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
未销售的;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号牌。
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