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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震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8-02-06 来源 : 青岛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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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防震为民这一中心任务,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青政办发〔2009〕36号)规定,认真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首先是组织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统一了思想,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其次是充实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刘庆武同志任组长,局领导、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三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地震科普、抗震设防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市政务网站和市防震减灾信息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地震应急、地震科普、下载中心等专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设立局长信箱,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二是借助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7月28日唐山地震纪念日等时机,布设地震展板、发放手册、组织宣讲演练等活动,广泛宣传防震减灾知识。三是有效发挥广电、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通过“三民”活动,公开职能,报告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四是进一步发挥12322语音服务热线的服务功能。利用12322语音服务、手机短信服务,实现“贴近式”服务功能,向市民宣传防震减灾知识。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在青岛政务网发布财务信息10条、人事任免信息1条、工作动态信息24条、年度报告1条、年度报表1条,更新机构信息1条;举办青岛政务网网络问政2次、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1次、青岛人民广播电台行风在线1次。

  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依申请需要公开的信息0条,没有任何行政事业收费项目。

  三是咨询和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0件,已办结0件。

  四是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无。

  五是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我局现有2名同志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单独列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帐目。

  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防震减灾工作的力度有待加强。在今后的工作当中,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开质量;加大公开力度和时效管理,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增加信息量并及时更新。

 

  附件:青岛市地震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青岛市地震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青岛市地震局                         填报日期:2018年2月5日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9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7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5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一)市政府部门网站数(市直部门填写)

1

  (二)区(市)政府门户网站数(区、市政府填写)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或专栏(区、市政府填写)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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