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汇总、梳理,市公安局将市民意见建议梳理归纳为14大类41项。对这些意见建议,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牵头组成专门工作班子,结合当前我市公安工作实际,逐项研究确定了工作措施和答复意见。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类
1、进一步加强市区高峰时段主干道、商业圈及施工路段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提高交通组织的效能,最大限度地挖掘道路资源使用率,疏堵保畅。
答复意见:造成目前我市高峰时段道路较拥堵的主要原因有:
(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与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目前我市市内四区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30万辆,且以每天近400辆的净增量不断增加。尤其是国务院出台1.6L及以下小排量机动车购置税减半的惠民措施后,使汽车真正走入了寻常百姓家。而城市道路改扩建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幅度相对滞后,交通运行压力持续加大。
(二)交通吸引点分布不均,使交通流运行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特点十分突出,造成区域间交通需求不平衡。目前我市机关单位及主要商业体多分布于市南区,主要旅游景点集中分布于前海一线,使每天早晚高峰时段以及节假日、旅游旺季上述区域内机动车流量陡增,特别是大量旅游车辆涌入景区周边,区域内主要道路超负荷运行。
(三)停车场建设滞后,借路停车影响了整个路网的通行效率。目前我市内四区共有停车泊位6.4万余个,其中登记的收费停车场可提供泊位4.6万个,道路两侧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为1.8万个,而实际泊位需求超过30万个,致使近24万辆机动车只能借助路边或人行道停放。
(四)部分道路基础设施尚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规划中的多条道路和高架桥、立交桥尚未开工建设或建成,市区目前建成开通的两条快速路存在交通拥堵点。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继续增大,交通拥堵问题将日益突出。
(五)公共交通工具发展与市民实际需求尚存在差距。尽管目前我市公共交通分担率为24%,在全国处于中等偏上水平,但居民出行可选择的主要公共交通工具仍然是公交车,缺乏地铁和其他形式的轨道交通工具,驾驶私家车出行仍是部分市民出行的首选。
(六)行人过街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市行人过街设施主要是人行横道线,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建设明显不足,且有相当数量的地下通道、过街设施利用率较低,行人随意穿行道路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了车辆的正常通行,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七)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管网施工对正常交通运行存在影响。受我市独特的区域气候特点和旅游城市的城市定位的影响,每年10月至次年4月间为道路施工建设的集中时段,每逢岁末年初都会出现道路施工密度大、多条道路同时开挖的现象,加剧道路交通拥堵。
为了最大限度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疏堵保畅”:
一是科学组织交通形式。以东西快速路和城市交通主干道秩序管理为突破口,认真研究现有路网结构,试点管理措施,优化交通组织形式,提高交通组织效能,最大限度挖掘道路资源使用率。根据路网、道路的实际情况,在西部老城区和商业密集区继续实施单向交通,并对原有单行线管理模式进行了调整。
二是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对香港路、东海路等主干道建设“绿波带”设施进行可行性研究;基于路口交通流量和调查数据,对路口信号配时进行调整;对部分路口重新渠化,在具备条件的路口设置了左转待转区;在支路和车流量较少的主干路安装自适应信号灯系统,最大限度地提高通行效率。
三是合理部署警力。根据交通流量变化,及时调整勤务时间和警力部署地点,在高峰时段全力保障主干道交通运行,提高机动车的通行效率。同时,加强对施工路段周边交通的指挥疏导,适时延长民警执勤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小道路施工对交通运行的影响。
四是人性化指挥疏导。以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为根本出发点,对1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警告处罚或教育放行。在高峰时段以指挥疏导为主,最大限度避免民警执法对交通运行的影响。
五是提高科技应用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视频监控系统和治安卡口对交通违法进行摄录取证,规范道路行车秩序,进一步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最大限度地避免因查纠机动车违法对正常交通运行的影响。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积极借鉴采纳市民提出的好建议、好办法,以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为市民出行提供优质的交通服务为根本出发点,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交通安全管理的社会化进程。交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多个部门和广大交通参与者。为此,市公安局将进一步推动和完善青岛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实现以“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为目标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进程,力争通过立法将道路交通影响评估纳入规划审批环节,逐步调整城市的功能区分布。
二是缓解因机动车过快增长和停车难问题造成的交通拥堵。借鉴京沪等地的成熟经验,尝试通过行政手段控制机动车增长速度。同时在市政府领导下,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经营停车场,增加停车供给。严格按照《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要求,在新建、改扩建建筑物时配备相应比例的停车泊位,进一步发掘停车潜力。在有条件的路段施划路侧临时停车泊位,缓解停车难问题。
三是坚持“公交优先”战略,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通过调整并合理分布公交站点、畅通公交专用道、公交交通工具优先通行等方式,优化公交通行条件,引导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优化路面公共交通线路,整合现有公交资源,在地铁站点配套建设私家车、公交车和轨道交通三位一体的换乘站,提供停车服务。通过资费优惠等措施鼓励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市区。
四是完善行人过街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借鉴香港中路佳世客过街通道、家乐福华夏丽人街、宁夏路二轻新村地下过街通道经营管理的经验,充分利用现有过街设施,进一步加快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的立项建设和道路两侧行人护栏建设,切实有效地规范行人过街行为,最大限度减少行人随意穿行对车辆通行的干扰。
五是完善优化路网结构。按照《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要求,加快“三纵四横”市区快速路网建设,减少向北部城区行驶车辆对东西快速路的影响。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对道路挖掘进行统一规划,最大限度减少重复开挖。
六是加大执法力度。增加道路交通管理的科技投入,逐步提高非现场执法在交通违法查处工作中的比例,严厉查处影响道路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行车秩序,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对正常交通运行的影响。
七是加强指挥疏导,进一步优化警力部署。依据交通流变化和交通拥堵状况,适时调整勤务,规范执勤执法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依法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因查处交通违法和处理事故造成交通拥堵。
2、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继续加强针对酒后驾车、大货车超限超载、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答复意见:酒后驾车、大货车超限超载、超员超速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扰乱正常道路交通秩序,极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始终将查处以上违法行为作为路面执法的重点,不间断地开展专项整治。截止2009年底,共查处大型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7856起,酒后驾车8150起(其中醉酒驾车959起),行政拘留543人。虽然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使我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应当看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循序渐进,常抓不懈。一方面我市机动车和驾驶员数量增长较快,近几年来都保持近10%的增幅,而警力相对不足;另一方面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仍需加强。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公众交通安全意识正在逐步提高,但是仍有部分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标志标线、无牌无证驾驶、闯红灯、争道抢行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据统计,2009年95%以上的交通事故是由于机动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造成的,尤其是部分客运车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多拉快跑,交通违法现象较为严重。
