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场征集意见反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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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司法局结合本局职能,对市民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归纳。经梳理归纳,市民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加强法制宣传,改进法制宣传工作模式,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加大法律援助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将人民调解工作引入医疗医患、交通事故、人事等领域,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等九个方面。市民代表提出的建议,体现了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对于进一步改进工作,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具体办理情况见下表:
  
   
   “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市民代表意见建议答复
  

序号

意见建议

具体措施

1

改进法制宣传工作模式,通过增加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增设法律知识电视栏目、组织专业法律工作者深入社区、学校、企业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努力提高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和老年人的法律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与相关部门协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

一是进一步拓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宣传覆盖面。坚持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积极组织开展大型报告会、法制讲座、巡回宣讲、法律咨询等活动,强化“法治楼院”、“普法大集”、“普法广场”“法制公园”、“法律义工超市”、“普法游园”创建工作二是在学校推行“四四”制法制教育工作法的基础上,积极打造“关注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制教育品牌,促进青少年学法用法的规范化。三是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夜校建设和学法园地,切实做到场所、资料、教师、制度四落实,并定期进行法制教育。四是加大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通过扎实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充分发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作用,保证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2

建议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加大法律援助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12348”法律服务专线平台建设,尽最大限度发挥12148热线的作用,使之真正成为民生法律服务热线和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一是坚持应援尽援,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就业、就医、就学和农民在农业生产、土地征用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权益受损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到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向因病致贫、因支付基本教育费导致生活困难以及正在接受民政部门救助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职能作用,对有需求的困难群众实现应援尽援,努力提高办案数量。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以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开通为契机,以“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为标准,不断加强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建设,探索在乡镇、街道、法院、看守所和劳动仲裁等部门以及有条件的社区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岗;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监督机制,优化案件质量评议标准,加大办案全程监督、回访力度,加强对律师团工作的管理,提高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三是进一步扩大宣传,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坚持在报纸开办法律援助专栏,发挥媒体优势,增强宣传工作的影响力,让更多的普通百姓了解法律援助制度依托主题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让更多的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整合资源,丰富和完善“12348” 法律服务专线的功能。规范专线工作运行机制,与各区(市)“12348”专线及相关部门实施对接和联动,对全市的法律咨询进行解答,对重大矛盾纠纷进行分流、调处,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等问题。

3

加强公证机构监督管理力度,改进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深入开展公证服务进社区、进基层活动,切实发挥公证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职能作用。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规范执业活动;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改进和创新工作管理机制,牢固树立公证队伍诚信为民、廉洁执业、务实高效的良好社会形象。二是积极引导公证机构转变和创新服务方式,建立预约延时服务工作机制,及时满足不同服务群体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三是引导公证机构积极开展公证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稳定的服务关系,采取签订服务协议、建立工作联系点等措施,及时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畅通服务渠道,建立完善为基层服务的长效机制。

4

加大司法鉴定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确保我市有12家综合性的、有较大影响力的司法鉴定机构。

加大司法鉴定工作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执业准入、考核评价、投诉查处、行业赔偿等机制。积极推动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对申报国家级、省级资质认定的机构进行大力扶持、重点培养,进一步提升鉴定水平,提高司法鉴定的社会公信力。

5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司法行政系统信息透明度;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报纸、网络等宣传平台,加大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宣传力度,提高司法行政系统信息透明度和社会认知度。

