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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市场执法局2016年工作打算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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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宣传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围绕建设“文化环保城市”的目标,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服务,坚持把文化市场管理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和促进文化发展繁荣全过程,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推动文化健康繁荣发展。

  一、加强监管执法,确保文化安全

  (一)加强“扫黄打非”。深入开展“清源2016”、“净网2016”、“固边2016”、“秋风2016”、“护苗2016”等专项行动,坚决扫除各种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突出抓好网上“扫黄打非”,注重网上管控与网下基础管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及时查处网络有害出版物及信息,牢牢掌握网络“扫黄打非”斗争主动权。加大各类案件查处力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无缝对接,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集中力量、一查到底,有效震慑违法犯罪。深入推进联动执法,会同有关单位(部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联动执法行为,强化协作配合,落实目标任务,把联动执法纳入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轨道。

  (二)加强新闻出版领域监管执法。加大对互联网出版物市场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版活动。加强印刷行业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行为,发挥印刷行业协会作用,引导各经营单位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出版物发行领域监管,重点整治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低俗、恐怖、暴力、封建迷信等非法少儿出版物。严厉查处假媒体、假媒体机构、假记者,依法做好驻青记者站管理工作。

  (三)加强版权领域监管执法。加大对各类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第十二次打击网络侵权“剑网2016”、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查处一批有影响的侵犯著作权大案要案。完善政府、企业使用正版软件长效机制,巩固政府和大型企业、重点行业软件正版化成果,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深入开展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创建活动,指导即墨开展好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四)加强演出娱乐市场监管执法。完善电子游戏、游艺场所分区经营和管理制度,严厉查处游艺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加强和引导行业自律。深入开展文化娱乐消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娱乐演艺市场违规经营行为,加强网络音乐企业管理,建立台帐,加大对涉外演出的全程监管,坚决打击庸俗、媚俗、低俗以及淫秽色情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五)加强网吧市场监管执法。全面落实《青岛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服务规范》,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网吧分级管理。深入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整顿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通告》(青政发〔2014〕19号)精神,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寒暑假网吧市场集中整治。加大对辖区内网络游戏企业的网上巡查和实地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网络游戏市场规范有序。

  (六)加强广播影视领域监管执法。加强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擅自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或非法链接、集成、转播非法电视节目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电影市场监管,全面落实电影院线管理制度,依法查处电影放映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监管,依法查处非法广播电视广告和擅自增设频道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网络共享设备产品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查处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接收电视节目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抓好无“小耳朵”社区创建活动,创建无“小耳朵”区市。严厉打击非法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的管理,依法对其制作内容、播出方式等进行检查,严厉打击无许可证制作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七)加强文化遗产监管执法。加大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文物保护档案,加强对区(市)的督导,形成文物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文物法制宣传,加强文物执法队伍建设。

  (八)加强美术品艺术品市场监管执法。结合即将出台的《艺术品管理条例》,加强美术品、艺术品市场的内容监管,通过开展美术品、艺术品法制宣传周等活动,引导艺术品经营单位依法、规范、诚信经营。

  (九)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要求,切实把文化市场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纳入日常巡查监管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文化经营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把安全防控的各项措施、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位,及时整改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文化市场领域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机制。

  二、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中,进一步做好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工

  (一)指导建设运营好青岛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切实搞好版权登记、评估、交易、质押、融资及合同备案,并以此为平台,搞好版权创造与孵化,促进版权创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在省内外建立青岛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分中心,加强版权交流与合作。

  (二)筹备好第三届“中国青岛·东亚版权产业精品交易会”。谋划好展会方案,加大展会市场化运作力度,争取于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第三届“东亚版交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同时,筹办好国际青少年动漫创意作品大赛。

  (三)加强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围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建设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在青岛市有条件的主要众创空间和创客平台设立版权工作服务站,培育一批版权服务工作专兼职人才。争取建立华东版权服务大厅,立足山东,面向华东、华北及沿黄流域,实现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高版权登记数量和质量,争取版权登记数量超过1.5万件。继续开展全市最具影响力版权创意作品及企业评选活动。

  (四)开展好“老年人免费娱乐”活动。配合市老龄办深入开展“2016年老年人免费娱乐”活动,丰富老年朋友精神文化生活,打造“惠民服务”品牌。

  (五)深入开展正版特价优秀图书惠民活动。

  三、搞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加强文化普法宣传。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文化执法的基础性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文化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建设文化环保城市”系列宣传和版权保护“进学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争取将版权知识培训纳入青岛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常规课程,吸引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努力营造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社会氛围。

  (二)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运用“互联网+”,不断完善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及《岛城文化卫士》、《青岛版权》等各类媒体平台,加大文化法律法规和文化执法工作宣传力度。组织好“三民”、“行风在线”、“网络问政”等相关问政访谈活动,利用各种方式提升全社会文化法律意识,加强对文化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支持。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一)加强“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镇(街道)、村(居)文化中心(站)和文化大院作用,完善“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切实做到无缝隙、网格化管理。

  (二)加强技术监控平台建设与应用。深入推进“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应用,完善平台功能和相关制度,提升技术手段在文化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做好新版网吧监管系统的安装应用工作,拓展视频监控领域和覆盖率。快速高效做好举报投诉受理工作,进一步做好12318和微博、微信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充分发挥监控指挥与调度中心作用,丰富技术手段,增强实时接收报警、语音调度指挥和与其他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的能力。

  (三)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法制建设。加快推进《青岛市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强化执法监督,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监督、办案通报等制度。加强对重点案件的跟踪督查,确保各类案件查办依法依规。同时,加强诚信建设,把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纳入诚信管理体系。

  (四)加强执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

  (五)加强职业技能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文化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业务技能训练考核大纲(试行)》,着力推进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组织开展以介绍办案经验、破解突出问题、传授执法技能为重点的法规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市场掌控、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学习研究、工作创新等方面的能力水平。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警示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确保不出问题。

  (七)全面抓好各项工作的督办落实。修订完善文化执法相关制度规范和内部管理制度,制度一经确定,严格贯彻落实,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要把工作落实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与干部考核、职务晋升结合起来,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拖沓、推诿扯皮等不良行为,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目标、有检查、有落实、有成效、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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