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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卫生学校
卫生防疫事件应急预案
为扎实做好学校传染病等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防止传染病等疾病在校园内的发生与蔓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生命第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竭尽全力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确保政令畅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指挥,亲自调度,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执行有力。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专班熟悉政策要求,明确工作职责,掌握处置流程,临阵思路清晰,有大局意识,有担当精神,全力做到处置更早、更快、更细、更实。
二、学校卫生防疫事件应急处置领导指挥小组
(一)指挥小组成员构成
组长:张文理
副组长:孔强、陈芳、杨同光
成员:王琦、孔庆胜、刘肖燕、刘天超、苏欣欣、王珺、王姿绚、肖爽、张忠祥、杜素红、胡晓、肖鹏飞
(二)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卫生防疫工作总指挥。
2.副组长负责指挥协调、防控宣传、防控演练、疫情报告、信息排查、物资储备、安全保障、疫情处置、后勤保障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3.成员配合学校做卫生防疫事件具体工作。
三、应急处置工作内容
1.科学研判有疑似症状师生处置办法。学校设置健康观察室,为有发热等疑似症状师生提供临时留观,校医应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初步诊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经过研判,视情做好向属地报告、疾控部门复检、转诊救治等工作。
2. 稳妥处置校园疫情。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在校内出现非典、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及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健康室进行隔离观察,并按要求上报疾控部门,需转院治疗的立即转专科医院。学生出现可疑症状的班主任立即通知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戴好口罩、手套)。学校对涉疫病人所在教室、宿舍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对与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3. 及时上报与结果追踪。建立卫生防疫事件报告管理制度,实行责任制。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及“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治疗、早处理”的原则,果断处置,积极处置。学校指定专人作为疫情报告人,负责具体报告工作。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流程。
(1)报告方式:当出现疑似疫情情况时,班主任或教职工本人第一时间以最方便的方式上报校医,校医现场进行初步判断疑似传染病时,立即上报学校专管领导;经学校应急处置小组研判后,由学校疫情报告人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报告内容: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如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等。
(3)结果追踪:学生由班主任负责追踪后续就诊结果,教职工由人事科负责追踪后续就诊结果;经追踪确诊相关疫情疾病后,立刻上报学校分管领导,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按要求进行后续的摸排、隔离、消杀等工作。
4.加强医疗救治服务。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协同,及时发现、救治和管理感染者,控制校内聚集性疫情。
5.做好教育教学及时切换。发生校内公共卫生疫情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活动,细化完善线上线下教学的衔接和保障,抓好过程管理和质量监督,保障线上教学质量。根据疫情形势科学优化调整教学计划,合理安排实验、实习、考试、就业服务等,加强校企协调联动,确保实习实训工作平稳有序。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
6.加强校内物资储备。加强校地协同,建立学校基本治疗药物和常用防疫物资稳定保供渠道,按属地要求标准储备物资。
7.落实环境消杀。对涉及区域和周边环境清洁消毒和环境消杀,落实终末消毒,加密对重点部位、场所消毒和校园环境消杀。
8.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和要求执行。
四、工作要求
各科室、人员要落地、落细、落实各项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流程设计到位、措施执行到位、后勤保障到位、督导检查到位、宣传引导到位。对违反有关要求,不服从工作安排,推诿扯皮,临阵退缩,不担当,不作为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五、学校卫生防疫事件处置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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