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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住院须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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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地区参保患者住院须知:

一、入出院流程:入院持住院单、身份证、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刷卡确认,医保联网登记→缴纳住院押金→到相关科室住院。出院持住院押金收据、出院记录、医保卡到住院处办理出院。

二、外伤(含一氧化碳中毒等)患者住院:持住院单、身份证、医保卡办理住院手续→缴纳押金→相关科室住院→于住院当日持门急诊病历到医保办办理外伤初审→持医保卡、审批表、门急诊病历(必要时还需提供其他材料)到住院处联网审批(全部材料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合格者纳入医保报销程序,未通过者按自费结算。

三、急诊观察:由急诊转入病房且符合急诊报销条件的,出院时,将急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交到住院处一并结算。

四、工伤保险住院费用结算

带医保卡、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住院处办理工伤联网审批,审批通过者纳入工伤报销程序,未通过者按自费结算。

五、女职工生育保险住院费用结算

1.保胎、分娩、产后病症者:带医保卡、押金收据、出院记录、手术记录(剖宫产者),出院时直接报销。

2.流产、引产手术者:带医保卡、押金收据、出院记录,出院时直接报销。

3.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及听力筛查费用:符合报销条件者带夫妇双方户口本索引页、首页、单页的复印件(若女方为胶州户籍则仅带女方材料)、女方身份证及《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的复印件、母子健康手册、产前筛查发票、新生儿疾病及听力筛查费用小项(由产科出具)到住院处办理住院费用结算时给予直免或报销。

4.妊娠期检查费用:出院结算时自动给予定额补助。


异地参保患者住院告知:

异地参保患者住院前请提前联系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省内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办理备案),才可在我院联网报销结算,注意入院日期不能早于备案开始日期。

意外伤害患者如果无第三方责任,请持门诊病历到医保办审核,无异议者填写意外伤害申请表和承诺书,出院时直接联网报销。


特别提醒:

▲严禁冒名住院。

▲住院时因当日证件不全未医保联网登记者,必须在3日内补办,否则,费用自理。

▲请认真核实您办理入院时的登记信息,特别是姓名,确保与身份证和医保卡信息完全一致。

▲住院期间,严禁持医保卡在外发生任何医保报销费用。否则,住院费用无法报销。

▲住院期间,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医保卡,以备检查。

▲住院期间,严禁外出, 谢绝探视。

▲出院后,请及时到住院处结账(一个月内)。如因结账不及时,影响报销结算,后果由患方承担。

▲病情不稳定,却坚持办理出院者,出院7日内,如因同一病种需再次入住我院,医疗费用将按自费处理,不予报销。

▲病情稳定,允许出院者,出院7日内,如因同一病种急诊需再次入住我院,请联系住院科室办理审批;7日内,因同一病种非急诊再次入住我院不予审批报销。

▲如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请使用急救中心备案的正规转运车辆,确保转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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