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场征集意见反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0-01-14
字体大小: 打印
   
  市盐务局高度重视市民意见建议,组织有关职能处室对市民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经梳理后的市民意见建议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咨询类,有3个问题;另一类是意见建议类,有20个问题。其中,意见建议类又分为食盐专营、盐政执法、行业管理、盐业宣传、政工工作等5个方面内容。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咨询类:
  1、沿海地区食用盐是否需要加碘
  答复意见:补碘必须不断地均衡摄入,我市虽是沿海城市,食用的海产品相应多一些,但海产品中碘含量不尽相同,而且也不能保证市民天天食用。山东省碘缺乏危害地区(县、市、区)有99个,我市12区市都属于碘缺乏危害地区。因此,仍需要食用加碘食盐。
  2、食用碘盐的利与弊
  答复意见:碘有“智力元素”之称,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是合成甲状腺激素不可或缺的重要原料。甲状腺激素有影响机体代谢及生长发育、特别是脑发育的生理作用,因此,如果甲状腺功能异常,势必对机体的发育和智力造成很大影响,导致疾病发生。
  碘在人体内每天都参与代谢,在停止摄碘的情况下,体内储备的碘仅够维持2~3个月。人体的碘完全依赖自然环境的供应,而且必须每天摄入。
  碘缺乏病是由于自然环境碘缺乏造成机体碘营养不良所表现的一组相互关联疾病的总称,其在人类发育的不同阶段均会对人体造成损害。常见的碘缺乏病有四种:
  (1)地方性甲状腺种(地甲病)。其主要特征是甲状腺增生、肥大、形成恶性循环,脖子越来越粗,造成粗脖子病;
  (2)地方性克汀(ting)病(地克病)。是由于胚胎期和新生儿严重缺碘,甲状腺激素缺乏,造成神经系统缺陷,典型症状智力低下、聋哑、发育缓慢,神经系统症状明显;
  (3)地方性亚临床克汀病(亚克汀病)。患者以轻度智力落后为主要表现,智商在50~69之间,并伴有轻微神经系统损伤,缺乏典型地克病的临床特征,很容易被忽视,有时被认为是“正常人”;
  (4)怀孕妇女及胎儿、婴儿、儿童、青少年、成年人缺碘症状。孕妇易流产、早产、死胎、先天畸形、克汀病、亚克汀病、单纯性聋哑等;儿童期及青春期缺碘,易导致地甲病、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低下等;成年人缺碘将导致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低下,智力低下等。
  人体每天对碘需求量极其有限,保持碘元素的适量均衡摄入,是人体补碘的关键。而食盐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以普通食盐为载体,加入一定量的碘酸钾制成加碘盐,这样,通过食用碘盐达到了均衡补碘的目的。其突出特点是安全、有效、生活化、长期性、经济、易推广。目前,我国政府非常重视食盐加碘工作,把食用盐全部加碘和全民食用加碘盐列为我国消除碘缺乏病的主导措施。
  当然,食碘过多也会对人体造成一定伤害,如易得甲状腺结节等疾病。不过,食盐加碘都是通过科学实验安全范围内进行的,不会超出正常加碘量而给人们造成伤害。
  3、正确引导市民吃粗盐
  答复意见:粗盐是一种初始的化工原料,含杂质较多,某些杂质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因此,不提倡市民食用粗盐,应引导市民食用加碘食盐。
  二、意见建议类:
  (一)食盐专营方面:
  4、丰富市场食盐品种和确保市场食盐供应,确保市民吃上放心盐
  答复意见:我市市场上现有20个食盐品种,分别是:普通营养盐系列、海藻碘盐系列多品种营养盐以及加碘精制盐、加碘粉精盐、无碘精制盐和腌制盐等。
  普通加碘盐、无碘食盐和多品种营养盐除正常的商业库存外,还有政府储备4500吨,仅政府储备食盐就可满足市民2个月的用盐量,市盐务局还建立了政府食盐应急预案,确保市民用盐安全。
  5、与社区搞共建、进社区
  在与社区搞共建、进社区工作方面,市盐务局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5”防治碘缺乏病日做了一些工作,但力度不够大,与市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今后将继续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加强与社区共建,宣传进社区工作经常化,形式多样化。若您还有什么好的建议可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82936633。
  6、保障食用盐流通安全
  答复意见:国家对食盐实行专营,指令性计划,在生产、运输、销售的各个环节均有严格的管理措施。
  从生产厂家进入我市的食盐,每一批次都进行严格化验,每进一车盐要进行抽检;食盐运输是专用车辆,专人管理,专人负责;还建立了食盐召回机制,对不合格或过期的食盐及时召回。因此,在食盐流通、卫生安全方面是有保障的。
  7、进一步提升盐务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信息化和物流现代化建设,积极加强完善食盐销售网络建设
