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标序号 |
目标内容 |
1 |
落实新一轮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要求,制定考核办法,每半年进行一次调度检查。巩固提升“创模”成果,年内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验收。组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保持全省领先水平。积极争取国家农村环保专项补助资金,开展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调研。指导即墨市、胶州市做好生态市建设工作的省级验收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优美镇、生态村建设。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 |
2 |
加强对高新区、李沧西部等环胶州湾重点开发区域的环境管理,突出抓好胶州湾入海河流的污染整治。贯彻执行环评制度,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上污染项目。组织开展“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有关区域规划环评。开展胶州湾环境容量和排海污染物总量控制课题研究,年底前完成噪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调整。开展红星化工厂铬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研究。 |
3 |
制定《青岛市2009年污染减排计划》,分解目标责任,对各区市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做好污染物减排的统计、核算等工作,对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检查督促,对已建成减排项目严格监管,对全市重点排污企业实行总量控制。2009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4.86万吨,比2008年削减5%,比2005年削减16%;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1.45万吨,不超过上年水平,比2005年削减26%。 |
4 |
对《青岛市重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完成水源地保护区的划界立标工作,完成环保部对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面达标验收的迎检准备工作,完成崂山水库周边截污工程环评审批工作。对李村河、海泊河、楼山河等主要入海河流的截污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完成有关截污工程的环评审批工作。科学选择各区市出境河流断面,制定水质年度最低改善目标,每月进行一次监督监测,将断面水质达标情况纳入对区市政府的目标绩效考核。 |
5 |
全市30台燃煤锅炉安装烟气脱硫设施,促进集中供热建设,淘汰燃煤锅炉40台,对超标排放的单位进行限期治理。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各类建设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监管,控制扬尘污染。开展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行动,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参检率达到80%以上。开展冬季大气污染控制专项行动,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1%以上。 |
6 |
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100家重点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加强监管,工业废气和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均达到98%以上。加强对放射源的安全监管制定“七项”安全防护与运行规范。开展环境隐患排查,组织4次应急演练,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开展“积案化解年”、“环境信访宣传月”和“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活动,环境信访案件办理率100%,结服率达到98%。 |
7 |
对中小型餐饮业审批实行分类管理试点。为拉动内需开辟“绿色通道”,对“两高一资”项目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区域采取“区域限批”措施。适应行政审批集中办理新要求,优化流程,缩短时限,精简事项,加强审批人员队伍建设,争创优秀窗口单位,不断提高环评和行政审批效能。 |
8 |
积极推进中日循环型城市建设合作项目,深化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完成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35家,组织30家企业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积极推进白泥、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8%以上。 |
9 |
完善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稳定运行长效机制,加强对省控重点污染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自动监测设施监督管理,提高设备运行率,保证自动监测数据上传稳定、准确。加强校对核定工作,完善自动监测监控平台功能,做好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营管理及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应用,切实发挥现代化监测监控手段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 |
10 |
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施危险废物网上申报、审核及查询,对危险废物运输处置进行远程视频监控。优化危险废物管理模式,实现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安全贮存、无害化处置利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按照环保部要求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台帐试点工作,细化企业内部危废管理流程;开展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定固体废物“六项”控制标准。固体废物管理与综合利用处置工作力争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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