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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卫生学校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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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校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

3 职责

3.1 办公室是安全生产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

3.2 安保科是安全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

3.3 各科室负责本科室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档案的使用管理,包括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

4 流程

4.1 文件的发放控制

为确保各使用场所能得到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办公室从学校文件控制需要出发,确定文件发放范围并发放,更新,履行接收签字手续并保存文件发放的记录。

4.2 文件资料收集档案的内容

(1)主要安全生产文件;

(2)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3)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4)外来文件档案(包括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其它)

(5)安全投入档案;

(6)培训记录;

(7)检查与整改记录;

(8)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

(9)安全活动记录;

(10)事故调查报告;

(11)应急演练信息;

(12)关键设备设施档案;

(13)设备维护和校验记录;

(14)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

(15)危险化学品采购、保存、发放、领用、回收、销毁记录;

(16)技术图纸等其他安全生产相关资料。

4.3 立卷归档

4.3.1 安全生产文件资料根据相互联系和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4.3.2 各科室在每年1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3.3 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层次分明,对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4.4 档案保管

4.4.1 档案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4.4.2 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5 权限

5.1 档案借阅

(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5.2 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6 形式

学校安全生产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7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山东省青岛卫生学校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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