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围绕改革创新、转型发展、蓝色经济、社会民生等领域的重大政策争取、重大项目推进、重点规划和重大战略研究,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发展蓝色经济
一是推动蓝色跨越发展。研究制定实现蓝色跨越的具体行动措施并统筹推进。协调推进67项蓝色经济改革发展试点任务,配合推进“一谷两区”建设,争取国家批复蓝色硅谷规划并同意在青岛建设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加强海洋经济运行分析,及时提出对策并跟踪落实,促进全市海洋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是突出海洋特色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推进5个省级海洋特色产业园建设,新培育海洋生物、海洋装备制造2个海洋特色产业园。培育壮大海工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现代海洋渔业等海洋优势产业,滚动推进140个蓝色经济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投资200亿元。
三是培育发展海洋经济优势企业。制定扶持蓝色高端新兴产业方面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意见,重点培育100家科技型、成长型海洋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过5亿元的企业达10家。
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加快发展高端服务业。重点抓好高端服务业“十个千万平米工程”,争取开工在建面积2100万平米、竣工1100万平米。鼓励从制造业分离发展100家服务业企业,新增200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完成48项服务业标准规范编制。力争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5%左右。
二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围绕钢铁、船舶、水泥和平板玻璃四大行业,出台我市化解产能过剩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清理整顿违规在建项目,淘汰水泥落后产能60万吨。加快协调推进十大工业功能区开发建设。做好黄岛石化基地及周边区域功能调整规划修编,争取国家对搬迁调整项目及新建项目的支持。争取飞机、邮轮游艇、新能源汽车等重大项目实现突破。
三是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发布新材料、航空经济、海洋仪器仪表等十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争取新增1只国家参股创投基金。争取获批信息惠民国家示范城市、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
三、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加快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研究制定市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实施意见,积极服务企业项目,帮助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全力推进200个市级重点项目,确保所有项目全部当年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300亿元以上,竣工项目65个以上。
二是推进产业项目建设。推进15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完成投资超过200亿元;推进10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00亿元;协调推进480个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00亿元。
三是加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200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投资400亿元;加快推进3、2号线工程实施,R1、R3等城际铁路项目获得国家批复。
四是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建立民间投资招商项目储备库,选择部分基础设施、社会民生项目对社会公开推介,争取2014年民间投资增速高于全市投资增速,占比超过70%。确保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年度投资规模突破6000亿元。
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一是推进城乡统筹改革。出台户籍准入意见及配套政策,对居住证持有者探索实施“积分入户”,在省内率先建立外来人口市民化制度通道。出台《青岛市统筹城乡发展示范片区试点方案》,选择3—5个镇开展统筹城乡示范区试点。推进国家级和市级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争取在土地、户籍、产权、财税、公共服务等领域取得新突破。继续推进确定的“城中村”和新型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新增5户纳入试点范围,争取完成3户改制任务。争取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
二是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基础设施放宽民间投资进入的实施方案,探讨投资领域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出台我市新版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推进外商投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便利化改革。修订我市贯彻国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简化内容、优化流程、提高效率。配合推进自由贸易港区申报。
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开展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40元。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统筹城乡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深化扩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开展评估督导。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
五、推动绿色创新发展
一是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认定市级产业创新平台15家以上,争取获批2家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和5家以上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推进国家领军企业创新试点。
二是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强化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建设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统计决策支持系统,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深入推进低碳园区、低碳企业、低碳乡镇和低碳行业等多层次低碳示范试点工作。
三是发展循环经济。强化循环经济服务与监管,制定出台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管理办法。加快推进董家口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及2个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2个再制造试点建设。组织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筹办第三届中国国际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
四是推进节能降耗。完善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监控系统和预警机制,完成62家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试点推进3家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确保实现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年度下降目标。制定出台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着力建设5个产业基地、12个重点项目,培育15个骨干企业,争取2014年全市实现节能环保产业销售收入850亿元。
六、保障重点民生改善
实施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及其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建立全市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制度,组织推动94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协调推进千万平方米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建设,加快推动职教园区、医学园区等重点社会民生项目进展,计划全年开工面积300万平方米,竣工20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00亿元。配合推进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五所高中、市老年活动中心等在建项目加快建设,争取市文化中心、北部奥林匹克中心、市立医院二期等项目开工,协调推进红岛医院、青岛中学、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等民生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全市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公共设施项目和农田水利、远洋渔船等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七、加强重大规划和重要问题研究落实
一是加强规划编制和落实。开展“十三五”规划思路研究,组织 “十三五”规划重点领域20项重大课题研究,启动编制“十三五”专项规划。开展“2014产业规划推进年”活动,出台规划推进方案,对已出台的邮轮游艇、海洋生物医药、软件和服务外包等10项产业规划跟踪推进落实。建立全市共享的规划成果信息库。编制财富管理十大支撑产业、临空经济区等发展规划。
二是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制定201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坚持月调度和季分析,建立全市企业定期问卷调查制度,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每季度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经济运行情况,每半年向市人大、市政协通报经济形势分析。
三是加强重大课题研究。实施委重点课题研究年度计划,聚焦重点改革、产业升级、城镇化推进、自主创新等热点难点问题,全年完成课题4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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