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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卫生学校体育器材管理办法(试行)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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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课外体育活动有秩序地进行,本着勤俭节约办事业的精神,特制定以下几条管理办法。

一、健全保管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保管员负责处理借用器材有关事宜,器材添置、遗失、报废等都需造册登记办理手续。

二、凡上课需用的器材,任课教师应提前列单标明需要的器材品种、数量,交付保管员准备,并安排体育委员领用,下课时清点归还。

三、各班级课外活动,应按轮流表,凭器材借用簿,写明借用的品种、数量,经班主任签名后借用,下课时即如数归还。

四、凡借用的器材遗失一律按价赔偿,如有损坏视情节另作处理。

五、凡是校外友好单位借用,应由体育组长,总务处同意办理借用手续,方能借出。

六、保管员应做好日常工作,器材摆放要做到井然有序,并指挥好学生不得乱放和搬动。

七、保管员每月清点器材一次,并呈报体育组,以便会同总务处修缮或添置。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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