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住院须知
1、患者在住院期间享有知情同意权和诊疗选择权,可以自己或书面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患者的代理人,行使相关的知情同意权利和诊疗选择权利。
2、患者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时,在医生充分告知的前提下,患者应签署知情同意书。文书一经自愿签署,即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3、患者应遵从医生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患者和家属如欲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师垂询,或在出院后按照医院规定复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请不要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
4、住院期间私自外出、外宿可能会对患者的诊疗产生不良影响或引起其他安全事件,如患者私自离开医院,将视为自动出院处理,由此引起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5、医护人员查房、治疗时间请患者不要离开病房。不要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且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病室不得反锁、栓死。
6、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患者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7、请爱护公共财物,按照医护人员宣教正确使用病区空调、门窗、取水设施等。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房楼内任何地方吸烟、饮酒,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电饭煲、电暖气及其他家用电器,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8、病房为公共场所,患者个人的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签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患者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9、我院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如有疑问可以当场 询问,并由医护人员当场解答。患者应及时足额缴纳医疗费 疗记 用,以免影响患者的治疗过程。
10、本院是“无红包”医疗机构,请不要向医务人员送红包、贵重礼品等,让我们共创廉洁和谐的医疗环境。如医务 人员有索要或收受红包等违规行为,可向医院投诉,电话: 84965221。
11、我院在每个病房都设立了意见箱(本),欢迎患者及家属对医院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如果患者对住院期间的医疗 服务过程产生异议,可向医院医患沟通办反映。如果患者对医 务人员的服务过程满意,需要提出表扬,也由医患沟通办受理。(电话:84965221)。
12、我院为青岛大学医学院等多所高校的教学医院及研究生培训基地,承担临床多个专业的临床教学任务,请患者积极配合临床教学工作。临床教学活动涉及到门诊和住院的相关医疗过程,我们在临床教学活动中将充分保护患者的隐私。感谢患者对我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理解以及对医学人才培养的大力支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