今后,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当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突出特点,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不断净化全市道路行车环境。
一是继续开展酒后驾车、大货车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活动。通过采取执法前置、源头管控、“错时”执勤、延时执法等措施,全力遏制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并逐步形成长效机制。针对大货车凌晨以后交通违法较为严重的实际情况,采取日常执勤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在重点时段和路段集中查处大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积极协调运管局、建委、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同一辆大货车存在非法营运、撒漏等多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合并处罚,加大查处力度。
二是适时开展出租车、公交车等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通过DV及视频监控系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将其抄告所属单位,实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车辆管理单位对违法驾驶员联合教育和处罚的措施。通过媒体建立客运车交通违法“排行榜”,对出租车、公交车交通违法行为定期曝光。
三是定期开展规范道路行车秩序专项行动。在三区和五市依托“路路联勤”网格化管理勤务模式,进一步加大对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不按规定停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低速载货车辆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消除事故隐患。在高速公路上,重点查处客运车辆违规上下客、摩托车行驶、机动车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市区重点规范车辆停放秩序,通过以粘贴违法通知书为主、拖车为辅的方式,做好静态交通管理。
四是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通报机制,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和事故预防措施、专项整治行动等情况。突出机动车驾驶人、中小学生、农村村民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有针对性地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对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超速、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引发的典型事故案例,制作宣传展板和电视专题片,通过媒体滚动播出。
3、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加强静态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停车秩序。
答复意见:关于完善道路交通设施问题。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是开展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对规范交通秩序、维护道路畅通、保证交通安全、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的作用重大。近年来,市公安通管理部门着眼于建立与城市定位相称的交通安全设施管理体制,从建设和维护两方面入手,保证各类交通安全设施的规范、齐全、有效。目前,全市共设置各类交通标志6100余面,交通信号控制路口307处,开辟单行线160余条、公交专用车道70条,施划各类交通标线65万平方米,建设交通诱导屏39处,安装监控设施150处,设置治安卡口14处;完善了中小学校门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设施,使全市中小学校门前交通设施设置率达到100%;健全了设施维护机制,形成了信息连贯、指示准确、保障良好的道路交通设施管理体系。2010年,市公安局还将协调其他职能单位启动为全市中小学校增设视频监控等交通安全设施、为市区42条道路设置道路隔离护栏、更新48处主要路口信号灯等道路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受交通环境的不断变化以及气候、自然环境等客观条件以及人为破坏等因素的影响,我市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尚存在不足。一方面,我市目前相关维护费用相对于实际需要缺口较大,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善和维护只能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分步实施;另一方面,由于交通安全设施面广、量大,对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的维修保障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前谋划,主动工作,全力推进城市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一是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作的支持,稳步推进重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建设;二是增加交通安全设施巡查的密度和广度,充分发挥基层巡逻民警在设施维护和保障工作中的作用,努力形成设施保障工作新格局;三是根据实际路况,科学调整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路口通行能力。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过程中,努力实现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关于加强静态交通管理问题。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静态交通管理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目前,我市市内四区停车泊位总数约为6.4万余个,而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0万辆,供需矛盾突出。对此,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缓解停车难问题。一是完善停车场管理工作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在市人大的统筹协调下,积极会同规划、建设、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开展停车场立法调研。 2007年8月,市人大通过了《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为进一步规范停车场管理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合理扩大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数量。2008年以来,经过实地勘查,先后在133条道路(路段)上施划了停车泊位线,使具有临时停车功能的道路(路段)达到400条,新增泊位1400个,使市区道路停车泊位数达到近2万个。三是规范停车秩序,加强停车诱导,提高泊位利用率。在已建成或设立停车场的单位或地点设置清晰、醒目的停车场标志。旅游旺季期间,在前海一线交通流量大的路段上增设停车场指示和指路标志,并增派值勤警力,引导旅游车辆的行驶和停放。
以上措施对于缓解停车压力、规范停车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停车需求。“停车难”问题的根源在于停车泊位的供需矛盾,解决之道在于“开源节流”,即适当增加泊位供给、合理限制停车需求。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在改进自身工作的同时,积极会同市规划、建设等部门共同解决好停车难问题:一是科学规划,积极探索,适当扩大停车泊位供给。根据我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8-2020)要求,适当增加专门停车场的审批和建设,充分利用街角、楼间空地建设停车楼、立体停车场等停车设施,适当扩大市内停车泊位的供给;二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引导居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市区。结合已开工建设的地铁一期工程,在沿线枢纽车站规划和建设停车-换乘系统,并加强与地面公交系统的配合,实现各种公共交通方式之间的无缝衔接,引导居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城市中心区的停车压力;三是合理调整城市规划思路,避免城市中心区的高强度开发和城市功能集中情况的进一步加剧,分散城市中心区的交通总量;四是加大智能交通建设投入,通过建设和使用交通诱导系统,调控交通需求,提高道路和停车泊位利用率,缓解交通压力,使停车泊位供需形成动态平衡状态。
4、总结、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成因,制定、完善整改措施,加强道路安全宣传,进一步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答复意见: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道路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大,机动车拥有量大幅提高,使得“人、车、路”的矛盾日益突出,降事故、保民生成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近年来,市公安局强化事故预防信息分析研判工作,事故预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连续6年呈下降态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是,全市事故总量仍居高不下,事故预防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一是部分驾驶员遵章守法意识不高,违法行驶导致事故发生。二是部分车辆由于保养不当或超过报废年限,出现机械故障引发事故。三是由于部分道路路况及相关设施问题导致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责任重大。市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于2009年在交警支队专门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指导处,专职指导全市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在此基础上,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遏制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是认真做好事故分析研判工作。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对道路建设、驾驶员心理、区域范围等因素对道路交通的影响进行更加科学的分析,科学指导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同时,针对道路交通事故复杂、多变的特点,强化事故成因分析,完善交通事故预警分析通报制度,分析事故特点和共性,明确路面秩序整治重点,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对象的管理力度,提高预防措施的针对性。
