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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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按照文化执法“1711”基本工作思路,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服务,围绕建设文化环保城市的目标,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切实做到依法执法,推进综合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加强和创新文化市场管理,确保文化安全,推动文化健康繁荣发展,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新贡献。

  一、深入开展“扫黄打非”

  深入开展“清源2015”、“净网2015”、“固边2015”、“秋风2015”、“护苗2015”等专项行动,着力推进“长白山工程”,坚决扫除文化市场和互联网上各种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突出抓好网上“扫黄打非”,进一步净化网络空间。完善“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管理大案要案督查督办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二、深化完善联动执法

  充分发挥公安、工商、城管、交通委、海关、旅游、教育等“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继续深入推进联动执法,有效利用行政执法资源,节约行政成本,提高执法效能。同时,结合区市“网格化”管理,形成“联动执法+网格化管理”文化行政执法模式,提高市场掌控能力。

  三、加强文化市场技术监控平台建设与应用

  深入做好市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技术监控平台的建设与运行工作,建立市、区(市)两级平台的联动机制,完善平台功能和相关制度,拓展视频监控领域和覆盖率。进一步做好12318和微博、微信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充分发挥监控指挥与调度中心作用,增强实时接收报警、语音调度指挥和与其他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的能力。扎实推进“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应用。

  四、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法制建设

  积极建议市人大尽快出台《青岛市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明确文化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主体资格和权力清单,强化部门间监管执法协作机制,规范监管执法和文化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切实做到依法执法,依法经营。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推行说理式执法,将文化市场管理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加强文化领域监管与执法

  (一)加强新闻出版领域监管与执法。加大对非法出版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深入开展打击假媒体、假媒体机构、假记者行动,取缔非法设立的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等机构,依法处理非法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机构和人员。联合相关部门清理取缔“黑印刷”、“黑发行”窝点,净化出版市场。加强网络新闻出版监管,重点对数字出版领域、本地门户网站等加强巡查,严厉打击互联网销售非法出版物行为。

  (二)加强著作权领域监管与执法。加大对各类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剑网”等专项整治行动。完善政府、企业使用正版软件长效机制,巩固政府和大型企业、重点行业软件正版化成果,深入推进中小企业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继续做好版权保护示范单位评选和推荐工作。深入开展全市版权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推进版权教育知识进课堂。

  (三)加强演出娱乐市场监管与执法。完善电子游戏、游艺场所分区经营和管理制度,加强和引导行业自律。加强演艺娱乐场所监管,深入实施“文明娱乐”工程,完善演出经纪机构、表演团体台账并将其纳入日常监管,加强对涉外演出的全程监管。

  (四)加强网吧市场监管与执法。全面落实《青岛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服务规范》,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网吧分级管理。深入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整顿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通告》(青政发〔2014〕19号)精神,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寒暑假网吧市场集中整治。加大对辖区内网络游戏企业的网上巡查和实地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网络游戏市场规范有序。

  (五)加强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监管与执法。加强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擅自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或非法链接、集成、转播非法电视节目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电影市场监管,依法查处电影放映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监管,依法查处非法广播电视广告和擅自增设频道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网络共享设备产品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抓好无“小耳朵”社区创建活动,创建无“小耳朵”区市。严厉打击非法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文化遗产监管与执法。加大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文物保护档案,逐步将省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纳入视频监控平台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七)加强美术品艺术品市场监管与执法。加强美术品、艺术品市场的内容监管,通过开展艺术品公益鉴定、诚信经营单位评选等活动,引导艺术品经营单位依法、规范、诚信经营。

  六、加强文化执法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工作

  (一)深入开展量贩式KTV“老年人免费娱乐”活动,继续举办银龄欢唱K歌大赛,丰富老年朋友精神文化生活,打造“惠民服务”品牌。

  (二)加强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版权协会作用,完善著作权纠纷调解机制。培育一批国家、省、市级版权示范基地(企业、园区)。组织开展好“2015年度最具版权创意形象设计评选”工作。进一步发挥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版权联盟作用,强化蓝色经济区版权交流与合作。组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联盟,打造全国版权合作交流平台。

  (三)督导有关区市和部门规划建设运营好青岛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进一步整合版权资源,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建立版权交易专门机构,切实搞好版权登记、评估、交易、抵押、融资及合同备案等工作,探索建立版权孵化中心,促进版权创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全力筹办好于2015年4月30日-5月3日举办的第二届“青岛东北亚版权创意精品展示交易会暨正版优秀图书展”,切实将其办成区域性、专业性、国际化的中高端精品展会。

  (五)深入推进网吧行业转型升级。

  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把文化市场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纳入日常巡查监管的重要内容,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确保文化市场领域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机制。

  八、加强宣传教育

  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文化执法的基础性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文化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文化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社会氛围。同时,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运用青岛政务网、文化执法网站、微博、微信、《岛城文化卫士》、《青岛版权》和各类媒体平台,加大文化法律法规和文化执法工作宣传力度。组织好“三民”、“行风在线”、“网络问政”等相关问政访谈活动。

  九、加强队伍建设

  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以“能力提升年”、“队伍建设年”等活动为载体,采取岗位练兵比武、全员执法培训、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市场掌控、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学习研究、工作创新等方面的能力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文化行政执法工作队伍。同时,全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守《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实施意见,强化警示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确保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