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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预约挂号工作管理制度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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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我院管理及服务质量,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充分发挥我院医疗资源优势,推进预约诊疗服务,特制定我院预约挂号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1.  设立预约专家号及普通号,实行电话预约、健康青岛APP预约、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官微、诊间预约、出院预约、自助机预约、手机微信、支付宝预约等几种预约挂号方式。 

2.  门诊办公室和信息科为预约主管部门,综合服务中心提供预约挂号服务,宣传科公示预约挂号的信息和专家开诊时间。

3.  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预约人员须提供各项真实有效的信息, 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以便专家临时停诊时联系。 

4.  预约形式

4.1  电话预约:拨打电话89076600,提供预约服务,每日8:00-17:00接听预约电话及咨询电话,可预约一月内的专家号和普通号的号源。 

4.2  网站预约:登录网站预约平台,可访问我院官网主页http://www.qd3y.cn/,提供24小时预约服务,可预约次日起一月内的专家号和普通号的号源。 

4.3 诊间预约: 门诊医生可以通过门诊医生站给患者直接预约挂号。

4.4  出院预约:患者出院前,医师为患者进行的出院患者中长期复诊预约。 

4.5  自助机预约:患者可直接在自助机自行办理预约。 

4.6  “健康青岛APP”预约。

4.6  手机支付宝、微信公众号预约。

5.  患者预约成功,应按时来院就诊,如需取消预约,至少应在预约就诊时间前办理退号,否则按爽约记录,多次爽约会影响今后再次预约。 

6.  我院采取实名就医,网站预约平台需要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活等信息,预约后凭有效证件(身份证、社保卡)按时到院就诊。 

7.  预约挂号的取消及变更:预约专家停诊,医院会短信形式通知病人,根据实际情况预约其他时间或安排其他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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