二是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路面秩序的整治力度。坚持将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和交通事故黑点作为管控重点,重点整治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超速、无证驾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继续加强对大货车等重点车辆严重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强化夜查行动,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同时,充分发挥警务工作站、公路卡口、视频监控等系统的作用,强化非现场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针对恶劣天气对交通安全造成的不利影响,继续加强与气象、路政、高速公路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提高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管理应对能力。
三是强化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管理,登记台帐,严格检验,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针对营运车辆事故特点,与行政主管部门及车辆所属单位探讨解决由企业内部管理而形成的多拉快跑、危及交通安全的问题,协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是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增加城乡结合部道路信号灯、隔离护栏、减速带、减速道钉、振荡标线、路口警示灯等安全设施数量,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推广应用204国道“全程智能监控及执法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在全市事故多发的主要道路上实现全程无缝隙监控,提高公路交通管理效率。
五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以实施“遵守‘三让’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为契机,以中小学生、农村群众和驾驶人为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专栏等媒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针对重点群体交通安全问题,在全市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系列专题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市民交通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5、促进道路交通执法人性化、规范化建设。丰富交通违法查询途径,方便群众查询。
答复意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与人民群众直接打交道,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受各种因素影响,目前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在服务群众、规范执法方面尚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今后,市公安局将组织全市公安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切实增强交通民警规范执法意识和服务群众观念,打牢“亲民、爱民、为民”基础。
一是继续开展规范执法语言行为,树立亲民爱民形象活动。以“树立青岛交警良好形象,建设亲民型、服务型公安机关”为目标,紧紧围绕执法言行、职业道德、公安礼仪等内容,深入开展专项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民警文明、规范执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民警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能力,并灵活运用“学、讲、考、赛”等有效方式,检验学习成效,巩固学习成果,促使民警自觉地运用文明、规范、亲善、人性化的言行开展交通管理工作。
二是抓好警容警姿训练。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队列条令》的教育训练。针对着装、精神面貌、警容姿态、执勤站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队伍正规化建设的要求,扎实开展以规范执勤站位、规范警服穿着、保持良好精神面貌为主要内容的警容警姿训练。
三是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进一步推广对轻微交通违法实行教育、警告的规定。通过电子诱导显示屏、交通标志和交通广播等手段,为车辆驾驶人提供预警安全提示和实时路况信息,减少驾驶人交通违法的发生几率。逐步增加违法处理工作中非现场处罚的比重,方便群众,保障畅通。
四是不断拓展执法告知和信息服务的覆盖面。完善邮寄明信片、在青岛新闻网和青岛传媒网公布违法信息查询等告知方式,不断扩大告知服务范围。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对外发布路况信息,方便市民出行。下一步,市公安局还将与山东省移动通信公司推出警民通信息服务平台和话务平台,方便驾驶人查询交通违法信息。
二、公安机关和民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类
6、加强公安队伍纪律作风教育和窗口单位文明执法的规范化、礼仪化建设,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和便民服务活动,打牢执法为民思想根基,密切警民关系。
答复意见:近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以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重点,通过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取得了“全国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示范公安局”的优异成绩。但是,队伍教育管理与新形势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从2010年开始,市公安局已在全市公安机关广泛开展“我的岗位组织放心、我的工作群众满意”活动。一是着力在转变管理理念上下功夫,牢固树立群众意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和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着力在转变服务理念上下功夫,引导广大公安民警从根本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把为人民群众办事作为应该履行的职责、应该提供的服务,尤其是在办理车辆牌照、调解民事纠纷等工作中,积极主动地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真正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结合提高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强力推进《公安机关内务条例》、《公安机关执勤执法规范》、《青岛市公安民警礼仪规范》和《青岛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八小时以外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坚持从“小事”抓起,强化监督检查,努力使公安队伍成为一支文明之师、威武之师,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标兵。三是持续广泛地开展大走访活动,以“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把“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常态化,及时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和百姓的生产和生活中困难,及时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让群众群众满意。另外,在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和定期联系企业和大项目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大走访“请进恳谈”制度,完善“网上走访”活动,拓宽公安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渠道,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
7、以“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打造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为目标,努力实现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增强广大民警的综合素质,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
