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校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安保科负责危险作业审批,对不遵守许可制度的行为进行督导,开具不符合项纠正措施。
3.2 申请科室作业负责人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检查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
3.3 作业人员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4 程序
4.1 危险作业范围
(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能源介质作业;
(4)高处作业;
(5)大型吊装作业;
(6)交叉作业;
(7)临时用电作业;
(8)其他危险作业。
4.2 危险作业审批程序
(1)申请科室作业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作业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危险作业现场认真检查,对作业过程开展风险评估,对作业过程可能存在的工作危害,制定并采取相应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2)申请科室作业负责人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
(3)安全措施由作业人员进行确认,并签名。
(4)安保科对危险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后,签发作业许可证,准许作业。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7天,作业许可证不能延期使用。
5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山东省青岛卫生学校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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