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现将我局2009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报告如下:
一、工作职能
青岛市司法局承担我市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基础建设三项职能,负责管理青岛监狱、北墅监狱和市劳教所,监督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组织协调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会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承办国家司法考试考务组织等工作。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委全委会精神,围绕服务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强化职能,扎实工作,积极推进“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实施,圆满完成国庆六十周年和十一运安保任务,顺利实现各项工作目标。今年5月,我局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并被司法部记集体一等功。
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以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为目标,大力夯实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一是提升调解组织“专业化”水平,建立完善了“三级五层一中心”人民调解体系和老秦头、周大姐等一批以个人命名社区特色调解室,组织广大村(居)干部和人民调解员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通过设立基层调解日、民情室,与群众零距离解决民间纠纷;二是提升调解队伍“等级化”管理水平,全面实行持证上岗、等级评定和首席调解员聘任制度,逐步落实人民调解员的补充经费和工作奖励,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提升调解工作机制“一体化”水平,积极促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在各基层法院和法庭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室,不断完善化解医疗医患、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疑难纠纷调解新机制,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不断增强。年内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2.7万件,努力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以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目标,大力实施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在确保狱所安全稳定的基础上,坚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狱所监管工作首要标准,建立起“大墙内外资源共享、狱所社会双向互动”的教育改造安置帮教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起信息、亲情、技能一体化的教育改造模式。联合签署帮教协议4000余份,与244名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结成帮扶对子,开通狱所家属网络视频会见系统,增强了服刑劳教人员接受教育改造的主动性;以社会用工需求为导向,开办劳动技能培训班66个专业157个班次,提高了服刑劳教人员回归后的谋生能力。二是建立起咨询、对接、关爱一体化的安置帮教模式。将职业介绍机构、就业指导中心和劳动力就业市场办进狱所,已有316名服刑劳教人员在出狱所前签订了就业意向;组织区市司法局到狱所内现场接管刑释解教人员,实施无缝对接;通过联合有关部门,实施亲情帮教,社会关爱,全市现有9275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和帮教率均达95%以上。三是建立起思想、就业、生活一体化的救助帮扶模式。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思想、生活、就业信息系统,务农、就学、就业、救助、帮扶等多渠道安置体系和过渡性安置实体、基地112个,重新犯罪率降为1.44%,逐步实现“出来有人接、接回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困难有人帮”的工作目标。这一做法得到了中央综治委和司法部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三)以提高监外执行罪犯控制管理能力为目标,大力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矫治工作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是将被判处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五类外执犯放在社区内进行教育矫治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全市现有社区矫正对象3839 名,工作中,一是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市、区市、镇街、社区四级矫正组织网络,组建了以司法所、公安派出所为主体的专业人员、社区辅助人员和社会志愿者专群结合的矫正工作队伍,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提供了保障。二是构建各司其职、衔接紧密的矫正工作体系。开展了“社区矫正规范管理年”活动,严格落实人格调查、判后交接、出狱衔接、异地托管、危险评估、心理矫治、分级处遇和公益劳动等制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三是构建内外结合、优势互补的安置帮教体系。积极开展各种帮教活动,实施相关帮扶政策,引导促进就业,建立法制教育、公益劳动、心理矫治和过渡性安置“四大基地”190个,提高了教育矫治的实效性。
(四)以创建“法治区市”为目标,大力推进“五五”普法工作。制定了开展法治区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考核体系,将创建任务分解到40多个部门和单位,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司法行政部门具体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别负责”的创建工作格局。不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普遍开展“全民全运 • 法治同行”、“学法守法•健康成长”法治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新建一批农民工法制学校、建筑工地法律课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62.6%。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公民依法维权的意识逐步增强。
(五)以服务“三保”为目标,大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努力在服务上有新作为,挑选50名法律人才,组建了“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法律顾问团,还分别建立新农村建设送法服务团、青年就业创业法律服务团、县域经济重大项目法律服务团,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参与高新区、董家口港区、胶州湾产业基地等重大经济建设项目130项,办理法律服务事项13.2万件;努力在服务社会稳定上有新作为,严格落实律师信访部门值班制度,主动为企业化解金融危机影响提供法律支持,积极参与拆迁改造、企业工资拖欠、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法律服务的矛盾纠纷预防功能和化解优势;努力在服务改善民生上有新作为,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让更多地困难群众享有公平、公正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护,新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点93个,形成了“一镇一站、一村一员、一户一卡”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法律援助受援面和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实现了“应援尽援”。年内办理援助案件3621件。
(六)以规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目标,大力加强行业监管能力建设。注重引导自我管理,建立健全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构建起行政监督指导、协会行业管理、法律服务机构自我规范的“三结合”管理体系;注重加强诚信教育,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为抓手,坚持抓党风、促行风、强作风,扎实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建立健全了诚信建设制度和保障措施,实现了党组织在法律服务行业的全覆盖;注重完善社会监督,严格落实执业公示、投诉查处等制度,聘请了法律服务社会监督员,建立完善了内外结合的监督网络,法律服务投诉量同比降低19%。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整体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创新发展的意识还不强,服务还不到位;二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手段和方式比较单一,缺乏针对性、实效性;三是个别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机关干部执法不规范、行政不作为,少数法律服务工作者存在诚信缺失,为民服务意识淡薄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抓党风、促行风、强作风”的总体要求,改进我们的工作,进一步严格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措施,加强教育培训,强化诚信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切实提高执法、执业、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和广大群众的各项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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