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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需诊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服务标准等相关信息
1、青岛市医疗服务项目中的特需诊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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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统筹金支付范围 |
文件依据 | ||
|
范围内 |
范围外 |
最高费用(即报销)限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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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 |
特需病房 |
医疗机构设置的向社会提供的设施条件达到较高配置标准的单间或套间。配置标准可与患者协商,并以合同方式约定。床位数与医院开放床位数的比例不超过10%。 |
青医保字〔2019〕10号 | |||||
|
T10000001 |
单间床位费 |
日 |
100 180 200 400 600 |
√ |
三级44元 |
青医保发〔2021〕45号 | ||
|
T10000002 |
套间床位费 |
日 |
1000 |
√ |
三级44元 |
青医保发〔2021〕45号 | ||
|
AAD |
会诊 |
青医保字〔2019〕10号 | ||||||
|
AADB0002 |
知名专家院内会诊 |
次 |
100 |
√ |
青医保字〔2019〕10号 | |||
|
AADB0003d |
知名专家多学科联合会诊 |
人次 |
100 |
√ |
青医保字〔2019〕10号 | |||
2、特需诊疗服务项目服务标准
(1)单间、套间均为较高配置标准的患者单人房间,配置标准可与患者协商,并以合同方式约定。
(2)会诊由患者就诊科室医生发起,可进行知名专家院内会诊、知名专家多学科联合会诊,由医务科、门诊部共同参与、协调。
二、特需诊疗服务项目导引和流程
1、导引
(1)门诊:门诊各诊室
(2)门诊部咨询:两院区门诊楼一楼
(3)多学科联合会诊诊室:本部院区门诊楼二楼、东院区门诊四楼
(4)病房:各科室病房
2、特需病房流程
患者及家属有特需病房需求,由提供特需病房的科室以合同方式约定,安排居住。
3、会诊流程
(1)门诊:就诊诊室由医师发起,也可咨询门诊部进行协调。我院有多学科联合会诊诊室。
(2)住院:由所住病房医师发起。
收费管理科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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