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场征集意见反馈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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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统计局将意见建议归纳为八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关于统计数据质量方面的意见建议占47%,统计服务、统计信息发布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占19%,改革统计方法制度方面的意见建议占8%,统计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占5%。统计法制建设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占4%,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占3%。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关于统计数据质量方面的意见建议。
  主要内容:提高统计数字的准确性和可信度;确保数据质量,提高统计的社会公信力;继续认真把好数据源头关、评估关、考核关;加强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为决策部门提供有效的参考;及时公布各类统计信息,向公众提供真实有效的统计数据;科学统计,提高数据的真实性。
  办理意见:由于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大多为总量指标和平均指标,反映的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水平和总趋势,只能作为社会各界决策和政府决策的参照,并不能完完全全反映某些群体和个体的情况。因此,社会各方面发表各种看法,对统计数据有一些质疑,是很正常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出,统计部门对统计数字的宣传解释工作做得还不够,今后还有待加强。
  为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增强政府统计的公信力,今后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完善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制度。认真执行统计数据“下管一级”,对各区市和基层上报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核评估,保证主要统计指标和源头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二是加强统计法制工作。通过集中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专项检查、统计监审、统计巡查等方式,对发现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各级、各部门的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维护统计数据的权威性。三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特别是抓好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素质。同时,继续加大统计信息化建设力度,大力推行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统计电子台帐等信息化手段,减少中间环节的干扰。四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统计方法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统计方法制度,从制度本身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二、关于统计服务、统计信息发布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主要内容:为百姓提供便利,及时的查询平台;及时公开统计信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让更多市民了解青岛的发展;利用各种方式为社会提供统计咨询,使统计资源更好地服务于民;及时公开有关民生的统计信息。
  办理意见:为便于市民查询,统计部门主要通过五种渠道发布统计信息,力求使统计数据发布更具时效性,查询起来更加便利。
  1、每年一、二月份在《青岛日报》和青岛统计信息网发布年度统计公报。2、各季度、年度全市的主要统计数据,由市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在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3、每年八月份前后出版发行《青岛统计年鉴》,既包括当年的主要指标,还有历史资料,可供查阅的内容比较全。4、登陆青岛统计信息网查询。该网站的数据信息按照统计信息发布制度有关规定,定期加载更新。统计分析、统计知识解答、报表程序下载等均在网站上设置了相关栏目供大家查询或使用。5、市民还可以直接拨打市统计局的咨询电话85912232问询,或到局档案室免费查阅。
  根据市民提出的要求,按照统计信息发布制度有关规定,在目前的发布数据中,主要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统计指标,增加比较详细的分类数据。如物价指数,不仅公布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还公布更加细分的衣着、食品、居住、交通运输和通信等“八大类”的具体数据;人民生活指标分类公布了最低收入户、低收入户、较低收入户、中间收入户、较高收入户、高收入户、最高收入户等各类收支情况;房地产价格指数在公布同比指数的基础上,增加了月度环比指数。
  三、关于改革统计方法制度方面的意见建议
  主要内容:对文化产业的统计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建立蓝色经济信息发布制度;推动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创新,围绕社会民生开展统计服务;增加一些有关民生统计的指标;统计报表能象企业报税一样集中时间上报。
  办理意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协调发展的要求,在方法制度改革创新方面积极探索,建立实施了服务业、能源、物流、民营经济等多项创新性统计调查制度;修订完善了文化产业统计制度,自今年起开始季报;开展了反映劳动状况、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以民生为重点的统计监测研究,研发运行了CPI电子采价系统,推行了劳动统计、科技电子台帐,完成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工作,开展了分区市房地产价格指数试编等工作。
  为适应形势需要和公众统计需求,在认真执行国家、省统计方法制度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蓝色经济统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进一步完善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各项统计监测制度。同时,积极推进劳动就业、薪酬收入、物价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统计方法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社情民意调查机制,提高民生统计监测分析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由于国家、省对各专业统计的报表上报时间有不同规定,因此。短期内我市难以采用象企业报税的方式,规定同一时间集中上报统计报表。
  四、关于统计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主要内容: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加强统计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对在岗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不定期组织各企业单位相关人员对统计法、统计业务知识进行统一的学习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工作水平。
  办理意见:针对当前统计干部队伍知识结构亟待更新、统计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在统计系统内部,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工作思路,继续委托驻青高校对新进人员、非统计专业人员等进行脱产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部门、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注重实效,着力提高统计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专业素质。对企业单位的统计人员,采用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形式进行统计报表业务、统计法律法规、计算机知识等内容的培训,认真做好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使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能够较好地适应统计工作需要。
  继续强化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结合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颁布,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活动,提高统计队伍的职业操守,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统计人员实事求是、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同时,注重抓好抓实统计系统文明创建工作,建立健全文明创建长效机制,提高行业整体形象。在连续多年获得省级文明机关的基础上,努力争创全国文明机关。
  五、关于统计法制建设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
  主要内容:认真贯彻《统计法》,严肃统计纪律,杜绝虚假数字;加大对虚假数据的打击力度,使统计数字更加准确;依法打击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行为;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杜绝“官出数字、数字出官”不良现象的发生。
  办理意见: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是维护统计工作秩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必要保障。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的权威性,统计法制建设工作将紧紧围绕统计中心任务,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努力推动和保障统计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是加强统计执法工作。改进统计执法方式,坚持预防、监管、教育、服务与惩处并重的原则,实行经常化、制度化的执法检查。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的统计执法检查。继续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与监察机关沟通,建立切实可行的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对统计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努力提高统计执法的综合效能,更好地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是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工作。突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确定不同的普法内容,制定可行性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效果,扩大《统计法》的影响力和辐射面。
  三是加强统计法制基础建设。严格执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建立实行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和案卷评查、评审制度。
  六、关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主要内容:注重对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的指导,加强对乡镇街道统计站的规划建设,减少人员变动,保证工作的持续性;加强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做到精益求精,从基层抓起。
  办理意见:1、继续加大基层统计站规范化建设力度。按照乡镇(街道)统计站规范化标准,积极推进基层统计站的规范化建设,做好乡镇(街道)统计站示范点的培育工作。
  2、完善基层调查网络,开展好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在乡镇街道建立统计站的基础上,延伸统计调查网络,在社区村居建立和完善统计调查机制。结合统计工作的开展,做好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工作。
  3、推动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分专业推进、指导企业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设,落实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和档案管理等制度。
  七、咨询统计专业问题
  主要内容:人均收入是怎么统计的。
  办理意见:关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统计调查方法,可登陆青岛统计信息网(网址:www.stats-qd.gov.cn)“统计热点答疑”专栏查看;或拨打市统计局的咨询电话85912232询问。
  八、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
  主要内容:发挥统计作用;做好各项统计工作;工作落到实处。
  办理意见:对于这次活动中市民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市统计局已悉数进行了整理。这些意见建议,一直以来也是统计工作的着力点和重点,对加强和改进政府统计工作的薄弱环节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下一步,将针对市民提出的统计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有待改进的方面,结合统计部门实际,研究提出具体措施,认真加以完善落实。同时,也非常欢迎各位关心统计、关注统计的市民朋友,今后会继续通过各种渠道对市统计局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以更好地促进政府统计工作健康发展,推动政府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市统计局的社会监督电话是85912236,青岛统计信息网开设了局长信箱和民意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