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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工作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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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把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确保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作为首要任务,较好地实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群众满意率达到97.8%,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及各级媒体相继对活动情况进行了采访、报道。活动每个阶段的具体做法和经验都被市委活动办以简报、专报形式推广介绍。
  活动中,形成了一批有分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部分课题已经市政府批准转化为施政措施;建立完善了以价格形成、价格决策、价格调控和价格监管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建立完善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干部素质提升、领导干部监督制约等机制;提出了32项整改落实措施并积极付诸实践,解决了多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价格管理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009年,我们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宏观调控首要任务,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中作出了贡献,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科学把握价格调控的节奏力度,统筹兼顾各方利益。
  一是价格调控措施扎实有力,全市价格总水平保持了基本稳定。通过狠抓日常价格监测、应急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化,及时为上级提供调控建议,多篇调研报告获市、省、国务院领导批示,进入政策决策层。严格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坚持物价形势分析制度,实现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1-10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升0.4%,与全国、全省-1.1%和-0.3%的变动水平相比,保持了相对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
  二是心系百姓,全力保障价格改革推进中群众的生活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物价上涨与提高低保家庭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双联动”机制,在只要物价上涨就给低保家庭发放生活补助的基础上,又做出了生活补贴标准每两年定期调整一次的规定,确保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受到影响,此项工作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针对全国的物价管理“重城市、轻农村”的现实,我们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物价工作的意见》,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采取了实际措施。
  三是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价格调整项目。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出台后,我们及时出台了客运出租车时距并计计费方式,确保了我市出租客运行业的健康发展。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供求关系为依据,除对部分多年未作价格调整的教堂等门票进行了适当调整外,对有关行业要求强烈的景区景点门票、部分公用事业等价格均未作调整,实现了审慎出台调价项目的要求。
  (二)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省收费减免政策,全面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出台了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停政策,直接减轻全市企业和社会负担约6.6亿元。
  二是出台清理改制学校收费意见,解决了多年以来一直难以解决的难点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是积极配合做好医改配套工作,对我市医疗单位的212个规格品种的自制剂价格进行了规范。
  四是严把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审核关,共对7个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基准价格进行了审核,可售面积29.5万平方米,剔除不合理成本约3000余万元。同时,将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作为物业收费管理的重点,共核定26个项目,涉及可销售住宅建筑面积221.79万平方米,核减收费金额1508.25万元。
  五是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率先出台价格鉴证援助办法,将低保户、利益受损农民、困难企业等九大类弱势群体纳入价格鉴证援助范围,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或减半收费的价格鉴证服务。这在全国是首创,国家发改委向全国推广了我市的做法,我局被评为全国示范单位。
  (三)强化监督,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认真组织开展了涉农、成品油、教育、与抗流感有关的商品价格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切实改进和加强价格投诉举报工作,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今年,共受理价格咨询举报案件3548件,总办结率达到99%;对全市66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涉案金额8544.96万元,实施经济制裁249.42万元,较好地维护了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制定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强化了全市物价系统的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升价格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搭建参政议政交流平台,通过登门走访、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努力保障人民群众、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社会监督员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参与《行风在线》、政务网和新闻网网上在线访谈交流活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我局连续3年被评为全市“行风在线”工作先进单位。出台了《定价听证会专家聘请制度》、《定价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征集制度》。建立舆情信息收集处理机制,准确把握社会需求,改进价格管理工作。
  二是力求价格信息阳光化,保障群众知情权。我们将价格信息阳光化作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举措。目前,已建立起以青岛政务网为龙头,青岛市价格信息网、有线“数字物价”频道为两翼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价格信息,做到了一打开电视、电脑,点击遥控器、鼠标就能查阅各类价格信息。同时,将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全面推向城市和农村,将党和国家的价费政策全面公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今年7月,山东省在我市召开价格公共服务现场会,全面肯定和推广了我市“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成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价格改革在进一步统筹兼顾好各方面利益方面还有欠缺。价格改革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利益再分配的过程。在价格改革中,如何兼顾各方利益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当前我市价格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把握好的重要环节。
  (二)价格调控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国超过95%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政府只管理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而且,管理权限大多集中于中央和省政府,我市价格管理的权限相对较少。在此情况下,亟待加强我市价格调控经济手段建设,比如应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目前我市尚未建立这一制度,需要通过努力尽快建立完善。
  (三)农村物价工作仍是薄弱环节。大农村小城区,是我市的一大现实特点,城乡统筹发展是我市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经之路。当前,受区市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影响,农村物价工作在全市价格工作中是个短板,需要进一步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倾斜。
  (四)价格决策和监管的透明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在价格决策过程中,定价听证会消费者代表性还不够高,参加人的选取方式还不够完善。在加强价格监管方面,对垄断行业的成本监审和公示工作力度还不够大。这些问题是我们下一步要重点解决的。
  四、改进措施
  第一,要尽力创造条件,将价格改革纳入整个行业体制改革中统筹考虑,努力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成本监审、价格听证、集体审议制度,切实提高决策水平。
  第二,要积极争取国家、省价格政策支持,促进我市蓝色经济区建设。
  第三,要进一步完善我市物价上涨与低保家庭生活补贴发放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尽快向农村覆盖。尽快在全市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第四,将农村价格管理工作列入价格工作的重点,切实贯彻落实好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物价工作的意见》。
  第五,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价格公共服务水平,重点是做好“数字物价”频道资源建设,巩固工作成果。
  第六,认真抓好全局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完成各项价格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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