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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医联体双向转诊内容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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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转诊服务内容:

(一)我院成立双向转诊管理部门:基层医疗科。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设立转诊管理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设立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连续服务。

(二)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建立转诊优先、门诊专家预约优先制度。对只需进行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及诊断性治疗手段的转诊患者,下级医院(医疗机构)可直接向基层医疗科提出预约检查,不需重复排队等待,不作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对需住院的病人,由下级医院(医疗机构)直接联系我院基层医疗科预约预留床位,患者来院接诊后确定需要住院的直接办理入院。

(三)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定期到签定“医联体协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巡诊,协助处理疑难病症,免费开展健康教育、保健咨询和业务培训。

(四)经过我院对医联体单位培训,已熟悉我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基层医疗科协助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患者转往我院,减少患者不必要的奔波和医疗开支。

(五)与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签定“医联体协议”的医疗机构或城市医疗集团内的医务人员可以针对转院患者到我院进行咨询及查房,基层医疗科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对转诊至下级医院进行后续治疗或康复的患者必须予以追踪和指导。

二、转诊标准 :

(一)向上转诊标准

1.超出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救治能力的病例。

2.临床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病例。

3.处置重大伤亡事件能力受限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基层医疗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病例。

5.需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检查和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受限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向下转诊标准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3.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老年护理病例。

5.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康复期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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