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牌号码不可随意转让
除夫妻之间变更机动车所有人业务外,办理其他机动车业务时,机动车号牌号码只能由原车主使用,不能转让给其他人。
2、夫妻之间变更机动车所有人:满足条件可保留
若机动车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想要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另一方姓名,且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满一年,经双方共同申请后,可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3、再次保留:需重新用满一年
申请过保留原号牌号码的,需要再次使用1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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