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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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市工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改革统领全局,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始终,坚持更好地发挥竞争政策的作用,围绕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以提高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为重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突出抓好市场监管,切实强化消费维权,着力提升队伍能力,努力为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一、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勇当服务发展的“先行者”

  (一)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着眼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和更高水平,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赋予市场主体更大的经营自主权。探索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放松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制,改革企业集团登记,推动工商注册更加便利、更加高效。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继续保持市场主体数量合理增长,着重培育企业,提高市场主体质量。

  (二)努力促进公共服务效能最大化

  全力投入行政审批改革,推动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统发”,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开“一照三号”,并积极争取国家总局在我市开展“一照一号”试点。改进窗口登记服务,全面推行“独任登记”和“局所一体、通办通核”等工作模式。切实抓好省市著名商标培育工作,搭建商标事务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推动商标培育进入全市考核,研究开展商标品牌战略示范区(市)、示范乡镇(街道)评选工作;深入推进商标国际注册工作,提高我市企业和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加强对全市广告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制订《全市广告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前期工作,继续抓好广告产业园区建设,推动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充分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进一步推动银企对接,努力满足市场主体的发展资金需求。

  (三)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切实履行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牵总协调职能,配合市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制定全市层面发展民营经济的总体规划,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着重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开展小微企业跟踪分析,深入研究小微企业创设和发展中的问题,积极研究制订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推动小微企业生根发芽、做大做强。

  二、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勇当市场监管的“主力军”

  (一)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适应“先照后证”改革,尽快理清各部门监管责任,构建严密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进一步推进系统内、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征集整合,构建信用监管机制。推动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规定”,强化信用监管刚性约束。积极创新市场监管模式,改市场巡查为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大力推行综合执法,深入探索工商行政管理大数据建设,切实提高执法办案的精度和效能。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增强市场监管的严肃性、权威性。牢固树立“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理念,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新格局。

  (二)切实加强竞争执法工作

  深入研究竞争政策在促进企业优胜劣汰、转方式调结构以及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方面的作用,主动参与竞争规则的制定;把竞争政策引入市场监管,逐步建立对产业、流通等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切实加大竞争执法力度,敢于查大案、查要案,努力提升竞争执法的社会影响力。继续加强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垄断行业监管执法,加强网络、金融以及其他高科技行业、新兴行业等领域的竞争执法,保护产权,维护公平。

  (三)严厉查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继续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积极完善媒体信用评价等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全国无虚假违法广告城市”创建活动。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持对侵权假冒行为的高压态势。全面推进网络市场监管,着重推进第三方平台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推动建立健全网络监管协作机制、规制体系,实现网络市场监管到位。继续加强合同监管,提高不平等格式条款整治实效,并努力开拓合同监管新领域。探索建立与新的商事制度相适应的查处无照经营新机制,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合法经营、守法经营。全面开展农资、车辆、中介、要素等市场以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等专项整治,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保障经济健康运行。

  (四)努力做到上下一体协同监管

  围绕基层机构调整的新情况,及时展开工作调研,重新划定市局和区(市)局各项职责和权限划分,实现工商工作上下协同,流畅运转。进一步强化市局的统一指挥功能和区(市)局、分局的属地管理、执法协作等责任,市局部门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力、震慑力的大案、要案、新案、疑难案件和跨区(市)案件,多办面上有示范作用的案子;区(市)局、分局能办的一般性案件一律由基层办理。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对区(市)市场监管工作的考核评价办法,确保全市市场监管任务落实。

  三、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勇当消费者权益的“守护神”

  (一)全面开展消费环境整治

  以消费者投诉举报、商品质量监测不合格和媒体曝光的消费侵权案件为重点,深入开展消费环境整治。研究出台“诉转案”工作规范,明确“诉转案”的范围和程序,实现“诉转案”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扩大流通领域抽检商品覆盖范围,加大抽查检验的后处理力度,加强对不合格商品的跟踪检验,提高抽检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大力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积极推动建立相关部门组成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建立密切的协作联动机制;探索建立评价区(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消费维权工作情况的政府监督体系,督促引导相关各方依法履行消费维权的责任和义务。继续推进行业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诉讼调解的密切衔接,建设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推动消费纠纷多元解决。

  (三)积极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机制

  继续推进12315工作体系建设,完善互联网、短消息、移动互联通讯受理功能,提高消费维权便利化水平;加强工作督导,确保消费投诉受理的及时、办理的彻底。积极吸纳消费维权直通车企业,进一步拓展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途径。推进与异地消费维权机构的合作,探索建立跨区域消费纠纷调解机制。不断完善12315大数据分析模型,强化消费维权数据分析利用,为政府决策、市场监管和消费教育提供科学指引。

  四、着力提升“四种能力”,勇当践行善治的“排头兵”

  (一)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抓好“局长学法日”等法治培训。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办案方面的财力投入和人才配备,引导形成重视执法、重视办案的良好氛围。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不干预、干扰执法办案工作。积极参与《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工作,为履行工商职能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二)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

  加快登记注册信息化改革,深入推进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进一步完善网上注册大厅服务功能,切实提高网上办结率和服务质量。积极做好我市法人库建设工作,探索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在商事制度改革中的有效运用。重视和加强信息数据建设和数据综合应用工作,注重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加快信息工作一体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工商业务的深度融合。

  (三)提升综合研判能力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锐性,既充分认清改革发展任务,又紧密结合青岛实际、工商实际;既对工商队伍、工商事业负责,又对改革大局、发展大局负责;既掌握好时机,又把握好尺度,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保持强烈的问题意识,努力推动解决改革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积极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全省的前列,创出具有青岛工商特色的先进经验。

  (四)提升队伍工作能力

  按照改革发展方向和需要,有前瞻性地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做到业务培训全系统统一。深入推进机关文化建设,集聚事业发展正能量。关心和重视基层建设,加强和改善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在体制调整和机构整合后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按照地方党委政府要求抓好队伍建设的同时,按照工商系统的要求,从严带队、严格管理,不断提升工商系统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