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工作要点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9-06-14 来源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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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兵强将攻山头”“典型引路稳阵地”两条主线抓落实的工作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聚焦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点难点痛点堵点,发起攻势,拿下“山头”,炸掉“碉堡”,扫清“路障”,克服“顽疾”,推进各项工作纵深突破,为立体、综合、全方位搞活一座城,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一)做优城市发展顶层设计。全面完成《青岛市2050远景发展战略》,明晰发展路径,优化城市核心功能,形成指导城市长远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纲领。编制《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加快推进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多规合一”,建立覆盖全域、海陆统筹的国土空间用途管控体系,为城市发展把脉定向。

  (二)加强海岸带空间资源管控。在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完成自然资源部部署的《青岛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试点编制任务。开展海岸带生态保护、海岸线退线规划研究、滨海公共开放活力空间等专题研究,为其他城市海岸带专项规划编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配合省、市海洋管理部门完成海岸线修测工作,妥善处理土地与海洋交叉管理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

  (三)规划助力乡村振兴。制定出台《青岛市村庄规划工作指导意见(试行)》《青岛市村庄布局规划编制指南(试行)》《青岛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指导区(市)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村庄规划编制。编制示范“村庄群”规划和示范村庄规划,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布实施《青岛市大沽河保护控制线规划》,统筹沿线城乡发展与生态保护,规范沿线区(市)的开发建设。

  (四)提升重点区域规划水平。加快邮轮港城规划建设,聚集高端产业和优质资源,打造与国际接轨、引领时代潮流的时尚活力区和动能转换、腾笼换鸟的“示范区”。结合流亭机场转场,编制《流亭机场及周边区域规划研究》《沧口机场及周边区域规划研究》,为区域后机场时代发展提供规划支撑。开展重大攻势涉及的重点项目和设施平台选址论证工作,重点完成《青岛市企业总部规划布局研究》和《青岛市风险投资基地规划选址研究》。

  二、维护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

  (一)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宁要数据的真实性,不要虚假的前后一致性”,摸清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完成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房屋调查、海域调查和部分区域三维地籍调查,有效衔接各类自然资源调查成果,形成全市自然资源本底数据。

  (二)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推广莱西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示范点经验,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统一登记的衔接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产权保障和融资条件。适时开展水流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三)推进平度市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稳步开展试点村庄的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工作,进一步完善认定机制;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规范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行为。建立完善宅基地有偿退出制度,探索规范宅基地有偿退出和退出后资格权的再次认定,促进结余建设用地指标合理使用。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民房屋使用权盘活利用。

  三、强化自然资源保护

  (一)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出台我市《关于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和调整补划工作;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为重大项目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落实补划任务创造条件。下达2019-202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强化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耕地保护责任。

  (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出台《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积极推进黄岛区、即墨区、平度市、莱西市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争创省级土地整治示范点。制定《青岛市土地整理复垦项目验收标准》,提高土地整治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三)推动矿产资源绿色开发。深入实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科学有序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推广实施绿色勘查,积极建设绿色矿山。严格实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依法有序退出。

  (四)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统筹推进历史遗留和新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恢复治理,按节点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编制实施《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大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力度。

  (五)严厉查处违法用地。旗帜鲜明讲政治,继续扎实做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后续工作,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问题。扎实开展卫片执法检查,严格立案查处、公开通报、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充分发挥卫片执法检查的督促和震慑作用。

  四、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一)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创建活动。出台我市落实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和区(市)工作目标分解方案,开展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建设用地控增量盘存量调流量、绿色矿山建设、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五项行动”,为2020年底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1%奠定基础。

  (二)加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管理。积极争取和科学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预留一定比例市级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军民融合发展、经略海洋、乡村振兴、市政交通、双招双引等重大攻势、重点项目用地。将重点项目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情况,与所在区(市)下一年度指标分配挂钩,倒逼提升计划指标使用效益。

  (三)积极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强力推进建设用地“增存挂钩”,积极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加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动态巡查和批后监管,通过区位调整、供后零星边角地集中“打包”划拨、依法收回等措施,一地一策处置盘活。全年计划处置批而未供土地57006亩,闲置土地5760亩。

  (四)盘活利用农村闲散土地。开展农村闲散土地现状调查,摸清类型、布局、面积、用途等基本情况。指导各区(市)编制农村闲散土地综合整治方案,明确盘活利用目标任务、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依法调整修改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引导土地空间资源要素重新配置。

  (五)扩大土地储备规模。加大土地储备资金投入,积极推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完善土地收回收购补偿制度,扩充土地储备库存,提高政府土地供给和土地市场调控能力。探索“大储备”工作思路,推动轨道交通沿线土地一级开发整理。

  (六)优化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完善土地“招、拍、挂”程序,对设置条件的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出让,由各区(市)履行主体责任,完善搭配出让、设置“双招双引”条件、设置一般性产业准入条件等招拍挂形式,实现土地依法合规出让、项目顺利落地。加快土地二级市场试点,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用地市场。

  (七)精准实施土地供应。全年计划供应38650亩国有建设用地,合理安排供地时序,保证均衡、足额的土地供应。其中,计划供应住宅用地10841亩,把控好供应规模、布局和节奏,将供应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灵活组合不同用途和面积地块,定期分批推出。