答复意见: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证。市公安局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将其作为“天字号”工程,提出了“坚定不移地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的要求,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下大气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针对队伍中存在的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局党委经过走访群众、反复调研,决定于近日起在全市公安机关广泛开展“我的岗位组织放心,我的工作群众满意”活动,以教育引导全体民警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成为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公仆。同时,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抓住民警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制定和推广《执法规范化手册》、《案例评析》、《规范执法用语的若干规定》和《派出所接处警操作规程》等规定,规范基层民警接处警活动,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时间,使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为增强广大公安民警的内在动力,市公安局还将有针对性地在从严治警、激励机制、教育训练、选拔任用干部以及从优待警等方面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实现“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打造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争取公安工作迈入全国先进行列”的目标。
8、大力宣传公安战线的先进事迹和英模人物。
答复意见: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是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有效形式和重要措施。近年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先进典型的发现、培养,并广泛开展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活动。2009年下半年,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局、《青岛日报》报业集团联合举办了首届青岛公安“十大爱民集体”、“十大爱民模范”评选活动,得到了全市人民的广泛关注,大大增强了公安民警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市公安局将认真总结开展立功创模活动的成功经验,在广大公安民警中广泛开展争做“爱民模范”和“让群众满意民警”的活动,进一步加大培养树立宣传先进典型的力度,力争树立一批充满时代特征、具有奉献精神、体现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风貌和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整个公安队伍素质的提高。
9、公安民警压力大、任务重,应着重提高福利待遇,从优待警。
答复意见: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安机关面临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广大民警的工作压力日益加大,休息时间也无法得到有效保证,民警队伍中职业病、慢性病群体趋向扩大化和年轻化发展。市公安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将提高民警待遇和保障民警身心健康作为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巩固公安发展基石的重要措施,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与有关部门沟通,尽可能地多争取政策和经费支持,争取公安专项编制,缓解警力不足。落实休假制度,并通过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适时进行心理干预等措施缓解民警工作压力。同时,出台了9项从优待警措施,努力在生活上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今后,市公安局将继续开展从优待警活动,保护好广大民警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10、基层公安机关民警年龄偏大, 一线警力不足,社区民警应年轻化。
答复意见: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推进警力下沉,增强基层警力配置”的工作要求,市公安局始终致力于合理调整警力资源,统筹规划警力配置,大力推行警力下沉,保障警力需求。为做好科学用警,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积极探索研究科学用警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警力下沉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每个岗位、每位民警的职责任务,力争做到定岗、定责、定人,合理调整警力资源,统筹规划警力配置,形成科学的警力调控运行机制。针对警力不足的现状,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目前,机关、一线实战单位和派出所警力配置比例达到并超过了上级规定的标准。今年,将进一步做好调研,科学用警,保障基层警力需求。
11、建立领导干部的竞争制度和岗位的定期轮换制度。
答复意见:市公安局始终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遵循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大力推进了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在岗位轮换工作中,市公安局采取多项举措,进一步加大民警轮岗交流工作力度。为加强热点岗位的管理,经过调查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部分岗位管理的试行办法》。办法中确定了部分热点岗位的范围、岗位应具备的专业资格、轮岗交流和回避的具体条件要求、程序,制定了岗位资格考试考核办法及调动人员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干部交流工作。2010年,将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公安机关民警轮岗交流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公安队伍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治安管理类
12、进一步加大对印章业的管理管理力度。
答复意见:印章是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和个人对外行文、商贸活动的身份标志,物品虽小,但关乎社会和经济稳定。市公安局始终对印章业进行严格管理。2009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取缔非法刻制公章单位、摊点12处,刑事拘留2人,治安拘留2人,查扣非法刻制公章150余枚。
为进一步加强对印章业治安管理,有效规范印章业正常运营秩序,公安机关将从以下三方面强化管理和服务:
一是加强印章刻制站点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印章刻制站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建立印章刻制登记备案制度,督促其合法、规范经营。大力推广应用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拓展系统功能,为公章建立网络编码,有效提高印章防伪能力。
二是深入宣传,向广大群众讲解印章业审批办理流程和经营注意项,充分借助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营造合法刻制、使用印章的良好氛围。
三是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刻制公章违法行为。2010年,在加强日常监管检查的基础上,适时开展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刻制、使用印章违法行为。
四是全面提升服务效能。立足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在印章业审批备案和网上应用等方面提供便民举措。推广电子印章服务,使企业单位可使用电子印章通过网络办理业务,实现足不出户办理行政业务的目标。同时,将刻制公章审批备案由7个工作日缩减为2个工作日。
13、进一步加强对自行车、电动车、电线电缆等废旧市场整治力度,从销赃渠道有效遏制盗窃自行车、电动车以及电线电缆等违法犯罪行为。
答复意见:近年来,市公安局建立了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定期检查、登记、验证等治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旧货行业经营模式。同时,将废旧金属收购业作为日常管理工作重点,不断加大对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从销赃、收赃渠道上有效遏制盗窃自行车、电动车和电线电缆等违法犯罪活动。近期,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废旧金属行业专项清理整顿行动。期间,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93人,刑事拘留11人,行政拘留7人,罚款75人,依法取缔非法收购站点26家,查缴非法收购的废旧金属、电线、电缆130余吨。
今后,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强对废旧金属行业的监管力度,压力打击盗窃自行车、电线电缆和非法收购等违法犯罪活动。
14、进一步加强对歌舞厅、KTV、洗浴中心等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特别加强对群众反应强烈、问题严重的场所或区域的整治力度。
答复意见:2009年以来,市公安局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娱乐服务场所不间断进行明查暗访,加大对举报的线索和重点场所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了娱乐服务场所存在的“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相继组织开展了“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优化冬季社会治安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查获“黄赌毒”违法犯罪嫌疑人5900余名,处罚违法违规娱乐场所190余家。针对我市娱乐服务场所现状,市公安局着力完善管理措施,加大管控力度,对酒吧、夜总会、洗浴中心、酒店等公共娱乐场所进行了清理调查,落实了“一家一档”的管理模式,全面掌握娱乐场所底数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场所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完善每日保安巡逻记录和营业日志登记,促进了娱乐场所档案台帐资料的规范完整。
今后,市公安局将继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强化对娱乐场所信息采集和治安管控措施,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多措并举,形成多元化打击模式。同时,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对于违法经营场所坚决予以媒体曝光,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严查、严打“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15、进一步加强对养犬扰民行为的整顿力度。
