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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医保服务报销申办流程和所需材料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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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办门诊大病需提供的材料

1、患者出院记录

2、住院病历复印件(带患者身份证、住院号至病案室复印)

3、门诊病历(申办慢乙肝抗病毒治疗者病史须超过半年;肝硬化合并并发症者病史须超过三个月;两个病种都需连续三个月以上用药记录)

4、患者医保磁卡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业务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8:00—17:00

三、办理流程

  递交材料→初步审核→送交市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建档案→患者将材料取回

四、注意事项

   1、如果您处于住院状态(包括已出院但未结算)、或递交申办材料未审批时办理住院,门诊大病将无法申办。

   2、门诊大病就诊时,超出门诊大病证核准的门诊大病病种范围的治疗和检查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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