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岛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6-04-06 来源 : 青岛市仲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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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9层;邮编:266071电话:85768563;传真:85768556;电子邮箱:qdac1996@163.com。
     一、概述
     2015年,青岛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我办主要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利用主任办公会组织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及培训,设立内部政务公开、受理投诉、监督查处等机制。调整充实了仲裁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人员,由姜巧珍主任担任组长,秘书处为具体负责,指派专人参加了办公厅组织的培训,专门负责进行信息上传工作。

  二是制度落实,信息完整。我办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内部协调、保密审查,受理投诉、监督查处等制度,按照工作人员、处长、分管领导三级审核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正确,没有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及时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主动公开了机构信息、公开指南、工作动态、年度报告、月(年)度报表等。建立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完成了网络、现场两种模式的受理、办理及反馈工作。确定仲裁立案大厅为现场受理“依申请公开”场所,并指定一台外网微机为政务公开信息查阅微机,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使之熟练掌握上网程序协助当事人查阅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健全内部公开工作制度规定,扎实推进内部公开工作。将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处级干部竞争等机关内部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明确为对内公开的内容,通过金宏办公系统向全体工作人员公开,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是更新及时,方式多样。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又是做好仲裁宣传的需要。在通过政府网站系统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对青岛仲裁网进行升级和改版。针对《网上服务绩效第三方评估点评报告》提出的问题,查漏补缺,加强基础性业务和信息资源梳理,完善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通过青岛政务网公开发布公文9篇、工作动态38篇、规划、计划信息3篇、财政、财务信息4篇、人事任免信息1篇、机构信息和信息公开指南各1篇,及时反映了我办工作。重新修订了青岛仲裁网版面,完善仲裁员信息检索,增加仲裁员在线办案系统、会议报名系统、鉴定机构栏目等。2015年青岛仲裁网上传仲裁动态近300条,其本会动态38条,图片76 张。网站的点击量日均300多次,在全国仲裁专业网站中稳居前列。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确定仲裁立案大厅为现场受理“依申请公开”场所,并指定一台外网微机为政务公开信息查阅微机,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使之熟练掌握上网程序协助当事人查阅信息公开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无咨询、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3人,全部为兼职。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支出全部从机关办公经费中列支。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的人力和物力投入,广泛运用政务信息公开、微博微信、新闻发布平台宣传仲裁法律知识。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