答复意见:市公安局始终将畜牧部门确定的20种烈性犬以及身高超过60厘米、体长超过100厘米的禁养犬管理作为基层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009年,组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开展了对禁养犬的调查摸底工作,并严格依照《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依法对饲养禁养犬行为进行处罚。一年来,通过宣传发动、群众举报、入户清理等形式,共摸排禁养犬1600余只,下发《限期处置禁养犬只通知书》800余份,处罚违章养犬者550余人,督促群众自行处置违章犬700余只。
在日常工作中,我市公安机关针对市民群众反映集中的区域和部位,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经常性的专项清理整治。对问题突出的场所进行定期回访检查。同时,加强广泛宣传教育,提高了市民群众守法意识和文明规范养犬的自觉性。期间,市公安局还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市内四区养犬扰民24小时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犬只扰民、伤人问题,将及时落实相关分局和部门进行处理。今年以来,共查处群众举报720余起,教育违规养犬者630余人,查处犬只伤人、扰民事件340余起。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针对市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重点加强对养犬扰民等行为的专项整治力度,并积极会同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养犬扰民和带犬进入限制场所等行为的管理力度,号召市民群众文明规范养犬,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16、进一步加强对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大旅游旺季的安保工作。
答复意见:青岛是季节特点较强的旅游城市,“五一”、“十一”长假以及夏秋季节是旅游高峰时期。在此期间,我市的“啤酒节”、“海洋节”等一系列节庆活动,为旅游景区带来了大量、游客。对此,市公安局针对旅游高峰时期专门制定了系列安保方案和处置预案,组织力量持续开展对旅游景区的安全检查和综合治理,并派驻警力维护景点秩序,加强对重点区域和路段的治安巡逻控制。同时,组织各区(市)公安机关在重点旅游景区周边设置治安警务亭或报警站(点),随时为游客提供求助和报警服务,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扒窃和伤害等危害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对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管力度,市公安局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指导各处旅游景区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一是加强对大型市内游览场所安全监管。指导其严格落实核定人员、安全疏散指示通道、安保力量配备等规定事项,及时发现排除不安全隐患,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对开放式景区安全监管力度。逐一对其可能发生意外的危险地段进行检查,确保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指示标识和防护栏等防护措施。三是加大对娱乐服务场所的检查力度。督促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预防发生各类事故。四是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对经营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和安全意识培训,督促建全完善安全制度和落实防范措施,建立定人、定岗、定职责的内部防范责任制。
17、总结固化前期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经验,继续加强对大型活动审批、监管和安保工作力度,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答复意见: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借鉴奥帆赛安保工作成功经验,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严格活动审批、严格安全检查、严格票证管理,将安保措施贯穿于大型活动的全程,确保了各项活动安全顺利进行。2009年以来,公安机关圆满完成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系列庆典活动、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成立60周年多国海军活动、“十一运”以及中国足球超级联赛青岛赛区主场赛事等大型活动安保工作任务。
市公安局注重严格落实对各类文艺演出、商贸展销、体育比赛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行政审批和安全监管力度,明确和落实承办单位的安全责任,督促指导其制定周密细致的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各项安保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必要保障。严格审查各项活动票证的数量和发放范围。尤其对社会关注度高、现场气氛热烈的商业演出或体育赛事,认真分析现场观众容量和主要通道流量,避免出现人员过度饱和造成拥堵踩踏的危险。同时,根据活动现场环境、参与人员数量和活动性质等内容,合理规划安保运行区域和力量投入,明确安保运行、勤务部署和工作流程等细节问题,加强对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的倾斜力度,全力确保场内、场外治安秩序平稳,努力为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安保氛围。市公安局还根据活动需要,适时投入安检设备,对场地进行及进入现场的人员、车辆、物品进行的安全检查,全力确保了活动现场绝对安全。
为有效提高大型活动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保障活动现场群众、设施、公私财产的安全,在每项大型活动之前,市公安局都提前分析预测各种可能情况,针对性地做好相关预案和处置准备工作,组织特警、消防、交警等专业警种配备必要机动待命力量,随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8、加强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摸排,提前做好化解和疏导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答复意见:涉及公安维护稳定工作具体措施,不宜公开。
(略)
19、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防止发重大安全事故。
答复意见:2009年来,市公安局会同安监、工商等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不断强化对非法制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入冬以来,全市出动警力2120余人次,检查村庄160个1100户,收缴各类鞭炮703000响、半成品48000个、鞭筒56300个、鞭芯900米,原材料320公斤,依法查处20人(其中,逮捕3人、刑事拘留6人、行政拘留4人、罚款6人、取保候审1人)。
市公安局在加强日常管理、检查等同时,还加强了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流动宣讲、办黑板报、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深入社区、企业广泛宣传相关法规和非法制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实危害,增强市民群众的法律知识和安全意识。同时,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号召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制售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形成全警全民共同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烟火爆竹的良好社会氛围。
今后,市公安局将对有生产烟花爆竹传统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员,采取包村、包户、包人的方式落实监管措施。对涉嫌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屋、闲散场所、闲置厂房等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并与业主签订责任状,确保安全。对于发现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一查到底,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禁放时间和地点违规燃放或燃放禁放品种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对于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特别是在居民楼院内非法大量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继续深化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组织力量加大社区和农村治安防范力度,充分借助广大市民群众群防群治力量,最大限度地压缩犯罪空间。
答复意见:社区警务工作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岛作为全国实施社区警务改革较早的城市之一,近年来以推动三基建设为契机,在警力和精力上最大限度地向社区警务工作倾斜,不断加强社区民警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目前,全市已建成规范化警务室1039个,高标准警务室120个,全面覆盖了全市社区和村庄。在此基础上,市公安局斥资2000余万元,购置了74部功能强大、机动灵活的流动警务室,加强市内四区重点区域和部位的定点防控,首批35部移动警务室已部署到位,并已全部投入一线使用。本着实用有效的原则,积极探索符合地区实际的警务运作模式,不断创新社区警务新举措,先后推广实施了巡访制、户访制、巡勤警务、警务责任回访制和社区警务议事会制等“三动三静”的警务运作模式。同时,注重勤务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对社区治安形势定期进行分析,针对性地采取治安防控措施,努力拓展和延伸服务群众和治安防范的能力。市公安局还在总结社区警务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本着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开展“平安社区”建设为有效载体,充分发挥专群结合优势,严密实施“打防管控”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地压缩犯罪空间。