  答复意见:近年来,市盐务局为提升盐务现代化管理水平先后采取了如取消食盐代批点、企业扁平化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战略合作、强化内部考核等一系列改革发展举措,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下一步,将继续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特别是要学习借鉴其他行业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升盐务现代化管理水平。一是加快物流现代化建设步伐,借鉴邮政物流网络建设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发展盐业连锁经营,更好地方便市民的用盐需求;二是进一步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在不断完善中盐青岛盐业有限公司盐业信息网络同时,争取年内在全系统推广应用。
  8、为市民吃上放心盐营造良好的环境
  答复意见:在营造良好的放心盐消费环境方面,市盐务局采取了加强盐业宣传、盐产品质量管理、食盐应急管理、盐政执法等工作,营造了较好的放心盐消费环境。下一步,将继续把这些行之有效的工作做好。
  9、在市场投放无碘盐
  答复意见:为满足不同人群对无碘食盐的需求,目前已在全市设置了113家无碘食盐零售网点,在青岛盐务信息网(http://www.qdsalt.gov.cn/)首页上进行了发布。并且市盐务局将根据市民的需要进一步调整无碘食盐网点布局,适度增设布局合理的销售点,拟于近期在农村选取中心卫生院所在地,就近设立无碘食盐销售点或委托中心卫生院代销;在城市选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地,就近设立无碘食盐销售点或委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销,更好地方便市民购买无碘食盐。
  另外,还在2009年9月4日的《半岛都市报》(A12版)上发布了无碘盐零售网点信息,其中附加了市内四区无碘盐零售网点。
  10、加强对盐业生产、批发、零售许可和运输的审核、审验工作
  答复意见:盐业生产、批发企业审核与审验属国家和省盐业主管部门管理的范畴,并有一套严格的审核与审验制度。市盐务局有监督和初审的责任,具体流程是:盐业生产、批发企业按照国家标准给市盐务局上报有关材料,通过市盐务局初审后上报省盐业管理部门审核和审验,再报国家发改委备案。市盐务局根据上级部门提出的意见监督企业整改。在食盐零售许可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审核审验,食盐零售许可证已归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统一办理,更规范、更严格、更方便。食盐有专人专车运输,并有十分严格的责任管理制度。
  11、在食盐包装上增加提示语
  答复意见:对食盐包装物的材料、质地、印刷、标识、文字等,国家都有严格的标准,不能随意添加或删除。
  12、食盐价格太高的问题
  答复意见:根据2003年国计委颁布的《食盐价格管理办法》,食盐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照食盐生产、经销环节分别制定食盐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食盐价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或调整食盐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食盐零售价格和小包装费用标准。因此,食盐价格是由政府价格部门通过认真调研核算出来的,基本符合其价值。盐行业是一个微利行业,不存在食盐价格太高的问题,若有不同看法,市民可以向政府物价部门咨询或反应,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盐政执法方面:
  13、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食盐市场监管;加强对早市及便利店食盐销售的抽查管理力度;加大对农村市场食用盐的稽查力度;严格管理小农贸市场非法贩卖硝盐、工业盐
  答复意见:在加强盐政执法,净化盐业市场方面,市盐务局重点做了以下工作:建立健全了盐务公安联合执法、普及碘盐广泛宣传、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涉盐违法行为等“三项长效机制”;开展了“走百村、进万户”提高碘盐普及率活动,打造执法就是服务的新理念;对用盐企业和食盐零售店进行造册登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食堂、饭店、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早市进行经常性的拉网检查,做到村村到、店店清,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根据群众举报,经常同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稽查非法运盐车辆,严厉打击流通环节涉盐违法行为;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治理,每年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开展1—2次严打行动,集中人力物力进行重点打击。每年出动盐政执法人员平均达23000余人次,查处盐业违法案件达2500余起,没收各类盐产品达1200余吨,较好地净化了盐业市场。
