取“赞助费”现象。乱收费显现,有禁不止,部分学校乱定条件从中赚回扣。
答复:近年来,各级不断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有的学校仍存在的乱收费现象,市教育局将继续组织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和督查工作,坚持不懈地做好春秋两季定期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工作,坚持检查通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也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2.应杜绝有的学校强制摊派教研室编的质量较差的学习资料。学校订阅杂志报纸应遵循自愿的方式,而不是硬性摊派。
答复:市教育局严格禁止学校向学生硬性摊派订阅报纸,一经发现将要求学校向学生退回费用,并责成有关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将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教材及其他教学资源建设的规定,加大教辅资料的数量和质量的监管力度。
(二)意见建议类
建议对初中,高中赞助费进行规范,做到公开透明学校,收费要开单据。
答复:在全市中小学坚持实行“一证、一卡、一书、两公开、四统一”(即:《收费许可证》、《收费公开卡》、《收费通知书》、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统一收费时间、收费票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收费管理办法。将全市中小学的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予以公布并加以规范,并要求各中小学在开学时将各种收费项目、标准、举报电话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通过上述措施,使我市中小学的收费工作更趋透明和规范。春秋两季,在学校开展收费自查的基础上,每年还会同物价、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中小学校执行收费政策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关于高中招收择校生问题,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140号)规定,择校生人数要控制在每校招生总数的30%以内,收费标准根据每个招生学校的计划内分数线下10分、20分、30分以内分别收取择校费1万元、1.5万元和1.8万元。择校费由市教育局结算中心统一收缴市政府财政专户。择校生缴纳择校费后不再交纳学费。择校生招收,在总的“三限”政策范围内,由高中学校按照学生综合素质情况自主、择优录取。我们将严格执行上级规定,严禁在“三限”政策之外以其他任何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我们将进一步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九、教育综合类
(一)诉求类
1.关于建设校内厕所问题。目前的小学校多是老学校,校内厕所多在教学楼外,利用课间十分钟时间上厕所,一是人多拥挤,二是距离教学楼比较远孩子们不方便来回跑,有时候会导致下节课迟到。加上冬天较冷,很多孩子为了不耽误上课会忍着不上厕所,上课过程中由于不好意思也不会提出上厕所,时间长了对孩子的身体和心理发育都不好。
答复:因历史原因,我市部分学校教学楼内无厕所。随着我市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近十几年来,我市新建的校舍在建设标准、人性化设计等诸多因素上都有所突破和提高,从室内厕所到洗手间,包括饮水间均可满足学生需求。对没有室内厕所及卫生设施的旧校舍,随着学校校舍的维修改造,将逐步进行完善。
2.学生午餐质量。虽然学校的伙食卫生状况令人满意,但是饭菜品种、口味还是众口难调,希望能有更好的改善,做到价廉物美。冬季中午,学生们午饭都是凉的,建议解决这个问题,还学生一个健康的胃。
答复:根据市民的建议,市教育局今后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学校食堂综合管理力度,对进入学校食堂的经营者和外来提供配餐服务的企业实行准入制,对经营者资质进行严格把关。要求学校食堂坚持微利经营,切实维护师生利益。依托我市“阳光食品采购工程”等平台,逐步为学校建立专门的蔬菜、副食品供应基地。在全市推行“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在降低采购价格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卫生监测,从源头上确保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在降低采购价格的基础上切实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吸引更多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二是对那些没有能力建食堂或者食堂规模很小,不能解决学生用餐的学校,实行配餐公司准入制,制定配餐企业准入标准,对经营者资质进行严格把关。鼓励社会优秀企业参与学生配餐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来提升我市中小学学生配餐水平。三是对已经实行学生配餐工作的学校,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对学校和配餐企业的管理,在实行配餐公司准入制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有效方式督促配餐企业提高饭菜质量,增加饭菜花样,尽量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四是市教育局将要求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在食堂集中午餐时的健康、安全和舒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如通过分段就餐、加强冬季饭菜的保温措施和提高服务管理水平等方式来解决学生午饭凉的情况。
3.教育检查。减少各项检查,检查也要力求真实有效,学校达省规范、市规范,就要不停地接受检查,而事实上根本不符和实际。学校如果是省规范,要先接受区里检查,在接受市里检查,最后才是省里查。学校都要成立迎检领导小组,每遇到检查,都要全体师生大干:干部补材料;教导处换备用课程表;教师补教案、补学习笔记;职员补各项记录;还有全体学生不停地大扫除:就是教师座谈也是提前开会布置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学校单纯追求学习成绩,平时活动课、地方课、甚至音体美都缩水,而检查又都是在弄虚作假,真心希望能改变这种现状。
答复: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检查项目的管理工作。把从严管理检查工作、压缩归并检查项目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检查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依法推进基层学校自主办学的重要举措。制定了《青岛市教育局中等以下教育检查评估管理办法》,规定了检查立项的原则、方法,尤其是每年的检查项目,均经过局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正式发文公布。对于未经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检查项目一律不得组织检查,有关单位可以拒绝未经发文公布的检查。