今后,市公安局将在完善社区警务议事会制度、推行“一长三员”模式、开展治安志愿者活动等工作中继续加大力度,切实维护好社区治安秩序,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感。
21、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打击侵害师生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
答复意见: 2009年以来,市公安局在校园周边日常定点巡逻的基础上,继续增加巡逻班次,每天安排民警、协勤人员在中小学校上学、放学及其他重点时段上岗执勤,切实提高见警率,提升震慑力,增强在校师生的安全感。对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始终坚持“严打、严管、严防、严控”措施,特别加大对学校周边抢劫抢夺、敲诈勒索、打架殴斗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控制和减少学校及周边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除安排社区民警做好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工作外,还组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坚持开展“普法、学法、送法进校园”活动,积极与教育部门加强沟通合作,采取座谈讨论、安全知识讲座、法制教育课堂等方式,通报学校周边的治安形势,向在校师生传授防范技能,听取学校师生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有效地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意识和自我防范保护能力。2009年以来,先后组织民警深入到校园举办法制讲座800余场次,受教育学生35500余人次。在保障安全的同时,市公安局还不断强化学校周边出租房、网吧、电游室、录像厅、歌舞厅等场所的治安检查力度,采取集中清查、突击检查、公秘结合等多种措施,组织开展对校园周边旅馆业、娱乐服务场所的清理整治行动,加强对从业人员法制教育,确保规范合法经营,有效净化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今后,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大打击和防范工作力度,并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维护中小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22、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力度,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巡逻力度,最大限度屯警街面,提高见警率,有效遏制“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
答复意见:近年来,市公安局致力于打造治安动态巡逻防控体系,盘活、整合各种治安资源,改进巡防勤务模式,围绕“动态掌控、阵地管控、街面巡控、路面堵控”四个关键环节,加快推进社会治安巡逻防控机制建设,基本形成了打防控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的“大防控”格局,全面提升了“平安青岛”建设水平。期间,充分借鉴国庆安保定点巡逻成功经验,在充分发挥110警车全天候巡逻的基础上,采取车巡与步巡相结合、公开巡逻与便衣守候相结合、动态巡逻与定点巡视相结合、专业力量与群防群治力量相结合等方式,组织民警、辅警力量加强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和重点的时段的巡逻防控,密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社会动态巡控网络,最大限度屯警街面,有效震慑了“两抢一盗”等现行犯罪活动。市公安局还结合青岛治安形势实际,在案件高发和治安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设置临时性治安卡点,对过往可疑的人、车、物进行盘查检查。同时,为全面提高服务群众和打击犯罪的能力,市公安局斥资2000余万元,购置了74部功能强、机动灵活的流动警务室,在市内四区治安复杂区域和部位定点停靠,为区域性治安防控效能的发挥提供了支撑。目前,首批35部移动警务室已部署到位,并已全部投入一线使用。
根据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不断强化社会面动态巡控机制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对大型商场超市、特色商贸区、旅游景区、车站码头以及治安复杂区域和关键路段的巡逻防控力度,以点带面,形成了重点明确,全方位、多层次的防控格局。同时,指导重点企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落实防范措施,切实提高自身防范能力和安全意识。在市委、市政府组织的2009年区市电话调查活动中,市民对社会治安满意度再创新高,达96.33%。
23、加大对我市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
答复意见: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地位的不断提升,吸引了大量流动人口来青谋求发展。截至2009年底,全市实有暂住人口已超过200万人。流动人口一方面为我市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为我市的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做出了贡献,但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城市管理特别是治安管理的压力。为此,市公安局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作为人口管理工作的重点,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以“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为目标,以引导暂住人口安全有序流动为主线,牢固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管理理念,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模式,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在维权服务、打击犯罪及工作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今后,市公安局将牢牢把握“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底数清、情况明、管控严、服务好的工作目标。一是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和社区,通过滚动排查、逐人逐户登记、大力推广在村(居)委会设立登记站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暂住人口登记率。二是利用春节后大量流动人口返城高峰,在全市组织开展暂住人口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出租房主和外来人口的遵纪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氛围。三是在抓好暂住人口登记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强其中有违法犯罪前科或嫌疑以及具有现实和潜在社会危害人员的管理。四是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以房管人工作机制,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和签订治安责任书制度,落实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加强对出租房屋的治安检查,着力解决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漏管失控等问题。同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站点、劳务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聚集的场所、部位的日常检查,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规范经营活动。五是大力推进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旅馆业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完善系统实战功能,进一步拓宽信息采集渠道,方便流动人口和出租房主申报登记。六是牢固树立协作配合意识,主动与建设(房管)、城管、劳动保障、人口计生、工商等部门沟通和联系,互通有关情况和信息,形成有效工作合力。
四、依法行政类
24、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服务。
答复意见:市公安局自2009年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以来,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广大民警牢固树立了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理念,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重要执法领域、执法岗位、执法环节的程序性、实体性制度有效创建,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监督更加有效。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查找发现执法问题473个,制定相应整改措施371条,出台执法制度120件,开展各类执法培训38次,培训民警9000余人。
今后,市公安局将在完善执法管理体系、警务流程再造、执法制度建设、提高公安队伍的法律素质和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规范化的层次和水平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服务。
五、110快速反应
25、进一步提高“110”的处突反应能力,同时加强夜间治安复杂地段的巡逻力度。