6

加强对法律服务所服务行为的监督;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提高帮教率;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配齐配强调解员的基础上,落实报酬补贴;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将人民调解工作引入医疗医患、交通事故、人事等领域,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四个层面的管理和监督,即行政管理和监督,行业管理和监督,内部管理和监督,社会管理和监督,使基层法律服务逐步走向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二是继续深化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健全完善安置帮教组织和网络,实行帮教工作责任制,因人、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健全“三级五层一中心”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调解员队伍等级化管理,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选举、聘任、备案管理,健全调解员等级评定和首席调解员制度争取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并列入市、区(市)、街(镇)三级政府财政预算实施调解主任以奖代补、重大纠纷单项奖励工作补贴制度推广司法所聘任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的经验做法,深化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两所分离,合署办公”工作模式,推进人民调解职业化。四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将人民调解工作引入医疗医患、交通事故、人事等领域,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大力实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351工程”,以12348 调解服务中心为平台,依托“三级五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事前防范和目标防范相结合的超前预警机制,日常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源头化解机制、舆情汇集与风险评估相结合的信息研判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努力把12348”调解服务中心打造成纠纷信息研判中心和排查化解流转中心,进一步提高处置率和成功率。五是拓展人民调解领域,按照“哪里有人群聚集,就在哪里建调解组织;哪里纠纷突出,调解组织就向哪里延伸;哪类纠纷严重,就集中整治哪类纠纷”的原则,探索建立劳动人事、医疗卫生、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环境保护等专业性调解机构;深化人民调解与民事审判衔接联动机制,完善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联动联调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联动的范围和程序,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

7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全会精神,注重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教育,强化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继续深化“抓党风,促行风,强作风”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努力打造一支坚强有力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是以抓好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为契机,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和先进知识培训。大力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对全局党支部书记进行轮训。二是以健全党建工作运行机制为保障,激发和巩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基础上,推行党务公开和基层党组织直选,大力组织并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和学习实践活动中开展的富有成效的创建“双五好”活动、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关心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工作生活、搭建参与政治经济社会活动的舞台、完善三级典型培养库,支持和引导基层党组织参与决策、监督、管理和评先推优等工作的做法,形成制度坚持下去。三是以创新活动方式方法为动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党员教育方式,创新党建活动方式,推进党组织建设与生产经营业务开展的结合;采取单建、联建、行业建立或挂靠管理等方式,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建设,创新组织方式,扩大党建活动覆盖面和工作面;以创建“双五好”活动为重点,创新党的管理方式,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务公开和基层党组织直选,提高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推进党内民主,提高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四是以评先树优为牵引,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建立和完善“已成型、在培养、待培养”三级典型培养库和电子信息库,推出1-2个市级以上先进工作典型,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五是“抓党风、促行风、强作风”,努力提高队伍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六是大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坚持开展“四个一”读书竞赛和六类标兵评选活动。七是着力加强干部培训工作。坚持以大规模干部培训为重点,制定全系统干部调培训工作计划并按时间内容要求落实人员参训。

8

强化狱所规范化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坚持科学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坚决打击牢头狱霸,保障罪犯劳教人员基本权益。

一是强化狱所规范化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工作。始终把维护狱所安全稳定作为工作核心任务和第一责任,摆在“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首要位置,强化措施落实,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坚持科学、文明、严格执法,坚决打击牢头狱霸工作。组织专人对近年来监狱办理计分考核、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执法公开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对狱所罪犯劳教人员档案开展专项检查,强化执法监督。三是切实保障罪犯劳教人员基本权益。继续深化一体化工程,做好刑释对接工作。针对甲流防控暂停会见的实际情况,指导狱所在会见室开辟视频会见系统,解决因甲流疫情无法会见的难题,有效稳定罪犯劳教人员的思想情绪,有效提升罪犯劳教人员的生活水平。

9

严格律师教育管理,依法处罚违规律师,加强行业规范化建设,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严惩律师不作为、乱作为,与法官勾结现象;遏制律师过度商业化倾向。

一是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帮千企、走千村、访万户”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主题实践活动中,促进广大律师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素养进一步升华,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深刻内涵、基本要求和职责使命,找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准确定位,切实增强律师为人民服务意识、为大局服务意识,忠实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神圣使命。二是全面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强化对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案件质量监管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创新工作方法,建立经常性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不足。严格落实投诉查处制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促进规范执业。三是完善监督体系,畅通监督渠道,增强社会监督的力度和效果。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诚信档案建设制度,适时向社会公开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基本信息情况,扩大社会民众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执业,特别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受奖励或惩处情况的知晓度,畅通来信来访渠道,支持新闻媒体对律师执业的监督报道,虚心听取并认真研究市民对律师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规范律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