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的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 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政府办公厅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11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85912121,传真:0532-85913182,电子邮箱:zfxxgkb@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青岛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聚焦全市重大改革攻坚事项和群众关心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为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发挥积极作用。2019年3月,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中,青岛在全国40个较大的市中位居第二。
(一)主动公开方面
印发全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化细化公开目录,对8大类39个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了专项部署。印发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涵盖11大类140余项。
一是推进决策公开。持续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年初发布《青岛市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4项重大决策事项逐一列明承办部门、决策时间及公众参与方式,并对决策依据、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市政府各部门开门决策,通过青岛政务网征集调查栏目发布意见征集信息29条,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反馈。探索实行公共政策制定公开答辩制度,2019年市委市政府通过公开答辩对15个攻势作战方案逐一研究论证,切实提高公共政策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公开化透明化。制定《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和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将“五公开”落实到公文办理和会议组织过程中。2019年主动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26次,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24次,通过视频、图文等形式对常务会议议题深入解读。
二是推进执行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29项公开挂牌督办事项定期在青岛政务网公开阶段性进展及完成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办实事年度目标和责任体系,按月发布10件27项市办实事推进和完成情况。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408件人大代表建议和550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19年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全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第三方(专家)评估工作情况报告等及时在青岛政务网公开。
三是深化政策解读。青岛政务网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在公文发布页面建立公文解读、网上咨询、咨询电话三种渠道供市民和企业查询,全年发布解读信息192条,市政府和部门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全部解读。全面实现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文件直接关联,做到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相关解读材料,公众在查看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可链接到对应的解读材料;在政策解读栏目查阅解读材料时也可回看对应的政策文件。提高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文件解读比例,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让政策易看、易懂、易操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等方式,积极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
四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财政信息、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征地、公共文化体育等各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财政信息方面。继续深化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在财政部发布的地方预决算公开透明度排行榜中,我市在全国各省(市)及计划单列市综合排名中位列第五,在榜单城市中排名第一。公开2019年市级政府预算和2018年市级政府决算。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完成情况。除涉密部门和单位外,116个市直部门在本部门预决算批复后20日内面向社会公开。全年共有61项市级专项资金公开了绩效目标,52项2018年度市级专项资金公开了绩效自评报告,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方面。公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保障标准、办理流程。按月在网上公示城乡低保信息、城乡特困人员信息、 医疗和临时救助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公开福利补贴对象认定条件、申领范围、补贴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及时公开2019年老年人福利资金发放情况。做好灾害事故救援信息公开,及时发布2019年自然灾害灾情和救助情况。
社会保险和就业创业方面。围绕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重点领域,公开就业和社保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及时披露企事业单位招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降低社保费率、社保基金收支等信息共140篇。加大政策宣传,在全市630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设立医保宣传专区,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
教育方面。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及时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公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时间安排等信息。招生工作结束后,汇总发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录取结果公示网址,及时公开各区市及市属学校的招生情况。发布2019年度具有学历教育资质的中职学校及专业名单,及时公开职业教育学校名录、专业设置、骨干专业、办学地点、办学性质等信息。
医疗健康方面。及时、准确发布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健康科普信息、改善医疗服务等信息,满足市民不同服务需求。借助卫生健康系统各微信平台,在“世界无烟日”“传统医药日”“艾滋病日”等卫生健康相关纪念日策划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征地方面。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建设用地招拍挂出让公告、结果公示、建设用地出让台账等信息128条;发布规划项目通告、规划项目批前公示、规划成果公示等信息397条。
公共文化体育方面。编印《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招商服务手册》,摘编了各区市文旅招商政策,提供精准政策服务,提高政策知晓度。及时公开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及时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及绩效评价等信息;及时发布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体育赛事活动等信息。
公共企事业方面。积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分类指导,设置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教育、卫生、水电气热、环境保护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公开,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和制度,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围绕工作流程再造的要求,对照新《条例》梳理完善市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修订制度规范,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严把程序关、内容关,完善疑难案件会商机制,提高答复精准性。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51件,2018年结转至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4件,共办结4808件,按规定结转至2020年继续办理87件。从申请内容看,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市场监管等方面。从申请答复看,“予以公开”2094件,占43.5%;“部分公开”409件,占8.5%;“不予公开”258件,占5.4%;“无法提供”1802件,占37.5%;“不予处理”126件,占2.6%;“其他处理”119件,占2.5%。全市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339件,行政诉讼25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公开系统,实现全市政务信息统一管理,统一发布。加大政策集成和宣传,为全面提升政策服务水平,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开通“青岛政策通”平台。该平台具有政策数据库、政策超市、政策解读、政策发布四大功能,汇集涵盖“放管服”改革、创新创业、减税降费、“双招双引”、营商环境、新旧动能转换、海洋经济、军民融合等领域政策信息393类7700余条,为群众和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服务,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提高政策送达率、知晓率。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优化完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
