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在申领新卡和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急需用卡的,可向发卡银行营业网点申领社会保障卡临时卡(以下简称“临时卡”)。发卡银行营业网点受理临时卡申请后,符合条件的应即时发放临时卡。临时卡只开通社会保障应用的部分功能,须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同时使用。临时卡有效期限原则上为30日,换领社会保障卡时应同时交回临时卡,办理社会保障卡激活手续后,临时卡即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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