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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物品准备注意事项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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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患者物品准备:

洗脸盆1个(洗脸)、毛巾、牙膏、牙刷、香皂、肥皂盒、塑料杯2个(喝水、刷牙)、塑料勺子和饭盒、袋装洗衣液、卫生纸/卫生巾、防滑拖鞋、换洗衣服内裤。

 

禁止以下物品带入病房:

长绳类:鞋带、腰带、丝巾等;

硬壳类:螃蟹等;

坚果类:花生、核桃等;

易噎食类:鸡蛋、粽子、地瓜、面包等;

饮料类:可乐、咖啡、酒等刺激性饮料;

玻璃陶瓷类:勺、碗、杯、易拉罐、罐头;

其他类:刀、剪、筷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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