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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尽锐出战,精准施策,趟出具有青岛特色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机融合的新路子,脱贫攻坚持续走在全省前列。2016年底实现贫困户全部脱贫,2017年底实现510个贫困村全部摘帽,2019-2020年,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一是压实责任,凝聚脱贫攻坚合力。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推进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各行业部门按照分工履职尽责,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政策落实和问题整改清零合力攻坚。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和项目实施。2020年下达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亿元、省级提前批资金3304万元。安排各类扶贫项目210个,其中实施产业扶贫项目81个。落实扶贫特惠保险项目、精准防贫减贫综合保险项目、雨露补助项目。
三是巩固成果,兜牢不返贫不致贫底线。将1988户脱贫不稳定贫困人口作为重点帮扶对象,进行分类帮扶。健全即时帮扶机制,有返贫风险的将44户90人一般农户纳入即时帮扶范围,加大帮扶力度,全部消除致贫风险。
四是严格标准,开展“回头看”问题整改清零。制定实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回头看”问题整改清零工作方案》,发起全市脱贫攻坚发现问题整改清零集中行动。统筹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回头看”、省市年度考核、专项审计调查、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和全面“回头看”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统筹推进,一体整改。
五是统筹推进,全面做好自查评估和遍访核查。制定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自查评估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形成《青岛市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评估验收报告》。组织开展遍访核查,覆盖所有享受政策贫困户、贫困薄弱村和产业扶贫项目,实现政策落实到位、问题整改清零。
六是积极探索,稳妥开展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试点。确定平度承担省级试点、莱西承担市级试点任务,制定相对贫困标准、规范的识别退出程序和系统适度的帮扶政策,圆满完成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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