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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入院须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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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院须知

(请您在办理入院手续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入院流程:

A.医生开住院证→暂时无床位→医院统筹安排床位,进行床位预约登记→患者等候电话通知(同时门诊治疗)→接到通知→线上生成住院二维码→在指定时间之前持预约住院二维码至入住病区护士站办理入院手续。

B.医生开住院证→有床位→医生床位预约登记→推送床位预约信息→线上生成住院二维码→在指定时间之前持预约住院二维码至入住病区护士站办理入院手续。

2.入住CCU;NICU;PICU;分娩区和住院证上盖急诊章的患者壁挂机签到:急诊入院→走绿色通道,到窗口办理入院手续及急诊临时出入证。

3.住院实行实名制,入院后个人信息无法更改。请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带好患者个人信息正确的就诊卡,医保卡,身份证(孩子无身份证的可以携带父母一方身份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本),入院证,请如实提供患者个人信息,若用非实名等造成各种后果,医院不负任何责任。

4.请患者或家属认真核对住院证上的“患者个人信息”与线上绑定的就诊人,是否一致,务必确认准确。(如果患者信息有误将可能影像其诊治及出院结算。)

5.患者或家属办理完入院手续后,请妥善保管好就诊卡,医保卡,住院证,电子手腕带,缴费单据,陪护证及时入住病区。


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事项

病人的权利

1.您享有得到尊重及周全的医疗服务的权利。

2.您享有参与医疗、护理过程的权利,有权了解有关自己疾病的所有信息。

3.您享有接受或拒绝治疗的权利,并对拒绝治疗所造成的后果有知情权。

4.您享有隐私权,对您的相关信息我们会采取保密措施。

5.您享有个人价值观及宗教信仰被尊重的权利。

6.您享有获取器官移植及器官捐献方面信息的权利。

7.您有权得到医疗费用的解释和说明。

8.您享有投诉权。

9.您有权寻找其他医疗机构或渠道进行咨询。

10.您有人身和财产被保护的权利。

病人的义务

1.您有提供个人准确信息的义务,包括身份证、医疗保险证件及有效的联系方式等。

2.您有提供真实、准确、全面健康信息的义务,包括现病史、既往史、用药史等,并有义务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病情变化。

3.您有及时对诊疗方案作出决定,并为之承担相应责任的义务。

4.您在同意治疗后有义务遵循医嘱。

5.您在诊疗过程中有知情同意或拒绝治疗时签字的义务。

6.您有尊重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的义务

7.您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与规定的义务。

8.您有爱护医疗设备和公共设施的义务。

9.您有及时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10.您有配合医院进行健康随访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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