二是畅通政民互动渠道。12月14日至15日,举办“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38个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民代表报告了本年度业务职能目标完成情况,1万名市民代表在市级主会场和10个分会场参加活动,对述职部门现场评议。全年组织开展“网络在线问政”319场次,解答网民提问7119个。聚焦社会热点难点,组织开展“走进市办实事、见证民生项目”活动,邀请群众代表现场查看市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倾听民意,接受监督,改进工作。
三是政府公报。通过《青岛市人民政府公报》 发布市政府规章和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等。《公报》免费向区市政府,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街道)、村(社区)、行业协会商会,各类重点企业以及国家图书馆、中国版本图书馆、国内部分重点城市政府赠阅,同时在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大厅等窗口单位设立阅览点,方便市民取阅。全年编辑发行24 期,赠阅12万份。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理顺工作机制。结合机构改革,优化调整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厅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各区市政府严格落实办公室主管政务公开的要求,理顺体制,确保上下联动、组织有力、协同推进。
二是挖掘培树典型,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水平。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视频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各区市开展调研,对基层政务公开组织体系、队伍建设、政务公开情况等加强督导。积极挖掘培树典型,主动与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汇报沟通,加大对我市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宣传力度。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刊发了城阳区的经验做法,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看山东》栏目也刊发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做法50余篇。
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完善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建立“日常监督、月度通报、年度考评、按需培训、第三方评估”为主的工作保障机制,定期进行调度检查,强化日常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贯彻宣传新条例,抓好业务培训工作。新《条例》施行后,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通过《法治政府之声》广播节目,解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介绍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组织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暨培训会,统筹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各单位政务公开意识和水平,提升公开队伍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7 |
7 |
149 |
规范性文件 |
132 |
132 |
54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81 |
11 |
875720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695 |
9 |
3488844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540 |
-13 |
1479923 |
行政强制 |
161 |
1 |
38014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6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33625 |
1954343.36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633 |
130 |
19 |
12 |
41 |
16 |
485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3 |
1 |
0 |
0 |
0 |
0 |
4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001 |
62 |
13 |
8 |
4 |
6 |
209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93 |
9 |
4 |
0 |
1 |
2 |
409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5 |
7 |
0 |
0 |
0 |
2 |
3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54 |
1 |
0 |
1 |
1 |
0 |
57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43 |
0 |
0 |
0 |
0 |
1 |
44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42 |
1 |
0 |
0 |
0 |
0 |
43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59 |
1 |
0 |
0 |
3 |
1 |
64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437 |
32 |
1 |
1 |
30 |
3 |
150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32 |
4 |
0 |
2 |
0 |
0 |
238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56 |
3 |
0 |
0 |
0 |
1 |
6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47 |
1 |
0 |
0 |
0 |
0 |
48 | |
2.重复申请 |
52 |
1 |
0 |
0 |
0 |
0 |
53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六)其他处理 |
112 |
7 |
0 |
0 |
0 |
0 |
119 | ||
(七)总计 |
4594 |
129 |
18 |
12 |
39 |
16 |
480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82 |
3 |
1 |
0 |
1 |
0 |
87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95 |
66 |
40 |
38 |
339 |
95 |
12 |
42 |
23 |
172 |
55 |
5 |
14 |
11 |
85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新《条例》实施后,对《条例》新内容的准确把握需要进一步深入,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需提升。二是决策公开仍需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细化完善。三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需持续推进,公开专栏规范化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入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修订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编制全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清单,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加大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和开放型、服务型、效率型的专业队伍水平。
二是坚持标准引领,提高公开质量。加大会议公开力度,建立市政府常务会议公开机制和解读机制,及时公开会议议题、议定事项等,原则上凡公开的议题都要进行解读。加大解读回应公开,创新解读形式,增强解读效果。整合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集成,提升政策服务精准性。
三是拓展公开渠道,构建全方位公开平台。优化完善青岛政务网政务公开专栏,提升用户体验。加大政务公开体验区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拓展新媒体公开方式,多形式多途径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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