自山东省素质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市教育局积极贯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规范办学行为,加强了对全市中小学规范课程、课时、作息时间和作业量的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下一步将在总结前面的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继续努力,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违规办学行为一旦查实,绝不姑息,不断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出台《山东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9〕19号),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提高教研员队伍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4.教师招聘。应在教师招聘方面面向全体应届大学生,不应该只有师范类能考,非师范类有教师资格证也不能考。这是不公平的。
答复:教师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政策组织,招聘条件要求取得教师职业资格要求,不少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已经录用到教师岗位。
(二)意见建议类
1.关于中小学校供暖费用问题的建议。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能协调供热企业,针对中小学校的实际情况,调整供暖费用的收取标准,由现在的按供热面积计算改为按实际学生人头,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收取。另外在双休日、寒假等学生不到校的时间,可以控制对学校的供热,以此解决中小学供暖费用不足的问题,真正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为中小学校解除后顾之忧,让他们“轻装上阵”,把所有的精力和财力用于更好地发展教育,培养好学生。
答复:近年来,我市中小学供暖主要采用空调、电热膜、集中供热等供热方式,经认真调查研究,集中供热能够保证温度的稳定,同时避免了用电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是相对合适的。但由于集中供热费用高、工程大且受热源限制,给学校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对于没安装计量收费装置的学校,市教育局将积极联系相关供热公司,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实现计量缴费后,学校可根据需求调控供热流量,在一定程度上可减少供热费用支出。另一方面,将积极与物价部门联系,反映学校取暖费用的实际情况,争取物价部门能够对以公益性为主的事业单位出台一定的供暖优惠政策;积极向财政部门争取加大对学校的补贴力度,以彻底解决中小学供暖费用不足的问题。
2.关于小学生托管问题的建议。建议:(1)由市政府牵头,成立教育、卫生等部门联合的学生托管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小学生托管存在的各类问题,负责组织执法队伍进行监管,新建小学和有条件的学校尽量利用好学校餐厅,探索学校托管管理的有效途径,解决小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2)学校可以适当收费方式提供托管服务;条件成熟的社区可以组织力量举办托管事业,社区托管中心与学校挂钩联系,集体接送,及时与学校沟通教育信息,了解老师的要求,实施科学的管教。各部门联动加强对托管班的监管,政府应该组织由教育、工商、公安消防、卫生物价和街道等部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执法形式,对小学生托管企业、个体工商户作全面摸查、清理整治。在此基础上制定该行业的标准和规范。
答复:为解决小学生托管问题,2009年市政府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内四区小学生学校托管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09〕107号),要求市内四区全面实施小学生学校托管工作,明确了小学生托管的性质、任务、内容和要求。同时规定,凡依托社会力量举办的托管班,具备条件的可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条件暂不具备的,可按照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制要求进行备案。无论是登记或备案的社区托管班,均应在社区居委会指导监督下,依法签定小学生课后托管协议书。为保障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切实解除双职工家庭的后顾之忧,下一步,我市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小学生托管工作:一是不断提高学校托管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学校托管制度,丰富学校托管内容和形式,形成具有青岛特点的学校托管工作模式。二是不断加强和推广社区托管。借鉴上海、深圳等地的经验,积极推广市南区湛山社区的做法,在全市具备一定条件的社区积极开展托管工作的有益试验和探索。三是加强社会托管班的监管。积极创造条件,研究制定社会托管机构的卫生标准、消防标准,市政政府将组织由教育、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对托管企业、个体工商户作全面摸查、清理整治。五市三区的学生托管工作可参照青政办字〔2009〕107号文件执行。
3.学生资助。一是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问题,他们家庭困难,可以出资资助;二是扩大特困生和困难学生的帮扶信息公开帮助,保障学生隐私。
答复:自2007年秋季起,我市建立健全了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含在青岛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等享受到不同形式的资助。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报刊、网络、印制宣传海报分发到社区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按照有关要求,受助学生的评审过程中实行学校公示,确保资助消息公开、公平、公正。在坚持评审信息公示的基础上,通过改进公示方式,控制公示范围等措施,保障受助学生的个人隐私。
4.开放校园。希望创造条件,开放学校的运动场,尽管学校有一定的苦衷,不但以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开放善处很大,也是趋势。
