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震局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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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青岛市防震减灾工作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按照中国地震局、山东省地震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建立健全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和提升防震减灾能力总目标,坚持防震减灾融合式发展,以全面完成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为重点,以开展“依法行政年”活动为载体,继续强化基层、打牢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改革创新,努力实现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三年创新高”的目标。

  一、贯彻会议精神,科学部署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传达落实我市“两会”精神。召开全市地震局长会议,学习贯彻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国务院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全国和全省地震局长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防震减灾工作。

  2.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年”主题活动。进一步推进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坚持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不断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内部管理各项制度,明确岗位要求,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

  3.积极筹办“全国中心城市防震减灾工作联系会议”。认真准备,精心策划,严密组织,确保第29届“全国中心城市防震减灾工作联系会议”(计划7月份在青岛举办)顺利召开。

  二、抓好规划实施,优化资源配置

  4.大力推进“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做好市“十二五”规划项目收尾工作。积极推进“中国地震局青岛防震减灾市级示范中心”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按照设施先进、功能完备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青岛市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功能建设。指导督促各区市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5、开展“十三五”规划和事业发展政策研究。完成“十三五”规划草案和重点项目可研报告编写工作,完成意见征集及编制领导小组论证,为正式印发奠定基础。指导各区(市)编制防震减灾专项规划。

  6、强化预算管理和执行,提高资金保障能力。多渠道拓宽经费保障渠道,为事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加强预算管理和执行,科学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

  三、加强科学监测,提升地震监测能力

  7.注重科技、强化基础,提升地震监测正规化水平。实施台网中心系统升级改造,推进自动速报技术,提高地震监测水平和信息发布能力。加强台网、技术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保障台网运行连续率和数据完整率。完善地震台站基础技术档案,推进地震监测效能评估工作。

  8.突出重点、强化监控,做好震情监视研判工作。牢固树立震情观念,做好重点区域震情监视跟踪和重要时段的震情保障工作。落实《青岛市地震会商制度》,推进震情会商改革,提高震情会商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震情速报要求,高效处置地震事件。

  9.健全机制、强化管理,提升应急响应处置能力。编制《青岛市中远期台网规划(2015-2025)》,构建多学科、高精度和高时空分辨的多维监测网络。完善信息网络、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运行机制。筹建全市地震宏观手机速报平台系统。着手谋划我市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

  四、加强抗震设防,提高震害防御能力

  10.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市地震行政审批窗口工作,做好新一轮行政审批改革清理以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督促三个经济功能区(红岛经济区、西海岸经济新区、蓝色硅谷核心区)加快设立抗震设防审批窗口。加强对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和检查。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

  11.深入开展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推进地震安全示范区(市)建设,启动青岛市地震安全示范城市建设。积极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年底前争取完成城阳区夏庄街道安乐社区申报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点工作,有效提高农村防震减灾能力。

  12.加强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完成东部滨海发展带和中心城区共118平方公里的地震小区划工作。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贯彻意见。推进地震活断层探测成果和地震小区划成果的应用工作,争取完成活断层探测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

  五、完善救援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3.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管理。制定《青岛市地震应急预案操作手册》、《青岛市地震局应急程序卡》,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预案培训和管理。

  14.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对专业救援队伍和志愿者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应急训练场,探索我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培训方式、方法。认真落实军地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与武警青岛市支队沟通与协调,建立军地协同应急快速响应机制。

  15.加强地震应急保障工作。指导全市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按实战要求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市、区(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以及各救援队伍的装备建设。推进市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方案的制定,指导区(市)开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化建设。

  六、注重科技创新,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16.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我局科技人员参与国家、省、市科技项目研究。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建设支撑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人才队伍,探索建立促进科技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要求,不断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水平。

  17.加强科研项目创新研究。充分发挥我市地震科学技术委员会作用,强化科研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和后评估全过程动态管理,扎实做好省地震局科研项目的申报。认真组织好“郯庐地震带(山东段)地震活动性知识培训及现场考察”、“地震监测环境保护审批系统应用培训”等工作,逐步提高地震系统人员的科技水平。

  七、推进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8.健全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推进《青岛市防震减灾条例》的立法和《青岛市活断层探测成果应用管理办法》的制定调研工作。做好《山东省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9.加强地方规章建设。根据《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及《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建立全市(特别是“三区四市”)科学规范的地震监测环境保护审批系统,为区、市大厅地震观测环境与监测设施保护提供技术和法规支撑。

  八、深化宣传教育,增强防震减灾意识

  20.抓好重点时段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制定《2015年青岛市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全市防震减灾宣教工作。继续推进全市防震减灾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活动。充分发挥电视、网络、平面媒体的宣传功效,做好“5.12”、“7.28”等重要时段的综合宣教工作。

  21.深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主题月活动。认真组织地震开放日活动。监测中心要做好青岛小记者、中小学生和广大市民的参观接访工作,详细讲解我市防震减灾情况,大力宣传防震避震相关知识,提高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能力。

  22.强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做好省级和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充分发挥青岛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各区(市)宣传教育基地和院校等场所的教育主阵地作用,不断完善教育基地各项功能,真正使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九、全面加强管理、营造和谐发展氛围

  2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肃党的纪律,强化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和案件线索管理等工作,坚持秉公执纪。强化廉政宣教力度,巩固廉政文化建设成果。

  24.深化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加强机关作风能力建设。丰富干部职工的文化体育生活。继续开展争创文明单位、先进个人、优秀党员等争先创优活动,明确创建任务,落实创建责任,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

  25.强化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教育。关心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认真做好政务、财务、老干部、后勤、安全稳定等工作,为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