答复意见: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对110接处警工作的具体要求,市公安局《110接处警工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110民警在接到报警后,市区5分钟内到达现场、郊区10分钟内到达现场 、农村地区尽快达到现场。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110报警服务系统的反应速度,除利用GPS定位系统进行管理和调度外,还定期通过组织现场督察、抽查、暗访等对110警车的反应速度、服务态度和执勤执法质量进行考评。目前,全市所有的110警车均按照“有警处警,无警巡逻”的原则,采取流动巡逻与定时定点相结合的方式,以交通主干线、要害单位(部位)、商业中心、学校、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繁华复杂地段以及案件(事故)多发地段等为重点,强化巡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根据群众反映的110警车应加强夜间对社区周边及居民区巡逻的建议,继续加强110警车巡逻防控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力度,结合警情研判,科学合理部署警力,加强夜间巡逻,向案件多发地区特别是居民区倾斜巡逻力量。
六、打击邪教组织
26、加强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的组织和管理,避免境外敌对势力借用宗教问题危害国家安全。
答复意见:加强宗教管理和打击邪教组织工作涉及国家机密,相关工作不宜公开。(略)
七、户籍制度改革
27、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七区户籍政策一体化进程。
答复意见:根据党的十七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的精神,以及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平度市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加强调查调研,总结经验,逐步在五个县级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聚,推动小城镇经济发展。
我市户口迁移政策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我市人口与经济发展状况、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承载能力,均衡社会大部分人利益,并需经过财政、组织、人事、劳动等多个部门共同商讨研究,并提报市政府研究后方可出台。因此,市内七区户口迁移政策一体化管理仍需经过政府各个职能部门深入研究、反复讨论才能确定。市公安局作为人口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之一,将在下步工作中广泛开展调研,积极向市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我市人口的统筹规划、户口迁移合理有序的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八、加强警风建设
28、抓好行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安队伍形象。
答复意见:加强公安机关行风建设,事关公安队伍形象,事关党群、警民关系,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市公安局始终坚持“重在建设,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行风建设方针,不断促进公安机关的作风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市公安局从党委班子自身建设抓起,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严于律己、廉洁自律,带动全体民警树立好的作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安执法监督机制,确保执法权力正确行使。坚持和完善警务公开、警营开放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一站式”服务和首问负责制,不断推出公安机关便民服务新措施和服务品牌,狠抓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开展基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和派出所、交警队向辖区群众代表述职述廉活动,定期参加市“行风在线”、省“阳光政务热线”电台直播节目,畅通公安业务咨询热线和局长公开电话,认真答复和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与特邀监督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强化内外监督,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和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促进警民和谐,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促进全市公安机关行风警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确保各项公安保卫任务的圆满完成。
29、进一步加强对公安队伍的建设,特别是加强反腐倡廉的建设。
答复意见:市公安局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各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具有公安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今后,市公安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各部门、警种主要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规定,恪尽职守、各负其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局党委高度重视信访举报、效能投诉和案件查处工作,对个别民警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严肃作出处理,并在全局通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九、加强基层公安机关投入
30、协调各区市政府加大对当地公安机关的财政投入,使公安机关拨款与罚款彻底分离。
答复意见:公安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是财政预算收入的组成部分,公安机关日常办公和办案业务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按照定额标准和公安实际需求予以核准保障。作为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指导力度,推进各区、市政府切实加大对公安机关的经费投入,为公安机关切实履行打击犯罪、服务群众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31、加大对公安装备的投入,真正做到科技强警。
答复意见: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投入支持下,我市公安机关在单警装备、特种装备业务装备、公安信息化及公安业务用房建设等方面上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市公安局为一线实战单位配备的各类安检、防护等装备在奥帆赛、多国海军活动、十一运”等重大节庆、赛事活动安保及日常治安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2009年以来,通过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使刑侦、禁毒等一线实战单位业务装备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注重提高自主研发能力,由市公安局自主研发的“移动治安检查站”和“流动警务室”已通过省公安厅科技成果鉴定,并申请了国家专利。同时,为服务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还积极争取市政府资金投入,启动了350兆数字集群系统的建设。
为从根本上解决公安基层所队办公用房问题,市发改委对全市公安基层所队办公用房建设规划编制予以立项,将公安基层所队办公用房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建设范围。同时,市公安局刑警技术综合楼将于2010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监管场所迁建工程也已于2009年10月正式启动。
十、加强消防监管和宣传
32、继续加强对消防工作的宣传和监管力度,提高市民对消防工作的认知程度,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答复意见:长期以来,市公安消防部门高度重视消防宣传工作,以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为目标,在改革宣传机制、壮大宣传队伍、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阵地、提高宣传能力上取得了重大突破。按照季节火灾特点、火灾发生规律,适时开展多渠道和多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五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市公安消防部门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09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企事业单位35038个,发现整改火灾隐患15058处,处罚355起,责令“三停”297起,行政拘留5人,有力净化了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今后,市公安消防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面,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优化消防安全环境,为市民创造良好的消防环境。
33、加强对民生场所(医院、学校、商场等)消防安全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消防隐患。
答复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市公安消防部门已先后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相继组织开展了节假日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冬季防火“大清查、大整改、大培训”专项行动以及针对特定场所的集中整治行动。特别是联合市教育局、安监局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了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火源电源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期间,还对公众聚集场所、“九小场所”、夜间从事生产加工的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设有员工集体宿舍的生产厂房及从业人员住宿的经营性场所的“三合一”建筑等进行了集中治理。同时,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对消防大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消防处罚案件及时公开曝光,收到良好效果。