  对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盐务局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整改。一是在继续保持和发扬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的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工作思路,进一步提高盐政执法水平。二是把挖窝端点、断源截流,查处大案要案作为盐政执法工作重点,严厉打击涉盐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盐业市场。三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和能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四是在盐政执法中全面推行《盐政执法行为规范和语言规范》,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确保食盐市场安全,真正做到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14、建立健全打击涉盐违法犯罪活动机制
  答复意见:在建立健全打击涉盐违法犯罪活动机制方面,市盐务局建立健全了“三项长效机制”。一是盐务、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打击涉盐联合办公室的作用,与此同时,还加强同工商、卫生、质检等相关部门配合与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二是普及碘盐的广泛宣传机制。把边执法边宣传与媒体宣传紧密结合,把日常性宣传与重大节日宣传紧密结合。利用“3.15”、“5.15”、“12.4”等宣传日向市民宣传盐业法规和科学补碘知识,提高市民自觉抵制非碘盐和科学补碘的意识。三是群众积极参与的打击涉盐违法行为机制。建立健全举报网络,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打击涉盐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将继续探索丰富“三项长效机制”的内容,更好地发挥作用。
  15、建立健全盐业管理法制
  答复意见:目前,盐政执法工作主要依据如下法律规定:国务院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山东省的《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和青岛市的《青岛市盐业管理规定》。市盐务局所属盐政执法机构有一个盐政稽查支队和六个直属盐政稽查大队,具体负责盐政执法工作。盐政稽查支队主要负责市内四区、城阳区、崂山区的盐业市场管理,五市及黄岛区的盐政稽查大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市场管理工作。
  16、严厉查处非法制盐企业,确保市民用盐安全
  答复意见:根据《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规定,开办制盐企业需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制盐许可证,并依法履行工商登记手续,方可组织生产。目前,我市共有青岛东风盐场、青岛海达制盐有限公司、青岛大桥盐业有限公司等三大盐场。除此之外均为非法制盐企业。市民如发现非法制盐企业制售私盐,可向盐务局举报,电话:82936610、82936631。
  (三)行业管理方面:
  17、加强盐产品质量管理
  答复意见:我市在加强盐产品质量管理方面建立了系统的保障体系:
  一是在盐产品生产环节中,按国家盐产品质量标准严格把关,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得出厂,并有省盐业质检站驻厂抽验。
  二是在批发环节中,市盐务局所属专营公司对每批次食盐都进行检验,合格的盐产品方能出售。
  三是在流通环节中,除加强日常质量监管外,省盐业质检站每年两次对市场流通环节的盐产品进行抽验,在日常监管中如发现不合格盐产品,均按监管程序进行严格征询:一是调查了解盐产品的来源去处;二是如发现假冒伪劣盐产品一律集中销毁。
  (四)加强盐业宣传和干部队伍建设:
  18、加强盐业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市民自觉食用碘盐的意识
  答复意见:在盐业宣传方面,近年来市盐务局做了一定的工作特别是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5”防治碘缺乏病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开展了一些宣传活动,另外,还开展了“走百村、进万户”提高碘盐普及率宣传活动,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下一步,将在继续开展好宣传日集中宣传、“走百村、进万户”执法宣传活动的同时,坚持条块结合原则,加强同农村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的共建、联合,进一步强化盐业宣传工作,提高市民自觉食用碘盐的意识。
  19、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答复意见:在新的一年里市盐务局将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和制度建设;二是加强干部培训和教育,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三是积极探索干部选拔、交流和使用工作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