答复:我市学校体育场馆开放问题,也是市教育局近年来一直研究并着手解决的热点问题,为了使学校体育活动场所能够得到充分的利用,原市教委早在1999年就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场馆管理保证节假日及课外活动时间向学生开放的通知》(青教通字[1999]84号),《通知》要求学校体育场馆在双休日及节假日和课外活动时间,有计划、有组织的安排本校或他校学生进行体育活动,规定开放时间,安排专人管理,建立安全保险措施。自通知下发以来,市教育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督促各校落实《通知》要求,保证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2004年开始我们又在市北区、四方区和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开展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试点工作。从试点情况来看,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条件还不成熟,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中小学生是全民健身的主体,也是全民健身的重点人群,在青少年时期培养学生良好的健身习惯,会使他们终生受益,踏入社会后他们会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活动,从而提高我市体育人口的比例。近年来,我们投入大量资金,使我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有了较大改善,但大多数学校活动场地狭小,学生参加体育活动人数多的矛盾仍很突出,满足不了学生课余体育活动的需要,在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规定的保证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的这种情况下,学校无力承担向社会开放的义务。二是学校作为中小学生学习、活动的场所,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各种人员进入学校,增加了许多不安全隐患,尤其是近年来针对学生的暴力事件不断发生;同时也对学校体育场地增加了更大压力。三是学校体育经费短缺,对外开放后人为破坏和损耗的增加,学校难以承受设施维修费用;另外初中、小学的体育设施是按照未成年人本标准和承受力设置,不宜供成人使用,如果发生意外,责任无法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在法的释义中进一步说明:“本法所称公共体育设施专指由国家投资或筹集设资金兴建的,用于开展社会体育活动,满足广大群众进行体育锻炼或观赏运动竞技以及运动员训练、竞赛需求的体育馆、体育场、游泳池、灯光球场等体育活动场所,目前暂不包括各类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内部和优秀运动队训练基地内的体育设施。”
5.校服管理。如需学生每天都要穿校服,就必须增加棉校服,并检查、提高校服质量。
答复: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统一装质量监督和管理服务工作,提升我市学生统一装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今年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中小学生统一装质量监督和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与市质监局共同商讨后细化了对生产厂家的监管措施,明确规定学生统一装必须经质监部门的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并多次联合青岛市质监部门对生产厂家进行检查,从面料进货开始检验,到厂家生产过程,到成品抽样检验,学生装的检验标准在许多方面高于国家的质量要求。在学生装质量方面市教育局将坚持行政执法、质量检验和技术指导相结合,对生产厂家严格管理,确保学生统一装的生产质量。对于市民提出的增加棉校服的建议,市教育局将在今年新一轮招标工作结束后,采取在部分学校试点推行的方式,征求学校、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建议,逐步使学生冬装产品走向成熟,为今后正式推行打好基础。
6.关于教育法制建设的建议。一是建议尽快制定教育立法,对学校发生的突发性重大事件,执法机关进行干预,使事件尽量在校外得到解决,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二是建议保障教师应有的对学生的管理批评权,并给予界定和支持。
答复:根据市民建议,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立法、普法、执法力度,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立法调研。《青岛市义务教育条例》、《青岛市托幼管理条例》以及《青岛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暂行办法》的调研工作将列入市人大2010年立法调研计划,力求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明确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的权利责任,规范教育教学管理。二是加大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教师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结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规范教师依法从教。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激励机制以及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的教师评价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管理。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会同公安等部门制订评估标准,逐校进行安全评估,将评估情况纳入对区(市)政府的教育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开展校园周边网吧、市场等专项整治活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修订完善消防、防震等应急预案,加强示范演练和指导,抓好安全知识教育和演练,增强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7.学校建立储物柜。
答复:为高中选课走班,很多高中学校都已经建立了储物柜,市南、崂山等部分义务教育段学校也有储物柜。下一步我们将探讨更好的办法,为减轻学生书包重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供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