  五、改善提升城市品质

  (一)完成城市设计试点。总结城市设计试点经验,形成“1+4+N”成果体系。完善《青岛市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督促各区政府抓好落实。制定《青岛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开展《青岛市街道设计导则》《基站、管线归并、空调格栅整治技术导则》《建筑保温层改造工程实施技术导则》编制工作。

  (二)完成青岛万国建筑博览区规划设计方案。先行围绕美丽街区建设确定的启动片区,通过规划指导违章建筑拆除、景观环境提升、历史建筑修缮利用和交通市政配套等实施工作,完善城市功能,恢复街区活力,塑造城市文化新地标。

  (三)打造多元化多样性的创新空间。编制《新旧动能转换视角下青岛市创新空间组织模式及规划布局研究》,满足创新资源要素承载汇聚的空间需求,为建设国际海洋科技创新中心提供空间保障。

  (四)规划文化魅力街区与活力时尚街区。编制完成中山路、四方路、信号山、观象山、无棣路、八大关6片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街区保护和更新发展提供法定依据。编制完成《中山路四方路片区保护与更新规划》,努力将中山路区域打造成为“时尚消费街区”“城市怀旧旅游的人文休憩中心”。开展《青岛市活力时尚街区专项规划》,提出打造活力时尚之都的行动措施。协同商务局完成《青岛市高品质步行街改造提升方案》,提升环境宜居和治理水平。

  (五)推进城市有机更新。编制《青岛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为城市有机更新提供规划支持。深化完善《胶州湾老城有机更新示范带总体规划》,引导胶州湾东岸由工业岸线向生活岸线转变。全面完成《胶济铁路沿线工业文化遗存保护与利用规划》,带动周边城市品质提升。

  (六)完善市政交通规划。编制《青岛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规划》,落实大“十”字交通、半岛城市群区域综合交通、市域综合交通、中心城区综合交通等各层面发展战略,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完成《青岛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修编》,推进解决停车难问题。完成《中心城区市政厂站设施用地整合与控制专项规划》,形成市政设施用地“一张蓝图”管理,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预留发展空间。超前研究应对5G时代到来对城市的影响,形成《青岛市5G通信基站规划建设研究报告》。

  六、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城阳区、黄岛区、胶州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第一批试点,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房源,为全市招才引智、招商引资创造条件。

  (二)加快土地农转用报批。对重点项目土地农转用和征收报批实行跟踪督办,主动服务、专人负责、并联审批,进一步提高报批效率,保障重点项目顺利落地。

  (三)下沉土地储备职能。将市土地储备部门工作职能下沉至驻区分局,就近服务、提前介入储备地块的权籍调查、落实土地出让的相关条件,推动建设条件和保障房配建条件同步办理。

  (四)促进“拿地开工”。加快土地和规划审批,通过全流程项目管家服务、“红黑名单”制度、精简事项压缩环节、创新规划许可方式、实行图证分离等措施,推进项目“拿地开工”,解决建设手续办理“慢”的问题。

  (五)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以争创全国一流、全省最优为目标,深化不动产登记信息集成、流程集成、人员集成,继续实施“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断优化流程、精简要件、压缩时限,办理环节由4个减少到2个,一般登记材料件数压减到4件以内,办理时间按不同登记类型办分别压缩至即时、1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内,部分登记业务实现“网上查询”和“网上预审”,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惠企水平。

  七、夯实自然资源规划基础

  (一)加快控规成果报批。全面完成中心城区(不含西海岸)68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将控规成果分为“片区-单元-(街坊)地块”三个层级,处理好“刚性约束”与“弹性包容”的关系。督促各区、功能区及时按程序报批规划成果,“完成一片、批复一片、锁定一片”,为项目规划落地提供法定依据。

  (二)高标准推动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积极开展地理国情监测,推动地理国情信息在城市规划、城市治理、民生保障和公共安全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建立地理市情信息服务系统,加强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城市建设等地理市情大数据资源集成和分析,支撑政府决策。建设青岛市陆海统一空间基准框架体系,为海岸带保护、海平面变化研究、环境监测、气象预报、军民融合等领域提供高精度空间信息。

  (三)加强法制建设。扎实做好《青岛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青岛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青岛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研究,促进完善行政程序,规范行政行为。积极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法律六进”活动。

  (四)维护群众权益。继续深入开展土地管理、不动产登记、行政审批等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市民营造平安祥和的工作生活环境。积极落实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公开接访”等制度,扎实开展信访积案攻坚化解工作。办好“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络在线问政”等政民互动活动,及时回应民众关切,解决民生问题。

  八、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坚守理想信念“主阵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正方向、把握大局、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落实好“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具体目标。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抓实年度理论学习。

  (二)把控政治建设“制高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和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重点围绕“为官不为、冷硬横推、形象工程、文山会海、宽松软”等五个方面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攻坚战。

  (三)打好纠治四风“持久战”。精减文件、改进文风,全年制发文件、简报数量减少1/3以上。砍掉不必要的会议。把调查研究作为解决问题的重要抓手和出台政策的重要依据,深入实行“一线工作法”。定期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专项整治督查,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四)把好选人用人“风向标”。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把政治素质考察摆在干部工作重中之重,突出实践、实干、实绩导向。积极落实《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健全完善正向激励、容错纠错、澄清保护等机制。

  (五)筑牢廉政建设“防火墙”。重点强化对土地用途和规划审批,征收、出让等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不动产登记,政府采购和大额资金存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构建全要素、全流程、全方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