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邮编:266071;电话:85913436;传真:85913432)。
一、概述
《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按照上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推进农机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深化“兴机富民”服务品牌创建,发扬“务实、创新、卓越、奉献”农机精神,提高了政策实施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促进了农机化发展和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着力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坚持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和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政务公开组织体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具体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体系。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方面,强化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并通过青岛政务网等及时发布我局的工作动态,全年没有漏报信息。另一方面,强化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以青岛市农机化信息网为主要平台,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深松整地、“报废更新”补贴、农机安全生产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等方面入手,加大政务公开的广度和力度。再一方面,强化信息公开的灵活性。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创建发布载体和形式,借助网络在线问政、民生在线、行风在线等开展宣传活动,让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富有灵活性。针对网民关心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农机舆论的健康发展。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自2014年开始,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我局作为45个市直部门之一,进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在清理审批事项的基础上,经过我局各部门认真梳理,确定行政权力14项,责任清单中主要职责4项。为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2015年7月,经局长办公会批准,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执行工作的通知》,层层分解,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优化程序、强化问责,把制度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真正使制度落地。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青岛市农机化信息网栏目设置,累计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等通知80多件。发布各类新闻宣传稿件100多件,被国家、省农机主管部门采用信息1021条,让群众及时了解农机工作动态情况。公开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未收到社会公众主动要求我局公开有关政府信息的申请;未收到社会公众主动要求我局有关公开信件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落实各项保密规定,文书定期清理检查各项文件归档程序,没有发生文件泄密等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要求下属事业单位按照《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全局部署,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措施,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保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同步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内容、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宽;二是政务公开效果、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为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1月10日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信息标题 | 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 |
填报部门 | 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2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无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无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无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无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77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无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无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无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无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无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无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无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无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无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无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无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无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无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无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无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无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无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无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无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无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无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无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无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无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无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无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无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无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无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无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无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无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无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无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无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无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无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无 |
(二)被纠错数 | 件 | 无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无 |
七、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 个 | 1 |
八、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1 |
九、查阅点接待人数 | 个 | 124 |
十、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无 |
十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8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6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万元 | 2 |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17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