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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工作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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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环保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坚持环保为民工作理念,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全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有力促进了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一、大力推进治污减排,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所在,也是“十一五”各级政府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一年来,我们紧紧抓住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增量,着力削减污染物存量,带动环保工作全面开展。
  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控制指标落实到结构调整,重点流域、企业的污染治理和新建项目环评审批之中,加强减排工作的指导检查,全市完成青岛碱业公司白泥脱硫双向治理、娄山河污水处理厂建设等50个年度减排工程项目。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污染物减排已累计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92%和107%,获得省污染减排奖励资金2000万元。减排工作走在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对燃煤、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三大污染实施综合整治。全市淘汰停用了48台燃煤锅炉,新建脱硫设施35台套;重点监管煤场、料场、灰渣场等场所,有效降低了工业扬尘污染;加大机动车污染整治力度,全面实施了环保合格标志制度,实施有奖举报黑烟车措施。全年查处无环保合格标志及冒黑烟车辆1800余辆,责令2万余辆超标机动车维修治理。1到10月份,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4%,保持了良好水平。
  治理流域污染,保护改善水环境。以“环湾保护”为重点,积极推进流域污染治理,制定了《环胶州湾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每月进行河流断面监督监测;开展污染点源整治,实施了34项水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协同市政部门继续推进河道污染综合整治,李村河、海泊河等流域截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提高了运行效率,全市1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实现在线监测实时监控。至10月份全市共处理污水3亿吨,比去年增加15%。全市12条主要过城河水质达标率同比提高8.3个百分点。
  二、强化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面对国内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的严峻形势,始终把防范污染事故、保障环境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强化环境监管,确保全市环境形势安全,为重大活动顺利进行提供环境保障。
  加强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了覆盖大气、河流、水源地、海域、噪声、辐射、土壤、固体废物、生物等领域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新增监测项目72个,总监测能力达到13大类403项。全年获取各类环境监测数据240余万个,实现对城市环境状况的全方位监测。
  强化水源地环境监管。全力保障水源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严格执行各项水源保护制度,每月监测,掌握水质状况,开展水源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取缔危害水源的排污口,坚决禁止危害水源的项目建设,组织完成了重点水源保护区划界立标工作,保障了水源地处于安全良好状态。
  强化环境风险源监管和污染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100家重点污染源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实现放射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等环境风险源的规范化管理,完善环境监管和安全处置体系;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维护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一系列环境安全隐患大检查,检查单位3000余家次,督促问题单位整改,有效防止了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了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三、坚持依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改革环境审批制度,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把环境准入作为经济调节的重要手段,开展专项规划、工业园区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产生。按照市政府部署,率先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成立了行政审批处,将审批业务全部集中到市行政审批大厅,实现一地受理、一站办结;进一步清理整合审批事项,将行政许可事项由12项调整合并为2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由11项调整合并为4项;为重点项目审批开辟绿色通道。今年以来,共办理建设项目环评等各类行政许可事项6200余件,办理时间较法定时限提速75%以上。
  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文明公正执法。制定了环境执法工作质量检查操作规范,实施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促进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积极开展环境稽查、行政监察和“环保后督察”,确保环保执法到位。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029起,督促858家存在问题单位进行了整改。
  推进政务公开,服务企业发展。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途径,定期发布环境质量、环保工作进展情况,实施排污收费公开,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网站、媒体报道等方式向社会通报环境信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实施了环保部门服务企业的21项措施,为企业污染治理提供补助资金3400万元,降低监测业务收费,从企业上市融资环保核查、网上申报登记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便利。
  四、坚持环保为民,扎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科学发展,环保为民”主题,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定期对服务窗口、12369投诉办理情况进行检查。聘请了31名环保政风行风监督员,通过行风在线、社区访谈、在线访谈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转变作风,改进工作。
  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为解决餐饮业污染扰民,积极改革中小餐饮业环保管理模式,实行分类审批,扩大公众参与,经市南区试点,餐饮业污染扰民信访数量同比下降了43%,取得了积极成效;针对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加强宣传教育,加大违法施工查处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高考期间开展了“为考生送安静活动”,依法查处噪声违法行为300余起。对于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两改”回迁住房建设等重点工程,积极加强与各方的协调,努力化解矛盾。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开展了环境信访集中宣传月、“两访一排查”等活动,坚持领导接访、包案和带案下访制度。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4170件,同比下降了4%,处结率99%。
  五、强化制度措施,动员全社会共同保护环境
  建立健全环保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意见》,完善了环保综合决策机制;进一步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调整完善环保目标绩效、生态市建设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项考核措施。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青岛市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为启动我市生态补偿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落实“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措施,鼓励环境优美镇和生态村建设。争取中央资金1030万元支持我市农村20个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安排资金1000万对区市减排工作实施了奖励。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环保的合力更加强大,环保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了“环保世纪行”、企业环保开放日、“保护母亲河”等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活动,弘扬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进一步深化环境友好创建活动,全年142家单位获得环境友好单位命名,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一年来,环保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环保历史欠账较多,能源资源消耗继续增加,环境压力日益加大;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扬尘、餐饮业油烟、机动车排气等污染问题突出;农村环保工作薄弱;大气灰霾等新的环境问题逐步显现等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围绕环湾保护中心任务,创新工作方法,提高队伍素质,提高监管和服务水平,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步伐,为市民享有良好生活环境、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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