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青政办发〔2009〕36号)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等十四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民族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香港在中路17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85912012;传真:0532-85912011)。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和公众关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公开的形式更加完善,公开的内容更加全面,公开的渠道更加多样。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各负其责,局分管领导每月调度的工作机制。所有公文由起草处室的业务处长进行审核,分管副局长把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对文件进行分类,属于公开范围的一律公开。
二是不断深化政务公开领域和范围。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不断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加强政府公文类信息管理,严格把关,对属于应主动公开的公文和信息,及时通过青岛市政务网进行公开,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三是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利用局长办公会议、全体干部会专门部署和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市电政办信息公开工作的通报,定期总结和剖析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
三、回应解读情况
我局未出现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全年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行政复议数量
经核查,没有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行政诉讼数量
经核查,没有涉及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
七、被举报投诉数量
经核查,没有涉及我局的举报投诉。
八、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向市档案馆报送电子档案250余件。
九、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我局未开通信息公开网站。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我局未设置信息查阅点。
十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我局建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工作人员1名,无专职人员,无专门经费。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及时召开全局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信息公开有关会议精神。
十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显著改善,但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科学性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2018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意识,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十四、附表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青岛市民族事务局 青岛市宗教事务局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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