十一、信访工作
34、转变信访工作作风,维护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
答复意见:市公安局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衡量执法水平的“试金石”和群众满意率的“晴雨表”,高度重视和做好信访工作,并已把市民提出的“转变信访工作作风,维护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列入了2010年公安信访工作计划。
今后,市公安局将加强信访制度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按照理性、平和、规范、文明的要求,把做好息诉停访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成效,防止信访案件终而不结、结而不服。工作中,注重敢于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立足于当前,切实解决民警在执法活动、内部管理、工作作风、警民关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十二、公安宣传工作
35、加强公安工作宣传力度,争取市民对公安工作给予更大的理解与支持;及时发布警情信息,指导市民安全防范工作,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答复意见:2009年以来,市公安局积极探索和改进新形势下公安宣传工作的途径方法,以“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优化社会治安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多国海军活动、国庆节、“十一运”安保工作为重点,在服务公安中心工作、处置突发事件、强化舆论引导、建立和谐警媒关系等方面狠下功夫,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搭建警民交流平台,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大力营造和谐氛围,以强大的舆论声势有力配合、全面推动公安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公安局将把搭建新闻发布平台,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通过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见面会,发布治安警情播报、网络警情播报等形式,积极主动地将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情况、重大警务活动、重要工作措施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同时,适时发布提示性、警示性治安信息,提醒群众注意安全防范,进一步拉近公安机关与群众的距离,提高公安机关的威望和亲和力,维护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
十三、打击刑事犯罪
36、加大打黑除恶工作力度,对各类痞霸保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
答复意见:近几年来,人民群众对霸痞势力犯罪问题反映强烈。为此,自2006年初开始,市公安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斗争开始以来,开展了多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打击处理了一大批危害群众利益、称霸一方的恶势力团伙人员,取得了突出成效。我市的“打黑除恶”工作也一直在全省名列前茅。
2008年12月以来,市公安局再次组织开展了2009年度全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痞霸恶势力团伙犯罪。在此次专项斗争中,市公安机关按照“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扫痞、无痞治乱”的工作思路,对全市摸排出来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以及新闻媒体曝光的各类“黑、恶、霸、痞、乱”违法犯罪线索,综合施策,实行交叉立体打击。在一些易形成垄断的行业,重点打击了交通运输、专业批发市场、建筑、采矿等领域的市霸、行霸、矿霸;在一些易滋生黑恶犯罪的区域,重点打击了城市拆迁、企业经营、基层选举中纠集众多散闲人员专职替人壮势、撑场子的黑恶势力;在广大农村地区,重点打击了农村宗族恶势力以及其他形式的乡霸、村霸、路霸;在城镇区域,重点打击了隐匿在公共场所和娱乐行业操纵“黄、赌、毒”的黑恶势力。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4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余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0余起;打掉痞霸类犯罪团伙18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10余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0余起,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效。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经济快速发展、流动人口不断增长,社会仍存在诸多不安定因素,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依然未能彻底根除。下步工作中,市公安局将继续深化现有工作措施,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下,坚决打击黑恶犯罪的嚣张气焰,根除其赖以生存的各类基础,为建设“平安青岛”、“和谐青岛”贡献力量。
37、加大对公共场所和公交车上的反扒工作力度。
答复意见:2009年以来,针对市民反映的公共场所和公交车上的扒窃问题,市公安局组织专门力量对扒窃犯罪活动规律和区域特点进行了分析研判,进一步明确反扒工作的重点,制定操作性强的各项反扒方案。先后组织了“元旦、春节反扒专项行动”、“沃尔沃环球帆船赛反扒专项行动”、 “十一运安保反扒专项行动”、“打击扒窃犯罪百日行动”等17次反扒专项行动,抓获扒窃犯罪嫌疑人900余人,扒窃发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1%。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公安局将以全市反扒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研究扒窃犯罪的特点和对策,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对商贸区、公交线点等扒窃案件高发地域重拳出击,并在反复实践中逐步探索,以会战和日常反扒实施精确打击,以科技和预警构筑防范平台的立体化反扒体系,使扒窃案件明显减少。同时,加强与市民的沟通交流,及时搜集扒窃线索、发布反扒信息,加强反扒宣传,为打击扒窃犯罪、优化我市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环境作出贡献。
38、提高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侦查能力,提高破案率。
答复意见:其中案件名称和有关数字涉及警务工作秘密,不宜公开。(略)
39、加大对抢劫、抢夺和盗窃犯罪的打击力度。
答复意见:近年来,市公安局始终坚持掌控 “两抢一盗”犯罪的发破案情况,定期研究此类案件的规律、特点,及时为打击预防工作提供依据。为将预防打击工作切实落实到位,市公安局制定了《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工作机制》,把此项工作从受案、立案、侦查、破案、宣传等环节进行了规范。同时,结合当前此类犯罪趋向智能、团伙、流窜的规律特点,加大了对刑侦部门的警力和硬件配置,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充分发挥了指纹、DNA、网络等高科技手段侦查破案。近年来,我市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工作在省公安厅的考核中始终名列前茅,在全国同等城市中处于领先水平。
今后,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强基础建设工作,拓宽侦查破案渠道,对重点人员、重点行业逐步推进规范化管理,继续加大对高科技侦查手段的投入,始终掌握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主动权。
十四、网络管理
40、加强网络巡查,打击色情网站、手机涉黄等网络犯罪行为,净化网络环境。
答复意见: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打击涉网违法犯罪、净化网络环境,始终把加强互联网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通过开展互联网有害信息巡查、“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净化网络文化环境专项行动”、“打击网络诈骗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相继打掉涉黄、网络诈骗网站多家,破获40余起重大涉网案件,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我市互联网环境的和谐稳定,提高了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的自律意识。
今后,将进一步结合“e网平安”工作,组织开展互联网法制和精神文明宣传活动,展示公安机关严打网络违法犯罪,净化网络环境的力度和决心,警示违法犯罪,抵制网上低俗信息,净化网络环境。
41、继续加强网吧管理,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答复意见:市公安局一直把加强网络安全监管,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先后打掉涉黄、涉枪、诈骗网站多家,过滤、封堵、删除淫秽色情、赌博等各类非法信息30余万条,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引导青少年形成网上健康文明的道德规范。
2005年开始,市公安局会同文化局、通信管理局等政府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了“e网平安—共建和谐文明网络”活动,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为活动的重要方面。一是网络安全“进网吧、进社区、进家庭”的“三进”活动。二是制作发放该宣传画册20万册,教育广大青少远离网吧、远离游戏,遵守《网络文明公约》。三是开展“示范网吧”创建活动。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确保给青少年提供一个安全洁净的互联网环境。
今后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对网吧的监管,切实保障市民尤其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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