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应对周期性、全时段电力缺口,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切实保障居民生活和重要用户电力供应,制定本方案。
一、轮休原则
按照22.30万千瓦、37.17万千瓦、86.76万千瓦三档编制轮 休方案。全市执行37.17 万千瓦以内轮休方案时,原则上仅“两 高”用户参与。执行37.17万千瓦以上轮休方案时,原则上“两高”用户全部参与轮休,不足部分由其他工业用户参与。
二、 启动条件
当出现周期性全时段电力缺口时(不低于一周),按省上指 令要求启动轮休方案。如轮休方案仍不能满足要求,可在轮休的基础上实施错避峰有序用电措施。
三、 工作要求
(一)当天参与轮休的企业于0点到24点全部停止生产用电(企业屋顶光伏发电不在控制范围),仅保留保安负荷。
(二)当电网尖峰负荷缺口大于轮休缺口时,需同时启动错 避峰方案削减尖峰负荷。当轮休方案与错避峰方案同时执行时, 当周轮休方案用户与当日错避峰方案用户应不相同。轮休方案执行时,应同时准备额外不少于22.30万千瓦缺口的错避峰方案,随时做好削减尖峰负荷准备。
(三)各区(市)、高新区根据下达的轮休压限负荷指标, 综合考虑本地区用电负荷结构、电力需求走势等因素,编制轮休 方案,填写附件2-2至2-4,轮休方案编制完成后书面送达相关电力用户。
(四)各区(市)、高新区有序用电轮休方案压限负荷能力不得低于本方案下达的压限指标。
请各区(市)、高新区有序用电轮休方案于6月10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国网青岛供电公司。
附件:
附件2-12022年各区(市)有序用电轮休压限负荷指标.docx
附件2-2XX区(市)2022年用户有序用电轮休方案.docx
附件2-3XX区(市)2022年用户有序用电轮休方案.docx
附件2-4XX区(市)2022年用户有序用电轮休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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