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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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全市粮食流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穿一条主线、实施三项改革、推进三项工程、抓好五项重点、落实五项保障”。即:贯穿落实粮食安全这条主线,实施企业经营、储备粮管理、依法行政“三项改革”,推进粮安工程、信息化建设、产业发展“三项工程”,做好保供稳价、粮食收购、监督检查、质量监管、军粮供应“五项重点工作”,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粮食文化建设、国有资产监管、平安行业建设“五项保障措施”,保障粮食事业科学发展。

  一、  贯穿“一条主线”,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工作要求,研究提出我市具体贯彻意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定期研究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事项、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重点考核粮食储备、粮食调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军粮供应、粮安工程、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内容。督促有关区市全面落实12.86万吨地方储备粮增储任务,确保全市储备任务符合国务院有关要求。

  二、实施“三项改革”、推进“三项工程”,保障粮食安全

  (一)实施“三项改革”

  1.推进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机制改革。鼓励国有粮食企业开展多种经营,探索粮食产业化经营。积极推进闲置资源开发改造,盘活固定资产,提高国有资产效益。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有条件的国有粮食企业先行先试,推进粮食企业集团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不断改革粮油企业传统经营方式,努力发展粮食电子商务、粮油物流配送等新业务,保障粮食经济持续发展。

  2.推进储备粮管理机制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增加地方粮食储备规模的要求,确保新增储备规模全部落实到位。积极探索粮食储备制度改革,建立规模相对集中、静态与动态结合的储备粮管理机制。健全粮食储备吞吐调节机制,创新储备粮轮换形式,努力提高粮食轮换效益,积极服务粮食宏观调控,完成5.45万吨市本级储备小麦轮换任务。强化粮食储备监管体系建设,做到运行规范、责任明确、约束到位,确保储备粮数量实、质量好、调得动、用得上。

  3.推进粮食依法行政改革。转变粮食行政管理职能,严格执行粮食法律法规,加强粮食监督检查,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机关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推进粮食经营者信用能力建设,建立粮食经营者信用体系,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落实最低最高库存制度的督促检查,引导市场主体自觉服务粮食宏观调控大局。发挥粮食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培育守法诚信经营的行业环境。

  (二)推进“三项工程”

  1.推进“粮安工程”。制定出台青岛市粮安工程规划,扎实做好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落实国家1000亿斤新仓建设涉及任务,推进竞争性建仓计划,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推进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落实配套资金,加快工程进度,改善储粮条件。做好全国粮食仓储设施专项调查,落实粮食仓储设施保护制度。完善粮食应急供应体系,加强应急网点、配送中心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推进农户科学储粮工程,配备4000户小粮仓。创建爱粮节粮教育基地,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爱粮节粮良好氛围。

  2.推进信息化建设工程。认真落实全市粮食信息化建设规划,改造现有粮食业务信息化系统,提升“智慧粮库”功能。努力打造全市粮食综合可视化平台,构建完整的视频会议(培训)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远程视频应急指挥系统、执法检查远程视频监管系统。积极建设全市粮食业务综合管理与应用集成平台,实现全市各项粮食业务信息互联互通。加快推广全市粮食质量信息识别代码平台,将行政区域粮食储备库、收纳库、社会粮食加工企业产品质量信息进行整合,纳入全国粮食识别代码平台。

  3.推进粮食产业发展工程。制定全市放心粮油工程和居民主食厨房工程建设规划,积极推进工程建设,努力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覆盖城乡、管理先进的放心粮油和居民主食厨房经营网络;做好粮油加工统计工作,搞好企业生产信息监测,对全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重新复核、确认;加强青岛市粮食批发综合交易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扩大交易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好现代物流项目的储备和甄选,做好项目申报和项目建设的监管;组织企业参加行业内各类展会,提高青岛粮油加工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抓好“五项重点工作”,夯实粮食安全底线

  (一)做好保供稳价工作。认真落实新增粮食储备规模计划,规范储备粮管理。加强粮食产销协作,搞活粮食经营。强化粮情监测预警,准确把握粮油市场走势,做到“未涨先知、未抢先知”。按照“合理布点、全面覆盖、平时自营、急时应急”原则,加快推进应急供应、军粮供应、成品粮储备、放心粮油、主食产业化“五位一体”融合发展。做好政策性粮食供应保障,组织好节日及重要时点粮油供应。

  (二)抓好粮食收购。加强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宣传,不断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社会多元主体参与收购,指导和督促企业创新收购方式,提供优质服务。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粮食收储企业严格执行质价标准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坚决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绝不允许向卖粮农民“打白条”。

  (三)强化粮食市场监督检查。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增置移动通讯执法设备,实现实时检查、实时查询、实时录入、实时传送。规范粮食监督检查行为和执法案卷,认真组织粮食库存检查、粮食收购市场秩序检查、政策性粮食收购和销售检查等,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督导推动区市执法日志、经营者诚信信息评价等建设,建立全市粮食执法网格化管理体系,提升粮食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粮食质量检测。加强粮食质量追溯制度建设调研,严格落实粮食质量监管制度,严把收购关、入库关、储存关和入市关,重点做好政策性粮油、入市流通粮油产品质量检测。全年对新收购原粮、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质量抽查不少于220批次。入市前粮油产品质量检测不少于7800批次。完成市粮油质检中心项目建设,指导区市做好质检机构建设,做好国家粮油质量标准验证工作,提升粮油质量检验鉴定能力。

  (五)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推进军粮供应规范化管理“星级”站创建工作,年内省级三星级以上军供站达到5家,军粮供应管理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积极争取国家军粮供应“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资金,加快推进市军供站、即墨军供站改建、扩建任务,确保年内投入使用。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积极参与放心粮油工程、粮食应急供应工程建设,创新经营模式,扩展军供服务网络,壮大军供实力,全年副营业务效益同比增加10%。完善军供应急保障机制,加强应急设施和机动保障能力建设,建设2处军粮供应配送中心。

  四、落实“五项保障措施”,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一)抓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继续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二)抓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人才兴粮工程,认真落实《加强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分层次抓好行业发展急需人才的培养,着力培养高层次技术人才。积极推进党政人才能力提升工程,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为企业发展培养各类高技能人才。推进粮食职业教育,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努力培养技术能手、行业尖兵。

  (三)加强粮食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粮实民安、细微精良”的粮食核心价值理念,凝聚粮食行业共识。推进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全国及省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提高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深化机关品牌、服务品牌、党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创建标准,创新品牌创建活动载体,提升粮食系统工作活力和服务水平。

  (四)抓好国有资产监管。加强经济目标责任审计,监督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完善预算管理,加强预算分析和调度,指导粮食企业严格执行预算,认真完成年度经济责任目标。加强企业经营核算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00%。

  (五)抓好平安行业建设。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新修订实施的《安全生产法》,紧紧围绕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突出抓好仓房维修改造、新建仓储设施、粮油加工企业等重点部位的的现场管理,确保全市粮食安全生产不出问题。加强信访稳控工作,推进积案化解,确保系统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