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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员工录用“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5-12 来源 :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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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大数据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现将《青岛市员工录用“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5日       

 

(联系单位: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青岛市员工录用“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5〕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二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70号)和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整合就业、社保、医保、公积金等业务办理事项,推动员工录用“一件事”实施落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通过员工录用“一件事”集成服务,将多个关联的员工录用“单项事”整合为“一件事”集成化服务办理,通过跨部门协同,整合事项清单、优化办理流程、强化数据共享、简化办事材料,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形成联办单位“统一受理、信息共享、后台流转、并行办理、结果同馈”的一体化联办机制,推动服务事项集成办理高效、便捷。

二、服务事项

(一)单位就业登记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三)劳动用工备案

(四)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增员

(五)社会保障卡申领

(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增员)

三、工作任务

(一)线上线下融合推进。线上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进入员工录用“一件事”专栏,一次性提交申请材料,实现“一网通办”。线下以市级、区(市)政务服务审批大厅、社保经办机构窗口为依托,设置员工录用“一件事”服务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加强各联办部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全科受理能力。

(二)简化申请表单材料。按照“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要求,对涉及的多个员工录用事项申请表单合并去重,推动申请表单多表合一。对涉及的材料进行精简、优化、整合,形成一张材料清单,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推进服务事项集成办理。

(三)优化事项办理流程。围绕“事项联办”和“一链办理”主题式服务,实施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简化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办理环节,根据全省统一办事指南,推动联办业务标准化办理。各联办部门按职责同步审核办理申请事项,形成“统一受理、信息共享、后台流转、并行办理”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联办机制。推行“社保相伴”微信提醒服务机制及帮办代办服务,拓宽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能。

(四)强化数据共享应用。完善跨部门数据共享与流转流程,明确标准化实现路径与系统对接规范,构建高效数据共享体系。强化智能化风险预警能力,集成系统自动校验,对用人单位申报数据进行智能核验,形成全流程闭环管理。提升系统安全防护等级,加强个人信息查询及数据共享环节的加密存储与传输保障,确保业务经办全程可追溯,切实维护个人隐私安全。

三、职责分工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员工录用“一件事”的实施与落地,做好实施方案编制、业务材料制定、数据流转路径确定、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等工作,与多部门联合确定联办业务表单和系统校验规则,及时跟踪系统运行情况并向相关部门反馈、协调解决。负责社保等业务系统和网上服务系统的适应性改造。

(二)市医保局。协助推进实施方案编撰、设计联办表单、确定校验规则等工作。统筹负责本部门业务流程的系统性再造、数据的深度对接与高效共享,以及申报材料的统一接收、有序流转和办理结果的及时反馈,扎实推进员工录用“一件事”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增员)工作。

(三)市大数据局。协助做好“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员工录用“一件事”服务增设工作。

(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推进实施方案编撰、设计联办表单、确定校验规则等工作。统筹负责本部门业务流程的系统性再造、数据的深度对接与高效共享,以及申报材料的统一接收、有序流转和办理结果的及时反馈,扎实推进员工录用“一件事”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梳理业务流程。2025年11月底前,编制《青岛市员工录用“一件事”实施方案》,梳理确定业务流程、形成申请表单、材料清单和办事指南等。

(二)畅通线上办理。2025年12月底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署安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开通“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线上办事入口;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平台配置办事指南,录入办理地点、咨询电话、办理时限等关键信息。

(三)配合适用性改造。2026年1月上旬前,配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有关部门在山东政务服务网、“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完成适应性改造,确保平台功能完善、稳定可用。

(四)研究细化方案。2026年1月中旬前,根据省统一印发的省级实施方案及集成服务通知,细化我市方案,完善联办事项清单、业务流程图、办事指南等材料。

(五)规范线下服务。2026年1月底前,推动设置员工录用“一件事”服务专窗,实现线下“一窗受理”。加强员工录用“一件事”服务人员培训,确保实现一口告知、一表申请、一次提交、一窗受理、一次办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社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强化主责意识,加强与联办部门沟通协调,组织业务培训,统筹做好本级员工录用“一件事”工作。各级联办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二)坚持动态调整。员工录用“一件事”各联办单位要紧盯“一件事”实施反馈,及时予以调整充实,配套完善服务内容、业务流程和办理标准。

(三)突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积极运用多元化宣传策略与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解读与引导工作,全面提升员工录用“一件事”改革举措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


附件:1.青岛市员工录用“一件事”联办事项

          2.青岛市员工录用“一件事”办事指南

          3.青岛市员工录用“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4.青岛市员工录用“一件事”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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